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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土里挖文物_兰芝【完结+番外】(136)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追文的朋友,新年好啊!请继续支持我啊!下周就完结啦!多多推荐留言挖!

  第61章

  林晏晏在博物馆只是个临时工, 实习生。肖意不一样,肖意是合同制的员工,是还要继续和领导同事打交道的。

  所以真去到警局, 是以林晏晏的名义报的案。

  褚云想登记他自己的名字,被林晏晏拦下了,她说:“你以后可能还会来这里工作,我不一定会再来。”

  肖意闻言,挑了一下眉,“其实你大四实习还可以尝试申请这里,应该会留你的。”

  “不了。”林晏晏摆手, 开玩笑地说:“胆子小,怕被打击报复。”

  她完全是瞎说八道,真正的原因是, 虽然都是体制内的事业单位, 但是经济发达的省份对比其他省份在工作条件环境和薪资待遇上都会有一定差别,她比较现实,选择人往高处走。

  只是有的话没必要和肖意讲, 个人的扁舟个人划, 她实习不选择去任何单位, 选择自己创业也未可知。

  褚云作为一名考古学家, 似乎把随时不放弃任何蛛丝马迹的习惯带进了生活中来。

  因为林晏晏和他提过几次段琴琴, 用林晏晏的话来说,“这孩子的眼神, 有时候真不像个孩子。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嘛,她的眼睛里却好像没有这个东西。”

  所以,他其实一开始就对段琴琴有所怀疑。没想,他们还真的把段琴琴可能犯案的可能性给忽略了。

  在公安面前, 他大胆地提出了自己的猜测,他提及了一种病,“侏儒症。”

  那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群体,永远长不大,明明不是个孩子,却永远像个孩子。

  他说:“我觉得,在办案过程中,不应该把段琴琴遗漏出去,她即使真的只是个孩子,也可能被他人唆使。”

  在褚云大胆假设的过程中,林晏晏全程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一扭头,看到肖意也是一脸不舒服的表情。

  总之,精神上不太好受。

  出了公安局,她已经到了极限,也不管肖意在不在场了,扭头就扑进了褚云怀里。

  她特别难受地说:“我真心的希望,你的猜测是错的。”

  这一晚上她都在做噩梦,梦见一个孩子背对着她在玩纸鹤,转过身来,却是一张狰狞的脸。

  褚云半睡半醒之间哄了她好几次,她最后没崩住哭了,也不知道在哭什么。

  张姐是在工作间隙接到家里人电话的,说段琴琴被警察带走了。

  几乎是电话那头声音一落,她的手就连手机都拿不住了,她跌坐回了凳子上,整个人的表情都有一些恍惚。

  好死不死,当时肖意和林晏晏都在办公室里,正等着她安排工作,听筒那边的声音传进二人耳中,两人脸色顷刻都变了,因为他们清晰地听见,电话那头说:“是你那个实习生去举报的。”

  他们就见,前一刻还公式化笑着的张姐,在接到电话之后,再抬起脸来完全变了一个人。

  她愣了一会,接着就像个疯婆子似的,扑上来就要打林晏晏。

  好在林晏晏反应快,转身就往门边跑。

  肖意反应更快,拦在林晏晏身前,朝张姐大喊:“张姐你理智点,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琴琴什么都没做,就不怕进公安局。”

  然而,张姐显然是理智不起来,她瞪着林晏晏,全是一副要将她生吞活剥的架势,“林晏晏,是你报的案是不是?是我对你不好么?你这样害我!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娃娃!”

  林晏晏就站在门边,介于门里门外之间,要跑拔腿就能跑,再加上肖意十分够义气地帮她挡着,她暂时是躲过了一劫。

  她其实可以跑的,反正她的实习就要结束了,再不回来了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她没有离开。

  她并不想逃避责任。

  看着情绪异常激动的张姐,她的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些模糊的意识,往昔和段琴琴相处的画面仿佛电影片段一般不断重复,有些蛛丝马迹一旦抽丝剥茧,便会暴露出可怖的真相。

  张姐什么都没说,但她的恐慌,她的愤怒,已经是不言而喻的真相了。

  她有些难过,轻轻推开拦在自己面前的肖意,轻轻地叹息,“她冷静不下来的,她心虚。”

  “胡说八道!”听了她的话,张姐几乎喊出了声,腰抵着办公桌,手却下意识地抖了起来。

  “我也希望是我做错了事,而不是您和琴琴做错了事。可就像肖意说的,如果琴琴什么都没做,张老师,您在怕什么?”

  林晏晏最开始来的时候,更喜欢喊张姐张老师。她在学校这么喊惯了,教授们也都更喜欢学生们喊自己老师,说教授只是职称,叫老师更亲切。

  她一来博物馆实习,就是张姐带她,熟悉各个流程,和志愿者交流,了解如何布展,了解如何解说。

  纵然张姐的做派十分的社会,她也很喜欢她,只是不说而已。

  所以即使段琴琴不那么可爱,她还是耐心对待那个孩子,而不是一味的溜须拍马惯她的臭脾气。

  她永远记得,她第一次见张姐,张姐站在讲台上,和游客,志愿者普及文物知识,普及文物法的场景。

  她端庄,大气,十分镇得住场。

  只可惜命运有时候真会开玩笑,她记得很清楚,她听见张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她在普法,她说:“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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