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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我要做首辅_拍个西瓜【完结+番外】(203)

  书上还标着编号,郑绍手里的就是一连串的零,原本那个校长准备自己收藏的。见郑绍喜欢,他为了不妨碍了大爷的大计,这才忍痛割爱。

  田师爷摸了摸胡子,道:“可不能叫朝廷那边的瞧见。”

  “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在这之前,做好准备就是了。”听闻了郑绍前来的辛宗平亲自出面,正好遇上了从小学里出来的三人,道,“见过郡王爷。”

  “切莫多礼。”郑绍摆摆手,眼睛还盯着手里的书本子,问,“这是哪一位高才编的?”

  辛宗平笑而不答,郑绍身后的司马菁就笑道:“回王爷,这人就在您眼前。”

  “哦!”郑绍终于从书本上抬起眼睛来,赞赏道,“怀瑾麾下怎么就招罗来这么多的人才?”

  “王爷谬赞了,是大爷提供的思路,在下不过是将此完善而已。”辛宗平谦虚道,丝毫不提自己在这一过程中苦心积虑地将其尽量寓教于乐的过程。

  郑绍却惦记着来时辛宗平的那一句做好准备,不禁开口询问。

  辛宗平像是知道这位郡王爷会有这样的一问一般,微躬身道:“在下这就带您去看。”

  很快,郑绍就知道这个准备指的是什么了,就在新开辟的盐田的边上,一大群穿着窄袖战袄的兵士喊着号子从他们的面前经过,看见他们这群生人也宛如未见。

  倒是前头领头的那个对身后的人说了一句,叫他领着人继续跑,自己向着一行四人处走来。

  “辛大人。”黄仲招呼了一声,又对着后面的熟人司马菁点点头,问道,“这为是?”

  “黄百户,来见过郡王爷。”辛宗平引着双方见过了,然后道,“王爷想知道大爷口中的准备是什么。”

  又道:“在下府衙还有好些事务亟待处理,失礼了。”

  黄仲点点头,明白了,道:“交给我吧,王爷请随我来。”

  司马菁转头兴奋地在军营里四处打量,如果整个北州府还有什么地方他不能进的话,军营算得上是一个。今天有这样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本小册子还有一支短短的炭笔,做好了准备。

  黄仲瞥了他一眼,道:“可以记,但是走之前给我看一下,不能有机密内容。”

  司马菁点点头,道:“这是自然。”

  军营里头其实没什么好看的,这是在看到这群令行禁止,连动作的角度都恨不能一模一样的兵士的时候,郑绍脸上的轻松之意完全消失了,田师爷更是觉得自己再一次遭受到了冲击。

  当初怎么跟自己说得来着,在知道林瑜和前明后人有关系的时候开始,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叫自己惊讶的了。是的,他完全将林瑜的解释当做了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借口。

  不说此人不靠谱的猜测给后世带去了相当丰富的野史,此时的田师爷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捉对厮杀的兵士们,那杀气十足刚劲利落的身手瞬间激起了他全身的寒毛。

  在这个军营之中他们见不到任何一个和懒有关的词汇,每个人的腰板都是挺得笔笔直的,就算是在集体上课的时候。每人一支笔一个本子,端端正正地放在面前,有什么要记下的就刷刷地写一会儿,写完了就重新将手搁在膝盖上。

  “此乃百胜之兵。”田师爷目光呆滞地喃喃了一句,而边上的司马菁更是双眼发亮,一手捧着册子一手执着笔刷刷刷地写得特别兴奋。

  黄仲对着看过来的同样穿着窄袖军服正在给底下的兵士上课的军士摆摆手,然后就带着一行三人继续往前走。等走出了上课的范围,这才道:“哪里敢说百胜呢,如今除了分队演习之外,也就欺负欺负周边的土人。”

  “演习?”郑绍嘴里嚼着这个词汇,乍一听,还以为是演戏。

  “相当于沙盘推演。”黄仲解释了一下这个词汇的具体意思,然后道,“诸位来得不巧,上一场演戏这才刚过去半旬,等下一场还得好几天。”而这个郡王爷显然是不可能在北州待到那个时候的。

  “是个好法子。”就是有些耗费钱财,但是些许银钱和兵士的能力相比又算得了什么。他暗自盘算着哪天将手下的兵士拉出来也这样来几次,也省得在日益安稳的环境中失了血气。他这么想着,又对黄仲道,“哪一日也叫本王麾下的兵士和你们来一场!”

  黄仲点点头,毫不委婉地道:“那我就替千户应下了。”

  郑绍就喜欢这爽气劲,拍了拍小伙子宽厚的肩膀,赞赏道:“就这么定了。”

  他觉得今日看得差不多了,就准备离开。他是知道还没有关于武器的部分,但是一来他觉得今天看到的眼睛足够多到证明他之前的决定并没有错误,二来,武器往往是军营机密的重中之重。他还不至于那边失礼的要求看这个。

  倒是黄仲开口挽留道:“大爷早前交代了,剩下的一样您照样能看。”又笑道,“已经快午膳的时候了,若王爷不嫌弃,看完之后正好试试咱们军营里面的餐点。”也有外头全都清空,没有一个商户的缘故。若是郑绍执意出去再用餐的话,恐怕要走很长的一段距离才能找到商家。

  郑绍就不是一个扭捏的,欣然表示:“走。”林瑜都不怕,他怕什么。再说了,他本来也没有别的心思。

  离着靶场越近,越是能听清楚隐隐传来的炒豆一样的声音。等到了眼前的时候,声音已经很清晰了。黄仲推开围墙边上开的一扇小门,里面并不是郑绍想象中的一个露天的靶场,而是一个大大的房间,里面有着一个个的小格子将人分了开来。

  “这里是练习手枪的。”黄仲引着郑绍在一个小格子面前站定,从走过来的军士手里拿过一把手枪,还有好几副耳塞,一人分了一个。领了枪和子弹后,他在那个军士递来的册子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手枪的枪管里面已经有了膛线,子弹也是定装的。之间黄仲熟练地将装着子弹和火药的纸筒给撕开,掰开手枪的枪膛,比了比面前的人型靶子,毫不犹豫地就是一枪。

  郑绍几乎是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一套的动作,直到黄仲重新装了一个子弹,将手枪递给他,才反应过来。

  身为东番之主,他自然是玩过手枪的。而源源不断前来的西洋人也送给过他好几支燧发火枪,但是这样的手枪据说产量并不高,装填的效率也远远比不上眼前的这一支。

  他举起枪来,对着五十步开外的人型靶子放了一枪。黄仲拉着身边的一根绳子,将远处的靶子拉到近前。之间靶子上头部胸口各有一个洞,就笑道:“王爷好枪法。”

  郑绍爱不释手地把|玩着手里的枪,不过他也看到刚才黄仲是签了字的,还是将手枪递还给他,道:“比不上你,老咯!”他知道自己是对着胸口的,但是眼前的年轻人却正中头部中心。这一番的枪法不用比,他就知道自己输了。

  更重要的是,他为之自豪的火枪队也输了。手铳的杀伤力并不强,他怎么会不知道,但是这样的一把却能达到五十步的射距,这代表了什么意义,不问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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