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的想法可谓石破天惊,两个衙役闲聊,虽有奇异,但话语间并不看好那些泥腿子。
衙役说道:“治国之道那是世家大族学的,那些地里刨食的人,懂什么治国?”
“就是。”另一个人应和,“自己推荐自己,真是恬不知耻。”
他们说着,忽然发现李朝歌站在不远处。两人吓了一跳,慌忙站直行礼:“指挥使。”
李朝歌面色冷淡,说:“差事还没有办完,你们就在这里闲聊?还不快去找重明鸟。”
差役应了一声,赶紧低头离开。他们才走了两步,又被李朝歌叫住。
李朝歌问:“外面自荐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来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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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役走后,李朝歌回去继续寻找重明鸟。莫琳琅经过,好奇地问:“指挥使,您怎么了?”
李朝歌刚才出去了一趟,回来后情绪就不怎么高。听到莫琳琅的声音,白千鹤也回头:“怎么了?”
李朝歌听到那个名字心塞,她摇摇头,不欲多说:“做你们的事情。宫中规矩大,谨言慎行,勿要多舌。”
白千鹤、莫琳琅时常和宫闱打交道,哪能不知道宫里不可乱说话的道理。但是,李朝歌为什么还要提醒一遍?看她的表情,似乎非常凝重。
白千鹤和莫琳琅都不明所以,继续去寻找重明鸟。女皇原本将重明鸟养在九洲池,此地湖光山色,奇花荟萃,树丛中养着不少祥禽。白千鹤看着湖对岸拍翅飞过的朱鹭,叹道:“宫里这么多人,重明鸟该不会被人当做家鸡,洗一洗吃了吧。”
莫琳琅用力瞪白千鹤:“就你多话,别乱说。”
这正是众人害怕的事情,偏白千鹤哪壶不开提哪壶。白千鹤耸耸肩,十分无辜:“又不是我乱说,明明很有可能。”
李朝歌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莫琳琅用力拍了白千鹤一下,道:“别看了,指挥使已经走了。”
白千鹤摊手,悠哉悠哉跟在后面。他欣赏着面前的碧塘绿树,发现对岸有一只光秃秃的肉鸡走过,非常煞风景。白千鹤嫌弃地咦了一声,叫莫琳琅:“妹子你过来看,对面有一只特别丑的鸡。它是要下锅了吗,怎么毛都被拔光了?”
莫琳琅回头,只看到对岸绿荫深深,风吹草动。莫琳琅没好气,道:“别磨蹭,快跟上。”
李朝歌在宫中找重明鸟,几天没留意,东都里便冒出好几颗新星。其中最出名的叫来俊臣。
来俊臣便是那天第一个向女皇自荐的人。他原本是个小混混,没读过多少书,爹是赌鬼,娘红杏出墙和人生下了他。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来俊臣从懂事起就明白人情冷暖,手眼高低。他长相随了母亲,面皮白皙,嘴唇红艳,双眼是浅琥珀色,有一股男生女相的艳气。他混迹市井,因为自己的好皮相得了不少便利,也受过不少屈辱,他的心性因此变得阴沉狠辣。
来俊臣能通过女皇的面试,多多少少沾了皮相的光,但是后面他办的事却在高调证明,他的手段,配得上女皇的青睐。
底层跌打滚爬长大的人,在体察人心上天生有一手。再加上他头脑灵,眼睛毒,心思狠辣远超一般人,审问犯人的时候不择手段,撬开了好几个硬骨头的嘴。女皇颇以为异,立刻意识到这是个揣摩人心的奇才。
这种人太适合用来做刀了。女皇立刻让他去查东都里有没有其他人参与谋反,来俊臣拿到权力后雷厉风行,短短三天就拷问出好几份证词,洛阳一时风声鹤唳。
来俊臣扶摇直上,风头无两,众人虽不屑他的龌龊手段,却着实害怕被他抓过去审问。一时间,众臣见了他纷纷绕道走,无人敢和他争锋。
但这世上从来都是阴阳并存,有烈臣不愿与之为伍,就有墙头草巴结奉承。来俊臣身边围绕起一大帮狗腿,他应人邀约喝酒时,遇到了魏王。
武元庆今日在酒楼买醉,他怀里抱着胡姬,一边喝酒一边唉声叹气。来俊臣见了他,甩开那些尾巴,专程过来给武元庆请安:“参见魏王。”
武元庆醉眼朦胧抬头,盯了来俊臣许久,才想起来这个人是谁。武元庆问:“原来是来侍御史。你来找我做什么?”
来俊臣坐到武元庆对面,亲手给武元庆斟酒,问:“臣远远看到魏王愁眉不展。不知魏王为何事忧心?”
一说起这个,武元庆又想叹气。他挥挥手,胡姬和乐伎见他不耐烦,赶紧退下。等人都走干净后,武元庆说:“还不是为了圣上的事。献给圣上的灵鸟丢失,这可是大罪。然而盛元找了许多天都没有找到,我和兄长急得不得了。偏偏圣上信任她,我们还不能说。”
“哦?”来俊臣淡淡应了一声,他紧紧盯着武元庆的表情,不放过武元庆脸上任何波动,“依魏王之见,重明鸟可能藏在何处?”
武元庆怔了一下,他飞快眨眼,眼神四处游移。这是心虚的表现,来俊臣看得分明,慢慢道:“献给圣上的灵鸟,普通臣子拿了也无用,应当是宫里人拿的。盛元公主和驸马居住在宫外,宵禁后难以接触到鸟笼,作案的可能性很小;广宁公主最受女皇宠爱,喜欢重明鸟大可和女皇直说,没必要偷偷摸摸放走。这样说来,最有可能的人,似乎是皇储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