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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同人)捕风_水翊汐【完结+番外】(15)

  以往每写完一篇小说,我最期待的便是小说之后的后记。然而因为被收录进了短篇小说集,这篇文章并没有给我留下写后记的机会,我倒也觉得没有必要。

  ——这整整一篇小说便是我的后记。

  拨开时光的重重雾霭,我重新审视端详这个少年,却在时间背后找回、厘清了我自己。

  这么多年,我所等待的、我所挂怀的、我所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的,哪里是那个消失在过去的日子里的周泽楷。

  ——是曾经的我自己啊。

  “你们等会儿准备去哪儿?”捧着奶茶往前走时,我问周泽楷和林卿。

  “本来我们还想再在附近逛逛,不过看这雨大了,就只能先回家了。”林卿露出了颇为遗憾的表情。

  “乘2号线去中山公园?”我忍不住问。

  “是乘2号线,不过我们今天要去我家,在淞虹路那里。”林卿笑着回答。

  跟我的家是同一站。原来我和林卿住得这么近,我这么多年却都不曾遇见过她。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你呢?”林卿问。

  我微微扬起嘴角:“我下午约了人。看时间,差不多她也快到了,我该去找她了。”

  林卿点点头,轻易地相信了我的谎言。她有些愧疚地挠挠头,看看我,又看看周泽楷:“不好意思呀,本来想让你们叙个旧的。没想到还误了你的时间……”

  “没事,没事。”我笑得更深了一些,“我很高兴。真的。”

  在他们离开前,我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从包里翻出了刚才拆开的那本短篇集。我从口袋里掏出记号笔,递给周泽楷:“刚才我都忘了,周队,给我签个名呗。”

  周泽楷歪过头,像是颇为不解:“签名?”

  林卿也好奇地探上脑袋,好奇地打量着我这本大红封面的书:“《捕风》……这是什么书呀?”

  “这是……”我微微一顿,抬起头对上了林卿好奇的眼睛。

  我笑了。

  “这是我表妹喜欢的作家的短篇集。我刚给她买来,准备当她下个月生日礼物。她很喜欢轮回的,所以我想请你在这本书上给她签个名。她一定会很高兴。”

  “好的。”周泽楷答应了我的请求。他接过我递去的书,翻到扉页,认真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要写话吗?”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那浅浅的一眼却莫名带了点寻味,让我心惊。

  “要。”我重重地点头,“别又是‘学习顺利,事事顺心’啊。”我有些尖酸地提醒他。

  他低下头,笔尖在纸上发出了刷刷的声响。写完后,他将这本书递还给了我。

  “谢谢你的签名,还有你的奶茶。”

  “哎呀君君你不要谢他,他有钱得很呢,以后尽管敲他竹杠好了呀。”林卿勾着他的胳膊,打趣道。周泽楷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

  我抿嘴微笑:“也谢谢你,林卿。”

  我和他们挥手道别,背对背离开。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路的转角后,我才停住脚步,恍然如梦地回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我打开了手中的短篇集,翻到扉页。刚才还没等墨干便急匆匆地合上了书,现在记号笔的黑墨已经印到了左边的一页。黑色的密密麻麻的墨点,像是一群小小的蚂蚁,有些令人发憷。可是我却已经无心去理睬。

  我只是伫立在原地,静静地捧着手中的这本书,凝视着他留下的话语。

  从我方才认出林卿开始,那一包含在我眼眶中的热泪终于被戳破,簌簌地打落在他墨痕未干的字迹上,那个字迹飞扬的“周泽楷”,也慢慢地被泪水所洇开了。

  他的字迹又变了,终于是变得飘逸和飞扬,就像爷爷那样。

  “程君霓:对不起。——周泽楷”

  ……

  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得到了一句他独家赏赐给我的话语。

  ——哪怕在那之后便是一切的终结。

  原来他知道。

  原来他一直知道。

  原来他一直都知道。

  我曾经带着不解,问过责编,为什么我们的短篇集要叫《捕风》。她笑着回答我:“这取的是‘爱如捕风’之意。”

  ——“我见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因而,这本短篇集里整整九个故事,说来说去,都是求不得的捕风之爱。

  我抬起头,隔着朦胧泪眼,我仿佛能看见,周泽楷的身影终于是在过去流逝的日子里彻底消失不见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花落时分,唯梦闲人不梦君。

  我已是闲人。我从来都只是闲人。

  我为他奏的这曲《送别》,竟漫长得贯穿了我整个的青春。

  周泽楷只是拂过我生命的一缕微风,而我却想抓住他。

  然而最后我才发现,我所抓住的,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最后的最后,我忽然想起,在《暗恋桃花源》的最后,已是暮年的云之凡对江滨柳说:

  “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引用自《传道书》第1章45节。

  2、最后一句话,云之凡对江滨柳的原句应该是:“后来,我大哥对我说: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老啦。”

  新春快乐,狗年大吉!终于完成了在大年初一放结局的夙愿(x)

  之后还有两篇番外,会在一周内陆续放出,尽情期待x

  ☆、周泽楷番外:片羽吉光

  周泽楷记忆中的程君霓正是介于女孩和少女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启中女孩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朴素的脸上不施粉黛,老实巴交地将长发一把束起,只露出一个光洁的额头。

  回忆太过渺远,而离别又是如此轻盈。这张面孔实在是过于稀松平常,若不是用力去想,只怕很容易就要被忘记了。

  周泽楷也是颇费了些力气才想起她的。

  周泽楷性子虽内向平静,但却也自认是个认死理的人。凡人凡事,一眼认准,便再难改变。对于荣耀是如此,对于林卿亦是如此。在这两者之外,纵使生活如何繁花似锦,落在周泽楷的眼中,倒也都成为了并不相干的闲人闲事。

  程君霓自始至终便只是这样的一位闲人。

  周泽楷再次看到程君霓时,距离他最后一次见到她已经过去了五六年。他起初只是觉得这个张脸庞看着眼熟,似曾相识,仔细一想,那个特定的人才迟迟缓缓地带着回忆在脑海中浮现。周泽楷记得他们曾是几年同桌,一起看过几场荣耀比赛,一起吃过几顿饭。她成绩不错,周泽楷经常向她借作业参考订正。

  ——这便是他所能记起的,全部的前缘。

  周泽楷只记得程君霓语文成绩确实不错,但倒也忘了她语文作文写得如何。因此,当他通过郑希声的朋友圈看到程君霓已经成为一名青年作家的消息时,还是会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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