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这一株大红袍反正是留不下的,给别人,不如便宜了王文轩。
反正她已经偷偷地弄了一株幼苗在随身大卖场里。
苏雪烟觉得,再没有比自己随身大卖场里更好的环境了,大红袍移植后,肯定会活下来。
未来的日子里,没准还能多繁殖几株出来。
到时候,大红袍对于苏雪烟来说,也就不值钱了。
所以苏雪烟当场就点头,她根本就不心疼。
反正总会有的,而且数量不少,如此为何要心疼?
觅夏深深地看了一眼苏雪烟,确定苏雪烟没有开玩笑,这才点点头,让抱琴回去,让人进城去,将王文轩叫出来。
“不要说有什么事情,只说是大事。”
这可是大红袍啊,觅夏随便想想,就能想到好几个用途。
这可不只是一个下金蛋的母鸡,这东西还有很多的用途。
这东西,平头百姓肯定是不要的,但坐在高位的人,肯定是放不下的。
文人骚客,高门大户,谁家不想要好的茶团?
觅夏稍微离开了一些,苏文华走过来,小声的问道:“不后悔?”
苏雪烟回头,看着苏文华笑道:“这有什么可后悔的?”
“这可是大红袍啊!”苏文华忍不住的声音都提高了好几个调,话音出口,又赶紧看了看周围。
他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大声音的。
只是,实在是忍不住啊。
这可是,大红袍!
每一个喜欢喝茶的人,都不会低估大红袍的价值!
大周朝,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就没有不喜欢喝茶的!
大红袍的价值,可见一斑。
但苏雪烟只是淡淡的说道:“再大的价值,咱们守不住,就没有用!”
是啊,不用说别的,只有四个字。
守不住啊!
纵有万贯家财,没有实力,就守不住啊。
这就有比小儿持金过闹市,不是什么好事,只会招惹众人的眼红,很多人会铤而走险的。
苏府的地位在这里,稍微有些历史底蕴的家族,苏府就比不过。
那么,拿在手里,那就不是财富,而是为自己招灾!
苏府能比得过谁?
不说别人,怕是程府都要来抢夺一二。
既然如此,那就送给别人,那还能落个人情呢。
苏文华叹息一声,他如何会不知道?
从小到大,苏文华在苏府,一直都是韬光养晦的。
一直到成了秀才,中了举人,苏文华才稍微的放松一些。
因为他有了功名,才能稍微自保。
这个道理,苏文华如何会不知道?
他只是不甘心啊,为什么一次次的,都是他要给人让步?
因为,他没有地位,没有力量啊。
苏雪烟为何要觅夏把王文轩叫过来?
到时候,苏雪烟肯定是要把这大红袍送给王文轩的,只是因为,王文轩是宗室子弟,背靠皇室!
就算是王文轩自己没有多少实力,只要他是宗室,这大红袍就能守得住。
大不了,就让官家投入人手过来,给官家一些股份就是了。
“哎!”
第104章 又走了 又走了
“又叫我出城?”王文轩坐在正厅,手里还端着个茶盏。
这是郡王妃刚才亲手煮的,郡王妃也是刚学会,又新得了一份茶团,迫不及待的就过来煮给郡王爷喝。
王文轩听了苏雪烟的劝,要堂堂正正的去争这个位子。
又不能太过堂堂正正,需要奇正相辅。
所以这段时间,他都在东京城做事,既然领了官家的旨意,专门在外面处理有关热疫的事情,王文轩就做的风生水起的。
别说,为了这个,王文轩最近还是和几个做实事的官员走的比较近。
王文轩的能力,也得到了几位官员的认可。
虽然没有投靠王文轩,但也对王文轩称赞不已。
今天,王文轩将热疫的事情做的差不多了,已经基本要收尾了。
如今,才有了一点时间,在家里好好的歇一歇。
郡王妃见状,立刻过来和郡王爷培养感情。
之前几次,觅夏都让人请王文轩出城,可是让郡王妃生气得很。
几次回娘家,都被父亲喝骂,让她好好的和郡王爷培养感情。
觅夏那是什么?
那就是个小妾,就算是未来,郡王爷得了位置,登基之后。
觅夏那也最多就是个妃子,顶天了就是个贵妃。
那皇后的位置,最后还是要郡王妃来坐的。
否则的话,郡王爷这位置就坐不稳。
到底,还是要靠众多的世家支持的,需要得到读书人的认可。
而读书人最看重的,还是名正言顺。
那觅夏据说出身原本还好,但到底最后,还是进了楚馆秦楼的。
这样的人,就算是入宫,那都是要力排众议的。
最后,不可能和后位有缘。
如此,她一个大妇,还吃什么醋?
巩固自己的位置,坐稳了正室的位置才是。
和一个小妾闹什么?
难道不知道,妻不如妾么?
只要她不行差踏错,有娘家在后面撑腰,郡王爷也不可能绕过正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