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后梅子对滕烨说:“原告急了,威胁余浩来签调解协议。这个原告应该也是懂点法的,知道走调解程序比开庭判决用的时间短,一旦调解书拿到手,他就能去申请强制执行了。”
滕烨:“不行,这个案子不能一调了事,基本事实都没查清楚。”
梅子说:“滕庭,其实余浩把买钻戒的凭证提供过来又能证明什么呢?这根本无法证明买钻戒的两万块就是余浩向原告借的钱啊。”
滕烨:“我知道, 我只是给被告一个希望而已,具体还要看我们在庭上的发挥, 看能不能让原告说真话。”
梅子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滕庭,你有几成把握?”
滕烨:“一成都没有。”
“那怎么办?”
“船到桥头自然直。”
答辩期、举证期一到, 梅子就马不停蹄地发传票。庭审如期举行, 滕烨是主审法官,书记员宋天意负责记录,法官助理梅子坐在宋天意旁边, 协助滕烨进行庭审活动。
开庭前法官都会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原告马上回答说愿意,并看了对面被告一眼,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收到传票的那天原告去找余浩了,他把传票扔余浩脸上,跟余浩说开庭那天是余浩最后的机会了。此前,余浩找了诸多借口推脱,故意不来法庭调解,已经惹怒了原告。余浩当时吓得当场尿了裤子,痛哭流涕,不住地点头说愿意调解。这就是原告今天在法庭上这么自信的原因了。
余浩低着头,嘴唇动了两下却没任何声音传出来。
滕烨问:“被告,你是否同意和原告调解?”
余浩不答话,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掌心的冷汗不停地冒出来,黏黏的很是难受。
梅子看着他,说:“被告,请你回答是否同意和原告调解。”
这时,余浩像是做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斗争,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审判席上的滕烨,说:“我……不同意。”
原告听了,脸立马拉了下来,表情复杂极了,又是震惊,又是愤恨。
“余浩,你不是同意调解的吗?”
滕烨没有理会原告,宣布因被告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法进行,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读完后敲击法槌正式进入庭审阶段。
和滕烨、梅子庭前想的差不多,原告在庭上完全否认他只给了被告三万,坚称给了被告五万,且被告一分未还。
原被告双方举证和质证,原告举证借条一份,被告质证说借条上的签字确实是他所签,但当时借条是空白的,其他地方的字是原告事后才添加上去的。原告坚称借条是当着被告的面写的,证明被告是认可借条的内容的。
轮到被告举证。被告出示银行的转账流水明细若干份。
原告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被告解释说:“这是我在过去三个月中通过民生银行卡给杨总转账的记录,所有的金额加起来远超过五万,证明我已经还清所有借款。”
原告说:“这是你转给别人的,又不是转给我的,我不知道。”
被告却说:“这些钱就是还你的那五万,不,其实只有三万。是你们要求我把钱打到杨总的账户的。”
滕烨问:“原告,被告说的是事实吗?”
原告瞪着被告,说:“被告说谎,我从来没要求他把钱打给杨总。”
滕烨问:“那你们对还款是怎么约定的?”
原告说:“我们约定的是被告把钱打到我账上。被告从来没打给我钱,这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还过钱。”
被告说:“不是的,是你要求我把钱打给杨总的。不止我一个人,其他人你们也是这么要求的。”
原告:“胡说八道。不想还钱就直说,在法庭上撒什么谎呢?”
“你……”被告被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滕烨敲击法槌制止他们争吵:“被告继续举证。”
被告又提供买钻戒的凭证原件,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这笔钱和他的借款无关,不能证明被告买钻戒的这两万块就是他借给被告的钱。
原告的这个质证在滕烨和梅子的预想之内。被告却呆住了,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
原告看看他们,得意地笑了。
大概静默了两分钟后,被告突然想起了什么,对滕烨说:“法官,我申请证人出庭。”庭前被告提交了证人出庭申请书,滕烨同意了。
这个证人叫戴倩,自称是被告曾经的女朋友。她先宣读保证书,接着陈述被告确实给过她一万块,并给她买了一个钻石戒指。
原告问证人:“那请问你知道他的钱是从哪来的吗?”
证人看了原告一会,说:“我当然知道。他给我买这买那的钱都是从大山哥你那借的。”
“你有什么证据!”原告紧张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滕烨敲法槌提醒他:“原告请注意法庭纪律。”
原告忍着一口气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咬牙切齿,怒目圆睁地盯着证人戴倩,一副要把人生吞活剥的样子。
稳住原告后,滕烨问证人:“证人戴倩,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被告给你的那笔钱就是从原告处借来的?”
证人说:“我记得三个月前,被告借了钱后就来找我了,他把一袋子的钱都给了我,我认出了袋子上的四叶标记。这个四叶标记就是乾金公司的logo,所以我敢确定被告给我的那些钱就是跟原告借的。原告表面上是彩票店的老板,实际上那家彩票店是乾金公司对外放债的一个站点。而且我可以证明当初被告拿给我的确实只有三万。以上我说的全部都是事实,法官你们可以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