霍厉霆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她。
“呐,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咯!”温思暖咧嘴一笑,过去拿了筷子递给他:“来,一起吃。”
她满脸都是即将饱餐一顿的期待,连脸上的痘印仿佛都跟着生动起来。
霍厉霆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眉宇间是明显的忍耐。
温思暖失望几秒又笑起来:“如果你现在不想吃也没关系,说不定你待会儿会想吃。”
她说着手脚利落的帮他摆好碗筷,然后用筷子将所有的菜从中间一分为二:“一人一半,这样干净。”
霍厉霆正挪开的目光微顿,深眸中多了几分审视。
一个傻子,会有这份细心得体?
第15章 是个肉食动物?
温思暖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分好菜就坐下开始大快朵颐。
她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送到嘴里,咀嚼着,享受地闭上眼睛:“哇,实在太好吃了。我简直是个天才厨师。”
霍厉霆皱眉。
果然还是傻。
温思暖睁开眼,正好看到霍厉霆眼中一闪而逝的嫌弃,立刻替食物伸冤道:“你都没吃过,怎么能这么对它呢?这可是正宗散养跑山鸡的鸡蛋,每一颗都散发着田野山涧自由的气息,再用新鲜压榨的菜籽油,炒出金黄色泽,搭配每天日照六小时以上自然成熟的有机番茄,大火炒出浓稠的番茄汁。酸甜可口的番茄汁包裹着软嫩的炒蛋,香气扑鼻,只要一口就能让人身心愉悦,食欲大增。”
她咂摸着嘴里的味道,又忍不住闭了闭眼体味。
可睁眼时,霍厉霆那盛世美颜依旧如冰封一般没一丝涟漪。
温思暖心里打起鼓。
都说的这么香了,他居然还无动于衷。
难道跟她一样,是个肉食动物?
她的目光落在面前那盘回锅肉上:“要不,你尝尝这个?”
不等他回答,她就夹起一片肉,一本正经地介绍起来:“你看这块猪肉,肥肉的部分晶莹剔透,瘦肉的部分纹理清晰,你以为它是普通的猪肉吗?不,它是来自海拔三千米以上高山农场的藏香猪,每天只吃天然植物、果实,喝晨露清泉的优良品种。它每天都要在广袤的天地间奔跑上数个小时,肉质细腻,入口清爽,还有大量的氨基酸和微量元素,每一口都是健康和快乐。”
随着温思暖的声音,一副画面在房间里徐徐展开:绿草如茵的高原上,从雪山上吹下的微风送来青草和不知名的花香,一群个头见状的猪仔肆意奔跑嬉戏……
霍厉霆的喉结不自觉的滚动了下,但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
只是落在女孩脸上的目光,不再只有不耐。
这个小傻子,幻想能力还不错……文采似乎也不差。
这就是所谓的傻子特长?
温思暖见他还是不为所动,有些气馁地将肉片塞进嘴里,只一口又高兴得眉眼弯弯:“真好吃!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肉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一定是肉不够。嘿嘿!”
她说着又夹了两片肉塞进嘴里,仰着下巴一脸满足。
但嚼着嚼着,她脸上的表情忽然暗淡下来,低头放下了筷子。
霍厉霆似是料到了她会这样,平静地问:“不香了?”
黑乎乎的黑暗料理,真是糟蹋食材了,能好吃才怪。
“香。”温思暖严肃地为肉肉正名,又瘪嘴恹恹道:“我只是想起小时候的事。小时候为了吃肉,我还被狗咬过。”
蓝白相间的校服裤子宽松,她伸手一拉,就露出纤细的小腿。
雪白的小腿肚上,一个狗牙印泛着暗红。
即便已经痊愈这么多年,依旧清晰,可见当时那一口咬得有多重。
霍厉霆微怔,不由地皱眉问:“怎么回事?”
第16章 人才是最可怕的
温思暖眨了眨眼睛,边回忆边讲:“我从小是跟着外公外婆的。那时候家里很穷,我的饭量又特别大,还特别爱吃肉,外公外婆自己舍不得吃,每到周末的时候,他们就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肉。那天,我拿着钱买了半只烧鸡,想带回家跟外公外婆一起吃,可走到半路,就遇到一条疯狗。那狗很大很饿,朝着我不停地呲牙流口水,我当时心里害怕极了,可我不能把肉给它,那是我要带回去给外公外婆的。”
“后来那狗就冲上来抢,我就跟它打。可我没打过它,不但鸡没了,我还被它咬了一口。”温思暖看了霍厉霆一眼,委屈地低下头:“我是不是很没用?”
霍厉霆看着女孩垂下的眼睑上,微微颤抖地羽睫,声音下意识地放低:“那时候你多大?”
“八岁。”
“八岁?”男人眉峰微微蹙起:“你不怕?”
别说八岁的小女孩了,就是男孩,遇到比自己大很多的饿狗,也会怕。
“怕,当然怕。可买鸡的钱,是外公外婆很辛苦才赚回来的。”
温思暖抬起头,水眸中有淡淡雾气氤氲开:“但其实狗狗不算太可怕,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你多喂它几次,它看到你就会摇尾巴,但坏人不一样,他们会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伤害你。我最怕医馆里来的那些坏人,有的不但治好病赖账不给钱,还有些小混混来抢药抢外公外婆的血汗钱……”
想起那些艰难的日子,她忍不住咬牙:“比起狗,人,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