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拯救咸鱼老公[重生]_多金猫总裁【完结】(14)

  叶顺本来还不在意,听到后面,眼神都变了。

  他安静地听完了叶知恬的话,问:“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叶知恬点头,“爸,要不要试着做这一块的?”她眼底烧着两簇火苗,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灼人。

  叶顺没有说她小孩子异想天开什么的话,而是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大女儿说的话,这个时代,书信交流是非常发达的,所以墨水也好卖,他这里产出的墨水,经常销往上海深圳等地,但是墨水厂也不止他这一家,不少地方都有,他在质量上把关,所以比一些墨水厂的墨水要好卖一些,但他从来没想过弄一个牌子,或者说,他还没有这个概念,他卖的墨水常常是和钢笔厂家合作,绑定销售,但是墨水也会被钢笔厂家冠以自己的牌子,现在想想,他的墨水质量这么好,应该有自己的名字,而不是默默无闻为钢笔厂家做嫁衣。

  叶知恬完全没想到叶顺的思绪已经完全不在她说的计划上了,而是想着怎么给自己的墨水想个名字,弄个什么包装。

  叶知恬看他不说话,催了几声,叶顺才回过神来,“所以,你想怎么做?”

  叶知恬说:“能不能在县城盘一个铺子下来?”

  说起来,他们家有过很富裕的时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实业都没有,现在的房子也不贵,完全可以买它个十层八层啊,到了未来,要是没钱了,就卖它个房子,简直美滋滋。

  叶知恬想到这里,心里又蠢蠢欲动起来,她忍住了怂恿叶顺买房子的欲、望,“或者,买个铺子也行。”她对叶顺说。

  “……”叶顺沉默了一下,说:“还有两个星期,你就开学了。”

  “不会妨碍我去做这件事情。”叶知恬看着爸爸的脸,眼神坚定地说。

  第9章 NO.9漂亮的她

  叶顺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孔,心情有些复杂,这些日子,大女儿的改变实在明显,懂事了很多,从前的她,无忧无虑,从不会过问这些事情,现在这样的改变,是因为他吗?

  叶顺心里想了很多,脸上的表情松缓了很多,“行,我去县城盘个铺子。”买的话,要几万,他还没有那么多钱。

  叶知恬兴奋得大叫,“谢谢爸爸!!!”她忍不住上前狠狠地抱住了他在原地跳了几下,“啊啊!开心!”她说完,不等爸爸反应,转身风一样地跑出了门。

  叶顺睁着眼睛呆了一会儿,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这个大女儿。

  *

  要做服装生意,目的不可能单单放在农村或者镇上,县城才是第一个战场,相对于巴岭镇,县城才是真正具备了购买能力的地方,镇上卖衣服的店铺少得可怜,反倒布料更好卖一些。

  其实买来布料,大多人都是没有缝纫机的,有余钱的,会到裁缝那里做,做裁缝的也赚钱,人工费就有十块,便宜的,也要七八块,如果请裁缝的话,成本会提高很多,而且镇上的裁缝也并不多,这是一门手艺活,并不是人人都会,这就犯难了,而且缝纫机只有一台也不方便,要做大,肯定要购入更多的缝纫机,不过现在还不急,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叶知恬晚上失眠了,想了一晚上怎么去做这件事情,有些焦虑,也有兴奋,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头过了,接下来的就不会太难。

  第二天爬起来,已经是快中午了,爸爸很早就出门了,妈妈要做事,大家也自觉起床吃早饭,所以她从来都不叫起床,叶知恬一起就起得很晚。

  叶知恬从井里打了水,井水冰冷,她双手捧了水,往自己脸上扑去,精神瞬间清醒了很多。

  她洗漱完,去吃了稀粥,将碗洗了,就回房在本子上画样图。

  一旦有了目标,整个人都有了奋斗的方向,她想赚很多很多的钱,用自己的脑子,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努力。

  不做菟丝花也不是嘴上说说的,她会过得比上辈子更好,绝对会更好!

  下午的时候,叶顺回来了,他一回来,就叫了叶知恬的名字,叶知恬冲了出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爸,不等他说话,就问:“怎么样?租到铺子了吗?”

  “你先准备好,跟我过去看看。”叶顺说。

  “好!!”叶知恬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看到爸爸无奈的笑脸,不好意思地背过了手指,她真是越活越过去了。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是叶顺的专属,自行车是那种标准的大28自行车,是家里已经十多年的固定资产,已经很老旧了,个子不高会很难骑,叶知恬还记得她骑着它,后面载着叶知心,结果两个人齐齐摔跤的场景,这种自行车,摔下来实在是太疼了。

  叶知恬侧坐到了车后座,扶住了坐垫,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往镇上过去。

  坐到了巴岭,叶顺将自行车放到了朋友那儿,他从朋友家里出来,看见叶知恬四处张望,疑惑地问:“你看什么?”

  叶知恬摇摇头,说:“没看什么。”

  叶顺也没在意,带着她就去做客车。

  不远处的一处巷子里,一伙小伙子站的站,坐的坐,抽烟喝酒聊天,万望着周崇明的脸笑,问:“哥,你这额头一块青的,怎么搞的?”

  周崇明抽烟抽的厉害,有些时候一天能抽个一包,他看着不像有钱人家,但买东西却从来不手软,抽烟都是抽红塔山,一包就要十块钱,让所有人眼热,在大家都抽一块几毛钱烟的时候,他抽十块的,花钱厉害,却吝啬的很,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缺点,这么贵的烟,谁舍得给别人呢?除了有钱,打架也厉害,凶猛得跟山里的野兽一样,所以在镇上的混子里,还挺受推崇。

  他听到万龙的话,也没回答,他面无表情,俊气的脸部线条锐利得像把刀子。

  “被女的打的吧?”有人不怀好意地猜测。

  周围的人发出了哄笑声,周崇明脸色不变,只是掀起了眼皮,问:“你们这些人,谁有个女仔?”

  “女仔?”万龙笑了起来,“哥你忘了,我有啊。”

  周崇明抬腿踢了他后腰一脚,“你有,那是你女仔?那是你女儿吧。”他说着,脸上倒浮现了些许的笑意。

  万龙委屈道:“那也是我女仔,花了两百块钱买来的,我妈可说了要给我做媳妇的,等个五年就行了,五年我也才21岁,怎么能是女儿?”

  周崇明嗤笑了一声,目光在其他人的脸孔转了一圈,啧了一声,没再问了。

  “哥你想要女仔了?”万龙问,还没等周崇明说话,他继续道:“往巴岭走一段路不是有个元乔高中吗?那儿的姑娘美得很,一个个走出来,都跟花一样儿,你要是想,到里面随便找一个都行,拉出来都备有面子。”

  周崇明咬着烟,听着万龙的话,脑子里却浮现出那女孩的脸,那细致漂亮的脸孔,明丽得就像迎春花,看着漂亮柔弱,但胆子不小,明明知道他是什么人,还凑上来,他嗓子痒了起来,他抽掉了嘴里的烟,手指一弹,将烟弹到了地上,正要踩灭,被万龙眼疾手快大家捡走,“还有半根呢,别浪费哈哈哈哈!”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