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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殖民地历程_[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完结】(6)

  口说更好呢?一个能言善辩、学识渊博的人可以运用口说词来建立《圣经》

  与其听众的状况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十七世纪是英语布道的全盛时代,

  而且不仅仅在清教徒中间。它是两位高贵的英国国教徒约翰·多恩和杰里

  米·泰勒的时代,他们的宣讲提供了布道的经典。到十七世纪中叶,英国请

  教徒已经为布道发展出了如此杰出的散文体,以致一个专心听讲的听众可以

  从牧师的布道方式察知他的神学理论。

  同兰斯洛特·安德鲁斯和约翰·多恩复杂难懂的“玄学”风格相反,请

  教徒形成了一种用他们自己的话说被称为“简明体”的风格。这种风格的规

  则在威廉·琅金斯所著《预言的艺术》——一本在早期新英格兰的差不多每

  一份书单上都可以找到的英文小册子——以及诸如此类的布道手册上被一条

  条规定下来。简明体的特征当然是简单易懂,但它还以注重劝导和教义的实

  际结果、而不是对理论本身的精细阐述为标志。正如佩里·米勒解释的那样,

  请教的布道“更象律师的辩护状,而不大象艺术作品”。它的独特的结构由

  三部分组成:“教义”、“道理”和“用处”。“教义”是布道者“翻开”

  《圣经》经文所发现的东西,这总是布道的开端;“道理”为“教义”提供

  证据;“用处”则是指教义应用于听众的生活,即是由布道引出的“训诲”。

  简明风格的布道在各方面都和夸夸其谈相反。约翰·科顿在 1642 年说:

  “文辞俘夸必使布道者在基督眼中成一油嘴滑舌的牧师。”这不是基督宣教

  的方式;基督实际上“以我辈所用英语对众人讲说……回避玄虚之处”,而

  不是给人以“隐晦艰涩的暗示”。请教牧师不应该用外国语来引经据典:“在

  布道中用拉丁文全是虚饰。”

  玄学风格的布道者实际上依靠修辞琢句,舞文弄墨,而请教牧师却运用

  家喻户晓的实例。美洲殖民地印刷的第一本书——《海湾圣诗》(1640 年)

  的前言宣告:“圣坛毋需我等修饰。”因此,托马斯·胡克把复活的肉身比

  作“大洋葱”:它像一颗挂在墙上的洋葱那样生长,“不是由于添进了什么,

  而是由于它自伸自延;因而并无新的躯体,只有同一本体的扩展和增长。”

  我们知道,简明风格的这些性质是大西洋两岸请教著述和思想的普遍特

  征,美利坚人从诸如琅金斯这样的英国范本中学得布道的规范,但在新大陆

  这种风格还有其他原因。正如胡克在其《教规大全概览》(1648 年)一书

  开头解释的那样:

  本书通俗质朴,读者务须谅其出自荒野,那里不求新奇。假如拓殖者能有衣保暖,他们就不管

  式样和装饰,而将其留待刻意求美者考虑。我在整个论辩中力求内容和形式的简沽明快。因为

  我认为传播广泛的著述不是要炫耀,而是要引导凡夫俗子领悟道理;我还认为将难点表述得简

  单易懂是明智的学问中最重要的成分。

  荒野生活的简单、群体的同一性和小范围,以及正统观念在早期的力量,都

  使简明风格在美洲更加质朴雄浑。

  在新英格兰,布道远不止是个文学形式。它是个制度,或许是这里清教

  的独特制度。通过这个宗教仪式,神学被应用于社会的缔造,应用于日常生

  活的种种任务和考验。它不像在英国所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的那种情况,它并

  非只是社会部分人的一派之辞。它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的正统声明和自我评

  判,是一种反复重申的独立宣言,是目的宗旨的不断再发掘。

  在新英格兰的聚会所里,尊荣的处所并非祭坛,而是布道坛。因此,作

  为对《圣经》特殊应用的布道本身,是新英格兰的贤哲们注目的焦点。最使

  希金森受到鼓舞、从而相信他的殖民地可能成为纯正宗教的一个范例的,还

  不是清教教义单纯的正直,而是“我们拥有上帝在我们中间所授的纯正的宗

  教和神规圣诫,感谢上帝,我们有大量布道活动和诲人不倦的教义问答”。

  在英国,请教的政治纲领于 1660 年崩溃后,清教徒个人只能重新依靠

  自己。他们成了耽千年省的人。每个请教徒就象在《大恩惠》中所描述的那

  样只想修身养性,而很少注意社会。但在美洲,请教徒们远离英国国内政治,

  仍然可以自由地继续他们的社会事业。新大陆的领袖们努力使他们的社会逐

  步接近于基督教楷模,新英格兰的宗教史就是一部关于这种努力的不间断的

  编年史。

  新英格兰的聚会所就像它所着意模仿的犹太教会堂那样,主要是个教育

  场所。社会在这里领会其职责。人们在这里找到各自的皈依途径,以便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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