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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的午后_于睫【完结+番外】(5)

  他坐回我身边,发现我正眯着眼冲他微笑,不禁一愣:“还没睡?傻笑什么?”

  “衣服搭配挺前卫的。”我撇着嘴笑。他上身穿着皮外套,下身却穿着我的蓝格子睡裤,很滑稽。

  “你这人……”他抚上我的睫毛,“自讨苦吃,何必呢?”

  一只手伸进来,在我的胃部轻柔地按摩。他的手掌温热,暖得我的胃部很舒服。他的指尖有薄茧。我知道那是他的左手。所有小提琴手的左手指尖都有茧,我们一样。

  睡梦中我闭着眼喊“渴”。头被托起来,杯子靠近我的唇,我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光,头又被轻轻放回枕上,暖暖的指腹抹去我唇角的水迹。

  我微睁双眼,抓住那只手,对模糊的人影说:“妈!你回来啦!”

  我在阳光中醒来,身边没有人,胃不难受了,舌头却又麻又涩,象门口的脚垫。

  他从厨房出来,看见我靠着门框愣神,没好气地说:“起来了就快去洗漱,别站着不动扮僵尸。我熬了白粥,一会儿就好。”

  我头发湿淋淋的坐在餐桌旁,看着面前的白粥说:“没食yù,不想吃。”

  “不想吃也得吃!”他面目狰狞,“昨天还胡吃海塞的大肚汉,今天少在我面前装小猫。”

  “我吃多吃少关你屁事?”我偏过头不理他。

  他放下手中的碗,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捏着我的下巴说:“关我屁事?早知道你这么láng心狗肺,昨晚你吐的那盆疙瘩汤就该给你留着,让你……”

  我皱起了眉,一手捂着嘴,一手冲他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他乖乖闭上了嘴,不再继续恶心的话题。我也乖乖捧起碗喝粥。

  “有照片吗?”他咬了一口豆沙包,抬头问我。

  “什么照片?”我有点莫明其妙。

  “想看看你妈长什么样。”他一脸不怀好意的笑。

  “gān什么?”我警惕地问。

  “你昨天拉着我的手叫妈!”他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你有妄想症!”我低头喝粥不搭理他。

  吃罢早饭,我蜷缩在违规上听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齐歌在客厅的一角打电话。

  “……同学病了,他父母都出差了……嗯……知道了……我过两天就回去……问爸过年好……妈再见。”

  那天,是1999年的农历大年初一,我大吐特吐的那个夜晚是除夕。

  那天,我的父亲在美国,采写一篇中国领导人和旅美华人、华侨共贺新chūn的新闻稿。我的母亲正往返于日本等亚洲诸国,赶写一篇关于亚洲国家过chūn节的文章。

  那年chūn节,我的身边,只有齐歌。

  寒假结束,开学也已经半个多月了,马潇潇却没有返校。听他们班同学说,他好像家里有些事耽搁了,我们同屋的几个人很替他担心。

  那天晚上,孙琛用刚发下来的演出劳务费从外面饭馆买回来很多jīng致的小菜当宵夜,我们三个人兴高采烈地摆桌子时,还替马潇潇惋惜,可惜这孩子没口福。

  我们刚要开吃,筷子都举起来了,半空林立着,门“咣啷”一声推开,马潇潇站在了门口。

  孙琛大叫:“我说兄弟呀!你是神灯啊?刚念叨你,你就现身?”

  “他不是神灯,他是神鼻子,闻着香味来的。”齐歌接过马潇潇的行李,问道,“怎么回来这么晚,家里有事?”

  我发现马潇潇气色很不好,想必是又累又饿,赶紧说:“你们别问东问西的,先让人家坐下来吃点东西。看看我们这匹马瘦成什么样了。”

  马潇潇笑了一下,看了看桌上的菜,说:“有好菜没有好酒哪能成席呀!我今天还真是有求必应的神灯,看我带什么了?”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瓷坛摆在桌上,“我们家自己泡的杨梅酒,是用新鲜的杨梅加冰糖腌在高粱酒里做的。你们尝尝怎么样!”

  坛子打开,浓香扑鼻,倒到玻璃杯里才看出颜色,是很浓很正的玫瑰红,杯底还沉着几颗圆润饱满、色泽嫣红的杨梅。

  “泡在酒里的醉杨梅是成熟的,也能吃。”马潇潇边说边递给我们一人一杯。

  “潇潇,你实在是太帅了,我简直爱死你了!”孙琛捧着杯子,一脸感激。

  我撇嘴道:“这后一句话你说顺嘴了吧?怎么见谁跟谁说?”

  几杯杨梅酒下肚,齐歌红着眼睛说:“这酒倒是好喝,只是这酒香……”他舔了一下嘴唇,“怎么有种女人的脂粉味?难道这酒是女人泡的?”

  马潇潇变了脸色,手里的杯子跌落在一盘清炒虾仁上,白胖的虾仁被染成了紫红色。

  我给齐歌递了个眼色,打着圆场说:“真老土,这哪是什么女人的脂粉味,明明是杨梅香。你没吃过南方的水果不要乱说。”

  “我……”齐歌不识相的还要继续,马潇潇忽然捂着脸无声地呜咽起来,我们三个人全慌了,不知所措地面面相觑。

  牧神的午后 正文 第3章

  章节字数:6157 更新时间:07-09-18 15:57

  他说:你的睫毛,湿了。

  我说:什么?

  那段带着祛蚊花露水味道的记忆,被我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

  沉默了几分钟,马潇潇快速地抹了一把脸,笑道:“齐歌说这酒有女人的脂粉味是对的,这坛酒是我姐姐泡的,当然有她的味道。”

  “是吧!我就说嘛,第一口我就喝出来了。不过,这酒真好喝,回头替我谢谢咱姐。”齐歌揽着马潇潇的肩嘻嘻哈哈地套着近乎。

  马潇潇的脸又沉了下来,声音低哑地说:“我姐,她走了,想见也见不着了。”

  刚开学我们便得知,马潇潇父母早逝,和姐姐相依为命。他姐姐为了他的学费,同时打好几份工,起早贪黑的工作。

  马潇潇艰难地扯出一个微笑:“算了,不说这个。我明天去办退学手续。咱们几个人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六个月,今天跟你们道个别,大家喝个痛快。”他抓过翻倒的杯子,满满斟上,一饮而尽。

  孙琛一把抢过马潇潇手里的酒杯,说:“没人供学费你也不能退学!”

  房间里静下来,四个人一言不发。谁都知道,音乐学院的学费是普通高校的数倍,不jiāo学费又不退学,哪有这种好事?

  “你姐姐为什么兼好几份工为你挣学费?是为了让你有一天退学吗?”齐歌推搡着马潇潇bī问着他。

  “齐歌,你别这么说。”我拉扯着齐歌的手臂,阻止他再说下去。他的直言虽然有道理,但实在是太过伤人。

  齐歌一把甩开我的手,拎着马潇潇的衣领说:“哭有个屁用?!退学就能解决问题了?”他把马潇潇硬拖到桌前,把他的脸按在酒坛上,怒不可遏地说:“不想着怎么解决学费,就知道最简单的逃避。你对得起你姐姐吗?你对得起这杨梅酒吗?”

  马潇潇的头抵在酒坛上,默默无语地垂下了眼帘。

  我赞许地对齐歌点了点头,把马潇潇拉起来,温和地说:“你是孤儿,可以向学校申请助学金,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还可以利用假期打工。总之,退学是下下策。”

  孙琛来了jīng神,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喊道:“对了!咱们还可以搞个募捐!”

  “孙琛!”齐歌瞪眼斥责道:“你要是想不出好主意就上一边凉快去,别净出损招!”

  孙琛不服气地嚷:“募捐怎么了?明明是捷径嘛。”

  “马潇潇是个胳膊腿完好、身体健康的大男人,搞什么募捐?”齐歌态度恶劣地反驳孙琛。

  这一点我是支持齐歌的。因为募捐而来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附送的怜悯和同qíng。齐歌一定和我一样,认为这种会伤害人自尊的附赠品最难以接受。

  “你明天好好上课,退学的念头趁早打消。学费的事qíng,大家再想办法。”齐歌拍着马潇潇的肩安慰他。

  “募捐绝对不可以。”马潇潇看向孙琛。

  “好好好,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孙琛摆着两只手后退,去收拾桌上的残羹剩饭。想了想,又不依不饶地说:“我就不明白,募捐怎么了?为什么放着便利的道路不走,偏要gān这种男人自己粘假胸毛的事?这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吗?”

  “你再说我揍你了!”齐歌半轻不重地踢了孙琛一脚,拿了手机出去打电话。

  我问孙琛:“你知道什么叫尊严无价吗?”

  “你也别给我上课了,我承认,你们都是铮铮铁骨的大男人,我是厚颜无耻的软骨头,行了吧!”孙琛推着马潇潇,“哥哥,你快洗洗睡吧。少上了半个多月的课,笔记就够你补一阵子的。”

  “孙琛,谢谢你,我知道你是好意。”马潇潇被孙琛推着往浴室走,费力地扭过头向他道谢。

  “有你这句话,兄弟我死也瞑目了!”孙琛做出一副闭眼吐舌状,脸却红了,“这小子,还真他妈煽qíng。”

  几天后,齐歌通知马潇潇,已经帮他联系到一个打工的地方。齐歌的母亲有一个歌舞团的战友,退伍后下海开了一间以严肃音乐为主的餐厅,马潇潇学习不忙或节假日时可以去那里演奏双簧管,按小时付费。一个星期后,学校批准了马潇潇减免一半学费的申请,助学金也很快批下来了。

  这件事过去不久,就到了炎热的夏季,可怕的期末考试也迫在眉睫。整个管弦系十四个专业的难友们把“求同存异”一词发挥到了极致,不论专修何种管弦乐器,不分男女,人手一本《音乐理论》,再现了文革时期全国人民人手一本“红宝书”的壮观场面。在学生食堂、公寓、小树林、图书馆,随处可见那些被意大利文和法文的音乐术语折磨得双眼冒绿光,仍不肯抛下手中书本的管弦系同学。

  那本《音乐理论》的功效也被挖掘到极限,除了热时用来扇风,闲时用来吓唬人,还可以起到促进和平、化gān戈为玉帛的作用。

  学生食堂里,两个因为cha队买糖醋排骨的兄弟正剑拔弩张,准备大gān一场,忽听附近有两个女生小声嘀咕。

  其中一个说:“你的乐理看到第几章了?”

  另一个答道:“哎哟!别提了,昨天熬夜看了两章,早上醒来跟没看过一样,大脑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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