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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主历程_[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完结】(17)

  “亡命之徒”通常用来称呼西部的坏人,执法机构一般不会去 罗致他们。但是在牧牛人的世界里,很少有哪一个恶名远播的“坏蛋”不曾在某一段时间里担任过执法者,为旁人所谓的法律和秩序卖命。在普遍赞叹那些动辄拔枪相向的亡命徒的“男子汉气概”之余,还有一种恼人的疑惑心理,那就是这些亡命之徒本身竟然站在正义的一边(甚至往往比他的对头还有过之)。一八八八年,西奥多·罗斯福在一次西部之行后写道:“那些‘坏人’,或者叫做职业‘打手’或‘杀手’,都属于另一类人(不同于普通罪犯、盗马贼或剪径匪徒),冷眼观察他们为人处世之道,颇有一些人可谓襟怀坦诚。在边疆社会,大多数杀人害命的事情都是他们干下的;然而应当看到,那些被杀音往往罪有应得。”一些人认为,亡命之徒搞的这一套,不过是古时候以决斗来判定是非曲直的做法在当代美国的翻版。亲眼目睹过这种事情的埃默森·霍夫说道:“这是一个人对付另一个人的未经授权的权利。事情并不诉诸法律——在这里法律也派不上用场。一念甫生,立即付诸行动,胳臂随即平伸出去,顿时火舌喷吐,仿佛旧日拔剑出鞘一样。对手倒了下去,手里攥着他的武器,只慢了那么一刹那。法律宣布杀人者无罪,事属‘正当自卫’。而他的伙伴也会说,‘这是一场公平交易’;虽然从此以后,他们也会留个心眼,慢慢对他保持一个距离。”

  莫非这是美国人听任法律和正义站在“捷足先登者”一边的又一个例子?旧日日南方严守传统的社会中那种严峻僵硬的不成文法,就此以另一种面目来统治西部的开放性牧区。但是,南方人可以指望“好”人按照传统行事,而且很少有人敢于怀疑他们;可是西部却没有此类“好”人。在西部,不成文的习惯法却表现为一种各取所需的法律,这种法律根本含糊不清,也完全是不可预料的。在这一片遍布新财富——黄金、白银和牛群——的土地上,还是那些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的希奇古怪的美国坏蛋活得多姿多采。虽然“理想的亡命之徒”不是单为钱财便害人性命,但是在早期,大多数亡命之徒都曾于过“非法”谋取财产的勾当,或者至少都与此有瓜葛。

  在牧牛区,几乎所有声名显赫的亡命之徒,一生的经历都有不少令人难以捉摸之处,显示出当时开拓者道德观的一片混乱。要想剖析他们,不妨看看他们之中最著名的一位——“比利小子”的一生。“比利小子”的真实姓名是威廉·邦尼,一八五九年生于纽约市,从小随家来到西部。他父亲死时,他们还在堪萨斯过活;后来他母亲搬到科罗拉多,随后又搬到了新墨西哥。地方行政司法长官帕特·加勒特(他旧日的朋友和搭档,后来又成为刺杀他的凶手和他的传记??者)曾这样形容他年轻时的性格:

  鲁莽、强悍、大大咧咧、性格豪爽而又胸怀坦荡,很有些男子汉的气概。他在不论老少的各色人等中间都很有人缘,特别受到年迈体衰的老人和无依无靠的少年所喜爱和景仰。他是他们的斗十、保卫者、施主和扶助者,他同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搭话时,总要把帽子摘下来拿在手里;碰到她们装束和外表带有贫穷的迹象,比利出手帮忙或回答问题时,他那一向快活的面孔上那副急切、同情、歉疚的神情,实在感人肺腑。只要比利走过,小孩在跨越明沟时总会得到他拎一把,或在背负重物时,总会得到他上来帮忙……比利很爱他的母亲。他对她的热爱和尊崇超过了世间任何事物。

  据说,比利十二岁时就刺死过一个羞辱他母亲的家伙。

  比利于下第一件大事时,年方十六岁;当时,他和一个伙伴试图劝说保留地中三个温和的阿帕切族印第安人向他们提供马匹。(据加勒特转述)比利本人是这样讲的:

  那是桩土拨鼠干的勾当。面前有十二匹漂亮的矮种马、四五副马鞍、一大堆毛毯、五驮毛皮。还有三个茹毛饮血的生番,美滋滋地守着这堆宝贝,拒绝救助两个生未自由,可眼下又累又饿的美国白人。这批货色理应倒倒手了——没有别的选择。一个活的印第安人在小道上,只用两个钟头就可以收拾一百名美国士兵:要是一个死的印第安人呢,那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既然如此,我们就拿定了主意。三分钟之后,地上躺着三个“印第安死鬼”,再也无法过问任何事情了,而我们则带上小马和行李溜之大吉。谈不上干仗。我从来没有捅过那么软古囊囊的东西。

  在老墨西哥和新墨西哥地区的几次冒险中,比利很快就欠下了十儿子人命。一八七七年,他来到佩科斯谷地,靠了所有这些杀人越货的资历找到了一份差事。当时,新墨西哥南部正酝酿一场争斗,这就是后来的林肯县战争,它成了历次牧牛人战争中最惨烈的一次。一如后来怀俄明州的约翰逊县战争,交战双方都忙不迭地雇用枪手,并动用了“执法”人员的力量。不过,这次争端不在大牧场主和小牧场主之间。实际上,双方可谓大同小异,势均力敌,都是富有的牧牛人,只不过分为两派罢了。他们各自出尽办法去争取合同,以独占对政府贸易站和印第安人事务办理机构的物资供应权。两派都指责对方行为不端,偷盗别人的牛群。从这个角度看来,似乎双方都是对的。很快,那一带的牧牛人几乎全部卷了进来,不属于这派就属于那派。一八七七年冬未,“比利小子”来到J.H.滕斯托尔在林肯县费利克斯河畔的牧场上帮工。当时,双方争执已经发展到白热化的地步,引出了一场错综复杂的诉讼;事情的起囚是以劳伦斯·墨菲为首的对立派,打发一名副地方行政司法长官带了一帮人闯到膝斯托尔的牧场上来抓牛。墨菲控制着铁路货车,掌握着地方的财政大权。一八七八年二月十八日,墨菲手下的人当着滕斯托尔的工头和“比利小子”的面,杀害了滕斯托尔。林肯县的积怨终于演成了一场公开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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