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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主历程_[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完结】(120)

  当这个地区以前的居民——来自意大利、爱尔兰、波兰或其它地方的移民或者他们的后裔,搬出一个地区,到城市别的地方或新建郊区去住时,他们原来往的地方马上就被从南方移来的黑人填补上去。哈莱姆区的居民来自世界各地,不仅有来自美国南部的,而且还有来自非洲和西印度群岛的。正如一位有洞察力的黑人知识分子所指出,他们中间“有农民、学生、商人、自由职业者、艺术家、诗人、音乐家、冒险家、工人、传教士、罪犯、剥削者和无业游民。每类人迁来此地部有其不同的目的和特殊打算,然而他们最有重大意义的经历则是彼此发现了对方”。

  按照勒鲁瓦·琼斯的说法,其结果是,“黑人就是黑人,这一点愈来愈明确了……这是主要的共性,至于这群人的乡土观念、地理和社会的因素则被抹掉了。”黑人的大都市经历向他们表明,他们自身具有广泛而多种多样的前景,而这些是他们以前所没有意识到的。用历史学家内森·哈金斯的话说,他们已经从“乡村的单一性进化为城市的多元性”。然而,他们经历的种种境况既使他们的内心世界更形开阔,但同时也使他们发展起一种新的种族意识。哈金斯在他所著《哈莱姆复兴》的编年史中写道:“把他们划归为一个种族的是共同的社会条件和面临的共同问题。然而,一个种族的形成所需要的是共同的意识和共同的生活。城市的生活、哈莱姆区的生活满足了这一需要。”

  这就是一九二五年阿兰·洛克编写的一本影响广泛的书籍所描述的“新黑人”,这本书的名字就叫《新黑人》。洛克是生于费城的一个黑人,是美国以罗得斯奖学金赴牛津就学的最早学者之一,后来成为著名哲学教授。他从自己在大千世界的亲身经历中发现黑人在美国生活中的新作用。他说,“在几代人的时间里,按照美国的思想意识,黑人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个惯用语,是一种可以争议的东西,可加以谴责或加以辩护,可以‘压下去’、或‘留在原地’、或‘扶下去’,可令人烦恼或担忧,可加以践踏,或加以保护——总之,是一种社会怪物、或是一种社会负担。”此时,身居城中之城的美国黑人又成了“非洲民族接触二十世纪文明的先锋”。他们的使命是“使黑人种族重新赢得世人尊重”。洛克引用传统的美国信念,即这个国家是一座“山巅之城”;而美国的黑人则应肩负起”黑种人的担子”。哈菜姆区有它自己的“复兴时期”。到一九二○年时,纽约市的黑人绝大部分集中于哈莱姆区,达十五万人以上,成为全国任何城市的最大黑人社区。在这以后的十年里,这里产生了大量杰出的文学家、音乐家和艺术家,使得这个贫民区举世闻名。抒情诗人康蒂·卡伦把黑人诗歌编纂成集,著作小说,并且翻译希腊悲剧。从牙美加移民来美国的克劳德·麦凯于一九二八年写了《到哈莱姆安家》一书,这是出自美国黑人手笔的第一本小说体畅销书。书中人物贾克由于人们不让他与德国人作战,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逃离部队,回到他热爱的哈莱姆。哈莱姆的一切问题,它的爱与恨、卖淫和毒品以及数不清的内在烦恼和不幸全部依然如故。麦凯书中的这位主人公狂热他说,“哈莱姆!除了哈莱姆还有哪个地方我能够过这样的生活?呀!美好的、古老的哈莱姆!巧克力一样的哈莱姆!甜蜜的哈莱姆!哈莱姆,我已经把你牢记在心中。”在哈莱姆的舞台及其两侧涌现出各式各样的杰出人物,他们引人注目并非因为他们是黑人,而是因为他们是独具一格的艺术家、作家或有创见的学者: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本人;阿兰·洛克;专门论述欧洲和美国潮流之不同的吉恩·图默尔;擅长描写黑人中产阶级生活的小说家杰西·雷德蒙·福塞特;社会学家W.E.B.杜波依斯和E.富兰克林·弗雷泽;时事评论家沃尔特·怀特。所有这些人当中最吸引人的要数兰斯顿·休斯,他是个多产作家,以黑人的特殊经历去解释全体美国人遇到的问题。休斯回忆他一九二一年刚抵达哈莱姆时的感受写道,“我永远无法用笔墨描述乘地铁前往哈莱姆区时的激动心情。我走出地铁,来到九月明媚的阳光下。呀,这就是哈莱姆!我站在那里,放下手中的提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欣喜之情又一次向我袭来。”

  这些新近聚居在一起的、半解放的黑人不只是在艺术和文学方面显示了辉煌的才能。移居北方城市虽然使他们从种植园奴隶制的传统和桎梏下解放出来,但只能自由地独成一体生活以及找到黑人自己的社会。他们的彻底解放,即置身于任何社会中,还有待实现。黑人过着城中之城的隔离而固定的生活,这是美国式生活中的一个奇特之处,然而他们确确实实创造了一种迅速传遍全国和全世界的新音乐,并且很快地被誉为典型的美国音乐。“爵士音乐时代”指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十年,当时全国人口中的城市居民已占绝对多数。这个名称来源于丰富多采的新的民间音乐,它主要是城市黑人的一种创造。历史学家对“爵士”这个词的来源有不同意见:有的说它源自非洲黑人或克里奥尔人,有的说来自一位音乐家的名字,包括H.L.门肯在内的许多美国语言学家把这个词同形容性交的民间口语:“放纵”一词惑多或少地联系起来。然而,无可否认的是美国的这一音乐形式是黑人移居城市后最初阶段的产品;爵士音乐主要是凭靠城市黑人的天才、活力和想象力而发展起来的。在欧洲,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年代也是新音乐的实验时代(如阿诺德·勋伯格和贝拉·巴尔托克的音乐)。不过,正如爵士乐起源的年代史编者冈瑟·舒勒所指出的,爵士音乐是一种更加平民化,也更具群众性的实验音乐形式。旧世界音乐的新形式则是发展沙龙和音乐厅音乐这类“音乐艺术”,也即由作曲家作曲,由演奏家为出钱赞助的听众演奏。然而,按照音乐研究家的说法,爵士乐“不是少数风格创新者的成果,而是一种相对来说简单易懂的半民间音乐——它与其说是音乐,毋宁说是一种社会学的表现形式……是最近由五、六个支流汇合而成的,它依然在很大程度上缺乏个性,然而却具有鲜明的风格。”早期的美国爵士乐,如同非洲的土著音乐一样,并不是一种具有鲜明特征的艺术“形式”,而是一种群众性庆典的形式。再说,以消除差异而言,它在很多方面是非常平民化的,并且是典型美国式的。爵士乐作为一种卓越的即席创作与即席演奏的音乐,根本取消了作曲家与演奏家原有的区分。它为每一个演奏者同他的伙伴们提供了一种崭新而相互交流的亲密关系。而且作为一种舞蹈音乐,它特别易于引起听众的共鸣,听众在某种程度上是置身于演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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