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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同人)捕风_水翊汐【完结+番外】(16)

  虽然周泽楷的朋友圈和他本人一样缄默寡言,但平日里他人的动态他倒也会关注一二。郑希声是他九年的校友,何况他对林卿那点昭然若揭的心思周泽楷又怎么会不知道,对于郑希声的关注比起常人自然又多了几分。这一天,郑希声转载了一篇文学杂志公众号推出的专题访谈。对象是一个青年作家,名字由三个文艺好看的字堆砌而成。周泽楷不认识这位作家,但却在点开访谈的一瞬间从照片上认出了她。

  程君霓化了点妆,但无论是眼角眉梢都只是淡淡的一抹,周泽楷还是通过那张圆圆的带笑的脸颊认出了她。周泽楷拇指缓缓下移,S市生人,00后领军作家,果然是她。周泽楷虽然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晰她的名字,但却真真切切地记起了这个人。

  访谈里不吝笔墨地对程君霓进行吹捧与褒奖,但在被夸张的字里行间,倒也看得出当年的些许影子。程君霓很喜欢谈起初中,但她口中与她笔下的初中时代却着实让周泽楷觉得陌生——那些真的是他们所一同见证的时光吗?周泽楷想不起来了。也许是他忘了,也许是他当时便根本没用心去记得。

  她说她以前是管乐队的声部首席,噢,好像有管乐队这么回事,但声部首席是谁周泽楷倒真没印象;她说她那时成绩不错,中考前拿了推优顺风顺水地进了全区全市赫赫有名的光远中学,周泽楷隐约记得班里有推优这么件事,但具体是谁拿到了推优,他早就忘了;她说她初中时便喜欢跟同学比赛着一起看书,初二时还因为一篇读后感而拿了第一个作文比赛的奖项,甚至还在全校面前得到了表扬——唔,周泽楷不记得了,完完全全不记得有这件事了。

  周泽楷看着这满满当当的一篇访谈,却只是像隔岸看着一个朦胧的陌生人。

  在访谈文末附上了程君霓最新作品的一篇试阅,叫《时间的女儿》,被收录在了一本即将出版的小说集里。

  这篇小说,以这么一句话作为开场——

  “我遇见他时,他正是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X中男生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却和他们都不一样。”

  周泽楷颤了颤睫毛。程君霓,那个束着干净利落马尾的女孩,便这般湿漉漉地从记忆的湖泊中起身,回到了他的面前逡巡。

  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启中这个不大不小的校园里,周泽楷曾是许多少女心中的白月光与朱砂痣。他能和程君霓成为三年同桌,又有几番颇为私人的交情往来,本来就是基于一个前提——她不喜欢他。

  在其他女孩因为爱美而开始留起刘海、处心积虑地将大红大粉的校服穿出花样来的时候,程君霓却还是和小学生并无两样,老老实实地束着马尾,露出大大的额头,明显比身材大一号的校服里又塞了许多的衣服。

  程君霓坐在周泽楷的身边,总是喜欢将大大小小的教科书、作业本和试卷垒成耸立的一叠高塔。平时温温和和的一个小姑娘,只有坐在书桌前时,却是具有凌厉的攻击性的。周泽楷曾用单词手册上的一个词语形容林卿——ambitious;但对于程君霓,这种攻击性却更为浮于表面,非得用aggressive才足以形容。

  周泽楷喜欢借她的作业参考,她总能在各种科目夺得高分,而她的试卷又总是那样干净整洁,连红笔标上的批注都清晰明了,好像是为了展示给谁看而精细雕刻的艺术品。

  在周泽楷的心中,程君霓便是这样一个形象。没有性别,性格模糊,但却潜意识让人觉得可依靠、可信赖,像一个全能的超人。周泽楷心中对她总是有几分敬佩和几分感激的。

  程君霓还会萨克斯。每周都有一两天,周泽楷会撞见程君霓拎着萨克斯箱上六楼管乐房训练。程君霓个子很矮,大概连一米六还没有长到,手中的萨克斯箱却不小。程君霓歪斜过身子,吃力地拎着萨克斯,踩着碎步一路从走廊上走过去。有一次,周泽楷见程君霓和两个高年级的男生擦肩而过,那两个顽劣的男生并不上前相帮,却还对她指指点点:“你看那个女人走路的样子呀!搞笑伐?”接踵而至的便是哄堂的大笑。程君霓的动作顿了顿,显然是听见了这句奚落,但她却也没有委屈地停下脚步与之辩论。周泽楷心下有气,他相信程君霓心底的怨愤更甚于自己。但无论是周泽楷还是程君霓都知道:那是差班的男生,以后都要进职校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没有必要和他们计较一两句言语上的得失。

  但是周泽楷却将这一幕记进了心里——全能超人程君霓歪斜着身子远去的背影,落在他眼中,竟然也单薄得仿佛一张纸片。

  次周周一,周泽楷难得地起了个早。走到校门口,正巧撞见提着萨克斯箱的程君霓。从那天以后,每周一为程君霓提箱上六楼,倒也成了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周泽楷没有想太多,他只是举手之劳,用以回馈程君霓一直以来作业上的相帮。若是换作郑希声或者别的什么人遇到如此的困境,周泽楷倒也都愿意伸手帮助。程君霓并没有太过特殊——她一点都不特殊。

  箱子确实很沉,倒也难为程君霓了。

  她提着箱子的模样在周泽楷看来不搞笑,一点都不搞笑。

  但是他真的没有想到程君霓将这件事往心里去了。

  周泽楷拉到文章的最后一行,这只是文章的试阅,呈现的内容不足十分之一,但却已足以勾起过往岁月中他那点与程君霓有关的稀薄的回忆。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他所不曾了解和他所辜负的深情。情深至此,倒有些让人心惊。

  这篇文章还未出版,网上找不到全稿,倒是收录了这篇文章的短篇集的出版社看着十分眼熟。周泽楷看了一眼自己的通讯录,果不其然,自己确实因为工作原因和这个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有过一二往来。他打开对方的对话框,犹疑颇久,终于是慢吞吞地打下了一句询问。

  周泽楷几乎从不主动联系荣耀以外的人员,这番收到周泽楷的询问,那位责任编辑也是真真正正受宠若惊。她很快帮周泽楷联络打点好了一切,那本短篇集的样书明天就会通过顺丰发到轮回俱乐部。

  第二天周泽楷一早到俱乐部就收到了快递,大红色喜气洋洋的封面上,细宋体写就的“捕风”二字倒显得过于细瘦了。周泽楷拆了包装,翻到目录,第五篇,《时间的女儿》。周泽楷有些讶异的是,在这本书里,程君霓并没有用她的笔名。

  ——而是“君霓”。他熟悉的名字。

  哦对对,没错——她是该叫君霓。那么她姓什么呢?周泽楷虚起了眼睛——李?叶?陈?……还是别的什么?……他真的一时半会儿记不起来了。

  周泽楷按着目录的指引,找到了这篇文章,沉下心来,将自己的思绪浸于玲珑的文字间。该有多久没有认真读一本书了?三年四年,还是五年六年?周泽楷闭上眼睛,鼻尖仿佛还能闻到社区图书馆里那萦绕不去的书墨香气。

  周泽楷当然记得林卿的书单,他怎么可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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