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
陈奕迅哪有什么粤语歌是广东人不知道的?唐翘楚不信。“记得旋律吗?不然你哼哼看?”
齐臻回忆了一阵,哼起来。
听了一会儿,唐翘楚才终于辨出这旋律的轮廓,忍不住笑出来。
“这哪是什么‘晚风中等你’!”
“不是吗??”
“不是!是‘蛮荒中等你’,蛮荒!”看齐臻奇怪,又用普通话解释,“野蛮的蛮,荒原的荒。”
这才明白自己听了个乌龙,齐臻不好意思地笑笑。
“某人的粤语学习看来还要补课才行。”
“学姐给我补吗?”
“要请我补课可是很贵的哦,学妹。”
“切……”
“你好像很喜欢听粤语歌。”
“……因为一个朋友喜欢。都是她给我推荐的。”
“那《梦里人》呢?也是她推荐的?”
“……嗯……”
“你的这位朋友品味不错嘛。”……
说笑间走到另一盏灯下。齐臻果然又不自觉抬头,看向有树荫轻掩的路灯。
她是有多喜欢那光景。唐翘楚不由地想。
逻辑流畅,很干净。一般人会这么形容树吗?
一般人甚至不屑去看。
她以前也是会这么去看树的,看它在灯光下变幻的色彩,然后画下它。
可是现在,她的想法不同了。现在她会想怎样才能包装好它,然后卖掉它。
如果卖不掉,她会觉得它就是一把枯枝。甚至还会轻蔑地想,这看着真寒心。
她不打算当傻子,却在这晚久违地重温了一把旧梦,并且觉得透过傻子的双眼看到的那个世界真美。
又想起《梦里人》。曾经她觉得歌里那个独个看着夜灯的女人很寂寞。但是现在,她想,或许,她只是觉得那灯光真美。
不自知地温柔地看向齐臻,却发现她小猫短袖衫的领口那里线脱开了。
唐翘楚忍俊不禁——
从来没想过,歌中那个美丽的“梦里人”,穿的竟是破线的小猫短袖衫。
一般兀自好笑,一边抬手去合拢沿着肩线裂开的领口,齐臻却因为她突然的触碰吓得差点跳起来。
“这里坏了。”跟她解释。
听到这句,齐臻紧张地摸摸咧开的领口,瞬间明白了她的所指,害羞地捏住脱线的地方。
这么做的时候,她的耳朵又红了。
突然就想知道她那个浓眉大眼的男朋友有没有发现?她耳朵很容易红这件事。他知道她那里敏感吗?会常常逗弄她吗?在亲密的时候,会不会低声在她耳边说情话,随后轻咬她的耳垂,让她的耳朵红得更深、更烫些……
莫名升起的念头好像一头系石的绳,缠绕住心脏拖着她整个下堕,令她觉得胸口有什么塞住……
深重地缓一口气,唐翘楚别过头。
“你有很多黑色的短袖嘛。”随便找个话题绕开此刻纠葛的心绪。
“因为画画容易弄脏衣服,”齐臻答,“黑色比较看不出。”
可不是。
她以前画画的时候也是这样。常常弄脏浅色的衣裙。
“都是在网上买的……质量比较差。”又听齐臻低声。
“多少钱?”把价格往低了估免得齐臻难堪,唐翘楚问她,“50?”
齐臻摇头。
“30?”
“……19。”
唐翘楚哑然失笑。
然而笑着笑着,她又突然分不清自己是真的被逗笑,还是在心酸。
为什么,她会觉得这穿着19块钱短袖衫在路灯下看树的人,比坐在五星酒店里吃鲍鱼的人更加高贵。
第14章 TrueRomance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心潮起伏,便忍不住问她。
“什么事?”
“那天在餐厅后门,你躲在花树下干什么?”
“我想去画花的……”回想初见的窘态让齐臻有些不好意思,“本来觉得躺着视角最好,可是后来你来了,又觉得画面要有你更好看……”
呆在黑灯瞎火满是蚊虫的地方,显得狼狈又奇怪,让人看着寒心。
却是在那里追逐美。
“不过,学姐你说粤语是真的很好听。”
唐翘楚回过神:“说的就像你听过一样。”
“我是听过呀。”
“?我什么时候跟你讲过粤语?”
“就是在花树那里呀。”
怎么可能。初见时她从第一句就听出她是北方人,完全没想过要用粤语跟她对话。
“你记错了吧。”
“没有,”齐臻认真,“你当时明明说过‘想做就去做’……”
“想做就去做”这几个字,齐臻是用普通话说的,导致唐翘楚反应了片刻。
所以,那个时候,齐臻连她对着花自言自语的样子也看到了。
难得地有些难堪,就听齐臻在身旁继续——
“想做就去做,有人爱茶煲。”
***
做驳船生意的懒鬼船头尺好赌,长年混迹唐人街。33岁这一年,过得奇怪又狼狈的船头尺迎来了他朋友的女儿十三妹。十三妹20出头,正是青春无敌的年纪,可以心潮一起就来美国投奔爱慕对象。船头尺看不惯她整天白日做梦,给她起了一个揶揄的绰号叫“茶堡”,粤语谐音trouble,制造麻烦的家伙。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年下 豪门总裁 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