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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染金戈_闻笛【完结】(26)

  她回过头,往角落里一指:“二位先坐吧,我去温点水,给你们暖暖身子。”

  两人点头谢过,在一张小桌旁落座,没过多久,老板娘就端来一只生锈的铜壶,两盏褪色的粗碗:“小店没酒没茶,只有点山泉水了,好歹是清的,将就喝吧。”

  “足够了,多谢,多谢。”卢正秋拱手致谢,而后捧起清冽见底的碗,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边咽边感慨,“哎哟,渴死我了,冬青,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喝。”

  “哦。”卢冬青见状,也学着师父的样子,端起茶碗海灌起来,末了用袖子在嘴边胡乱一抹,把水花抹得满脸都是。

  两人的作态总算打消了旁人的疑惑,这房间里的二三十道目光总算收回鞘中,不再理会他们。

  只有老板娘还瞧着两人,好奇道:“你们要找的舅舅,在哪个瓷窑做活啊?”

  她的语气已全然没有方才的警觉,倒透着几分关切之意。

  卢正秋将茶碗放下,摇着头道:“唉,说来惭愧,我们实在太久没有联络,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做活儿,只知道离梧桐镇不远。嗳,老板娘,敢问这附近有几家瓷窑啊?”

  老板娘把眉头一拧,哀声叹气道:“嘿呦,看来你们是真不了解情况,别说附近了,整个羽山还开工的瓷窑,也就只剩三五家,掰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怎会如此?”卢正秋惊道,“羽山瓷器闻名遐迩,禹国上下无人不晓,为何会衰败得只剩下三五家?”

  “名声?”老板娘摇摇头,“名声能当饭吃么,想要烧出好瓷,要有好泥好水,更要耗时耗力,本来就不是什么赚钱的活计,咱们这儿的人,祖祖辈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哪知朝廷动动嘴皮子,就把赋税翻了一倍,咱们烧出的瓷,挖出的石,全都缴到官老爷手里,自己只能挨饿受穷喽。”

  赋税翻倍的事卢正秋早有耳闻,卢冬青却是头一回听说,大为惊讶道:“还有这等事?”

  “可不是么,”老板娘点头,望向他的眼神中添了几分怜惜,“我家那口子以前也是采石的一把好手,后来还不是摔断了腿,只能留在家里刷盘子了。”

  “可为什么偏偏是羽山?”

  “还不是因为九年前,出了个叛臣贼子……唉,跟你们说也没用,皇城里的事儿咱能管得着么,”她倾身凑到两人之间,一面抬手指向靠窗的桌子,一面低声道,“瞧见那几位爷没,他们就是瓷窑里的工匠,就住在咱镇子上,你们先去问问吧。”

  “多谢老板娘指点。”卢正秋抱拳道。

  “甭谢了,这世道谁都不容易。”老板娘冲他摆摆手,拎着铜壶转身往后厨去了。

  卢正秋往她所指的桌旁瞥去,瞧见那群工匠,大约有十来人,有精壮的汉子,也有佝偻的老人,还有两个穿着男式衫裤的束发姑娘,高矮胖瘦各异,但面相都透着疲惫。

  他打算去攀谈几句,打听打听状况,刚想起身,冬青便喊住他:“师父,这次我去吧。”

  卢正秋回过头,挑眉道:“你可还记得咱们是来做什么的?”

  卢冬青道:“自然记得。”

  卢正秋见他神色坚决,便没有阻止,点头道:“去吧。”

  卢冬青便起身往那桌边走去。

  两处隔着一条厅堂,青年的背影渐渐走远,在那群人身边停下,点头哈腰,体态谦卑,不一会儿便与对方攀谈起来。

  卢正秋在远处望着,心里不由得感慨,这孩子学什么都快,连油嘴滑舌装模作样的技巧,都学得这么快。

  他本性内敛,并不擅长与人打交道,但为了从陌生人口中套出消息,却能够将自己伪装成另一副样子。

  他想做的事,哪怕再勉强,也总能够做得到,好比蜗牛爬杆,动作笨拙缓慢,不值一提,但在你不留神的时候,他便已经爬上九尺杆头。

  随着年纪渐渐长大,这股倔劲儿非但没有减少,反倒更加蓬勃地在他身子里生长。

  一盏茶的功夫,他便折返回来。

  看他的神色,多半是问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眉毛舒展着,嘴角微微上扬,脸上带着得意的神情,用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望着桌对面的师父,手指下意识地轻敲桌面。

  他就像是初次抓住猎物的猎犬,迫不及待地摇动尾巴,想要在师父面前炫耀一番。

  卢正秋又怎么忍心让他失望,便配合地倾身向前,越过狭窄的木桌,将耳朵送到他嘴边。

  哪知冬青尚未开口,便被一个响亮的声音打断了。

  “老板娘!我的红烧肉还没好吗——?”

  声音穿过厅堂,嘹亮而富有穿透力,仿佛一声惊雷划破沉闷的空气。

  红烧肉三个抑扬顿挫的字眼,更像石头一般落进每个人面前清汤寡水的破碗里,激荡出千层波澜。

  包含卢冬青在内,众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喊话的人身上。

  第23章 道阻且长(六)

  喊话人丝毫没有在意众人的目光,反倒变本加厉地扯起嗓子:“老板娘,我要饿死啦,等不及啦——”

  就连卢冬青也暗暗惊讶,不论是谁,能有如此我行我素的气度,一定不是普通人。

  然而,坐在角落里喊话的既不是达官显贵,也不是江洋大盗,而是一个乞丐。

  乞丐个子不高,头上顶着一只破花帽子,比脑壳大了一圈,帽檐斜塌下来,盖在眉毛上。

  乞丐身上穿的东西很难称之为衣服,最多只能算是几张破布胡乱缝在一起,补丁深一块浅一块,脏得像是三天没有洗过。

  从外貌上看,他只不过是个随处可见的乞丐,甚至比同僚更落魄几分。

  然而,在这间小酒馆里,人人都喝着煮白水,吃着清汤面,他却敢问老板娘要红烧肉吃。

  卢冬青有些同情地看着他,心道,此人多半是患了疯病,脑子不太清楚,痴人说起梦来。

  但他很快听见老板娘的声音自后厨传来:“就快好了,再等一会儿——”

  随着她的话,果真隐隐有香味从后厨的方向飘出,是肥厚的肉脂入油烹炸的鲜香。

  这香味渐渐漫入厅堂,使得满堂的客人忍不住吞起口水。

  乞丐仍不满足,扯着嗓子嚷嚷:“快点,快点,我的肚子已经饿扁了,再没有红烧肉,我只能活吞跳蚤了。”

  他的手插进蓬乱的头发里胡乱抓挠,不一会儿便抓出一只跳蚤来。

  他将跳蚤捏在指间,翻来覆去瞧了一圈,真的往嘴里一丢,牙齿一合,咀嚼出咔哧咔哧的脆响。

  卢冬青全程盯着他看,在听见咀嚼跳蚤的声音时,背上起了鸡皮疙瘩,终于忍不住别开眼睛。

  乞丐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卢冬青深吸一口气,再次将视线投向他,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遍,试图辨出他的身份。

  可是他的脸实在太脏,脏得已看不出原本的容貌,别说身份,连年纪都辨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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