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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史_魏昌【完结】(71)

  就在楚简、声王两代无所作为时,三晋竞相改革、齐国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田氏夺权成功、秦国亦始实行“初租禾”,正朝气勃勃,力图向外扩张兼并,以扩大自己的势力。从这点看,楚国是落后了,故当公元前401年楚悼王即位后,就面临着内部危机四伏、外部各国虎视眈眈的现实,不得不作出历史的决择。楚国历史上著名的一次改革棗吴起变法,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三、吴起变法

  公元前401年,楚声王子类立,是为楚悼王(前401-?81年)。其时,由于各国竞相改革成功,重又开始激烈的争夺。这时的争夺与春秋时期的争夺已明显不同,过去是争夺与国,旨在立威定霸;现在则是争城略地,吞并他国,具有新的封建兼并战争性质。

  入战国后,魏国崛起,与秦争战不止。公元前408年,魏尽占秦河西地,秦退守洛水。魏败秦后,三晋解除了后顾之忧,即转向中原,首先集中力量打击齐国。公元前405年(楚声王三年),田氏内乱,三晋乘机攻齐,大败齐军于廪丘(今山东郓城西北)。第二年,三晋乘胜进击,攻入齐长城(自今山东肥城西北,东至琅邪入海),三晋声威大振。

  齐国失败,三晋与楚国的矛盾骤然尖锐了起来,楚国短暂的宁静局面宣告结束。公元前400年(楚悼王二年),楚抢先一步,与韩、魏争夺郑国地,三晋立即联合起来反击,攻楚至乘丘(今山东巨野西南)而还。楚国为了摆脱被动地位,接着连年攻周攻郑攻韩,为缓和与郑国矛盾,还主动归榆关(今河南中牟南)给郑,郑国也杀其相驷子阳以悦楚(《史记·郑世家》。)公元前393年(楚悼王九年),魏为打击楚国,先攻郑,并筑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城。楚不示弱,亦于同年攻韩,夺取原郑国的负黍(今河南登封西南)(《史记·楚世家》。公元前394年,郑之负黍叛郑,重归韩,故楚伐韩,取负黍。)过两年,即公元前391年(楚悼王十一年),三晋联军大举攻楚,连败楚军于大梁(今河南开封市)、榆关,魏并攻取了大梁。楚国势孤害怕,只得“厚赂秦”(《史记·楚世家》。,向秦国求援,三晋才停止了攻击。接着,秦出兵攻韩国的宜阳(今河南宜阳西),取六邑,有力地支援了楚国。

  三晋见楚、秦合作,转而又与齐结好。公元前387年(楚悼王十五年),魏武侯主动帮助齐田和谋求诸侯,齐与三晋结怨暂时得到消解。此后,魏、秦争夺进一步激烈,赵徙都邯郸,韩则全力攻打宋、郑,严重地威胁着楚国。

  国外形势严峻,国内社会矛盾尖锐,迫使楚悼王不得不寻找出路,以摆脱困境。正在此危殆之际,在魏国协助李悝改革、抗秦有功的吴起来到了楚国。楚悼王早就听说吴起能干,所以吴起一来到楚国,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史记·吴起列传》。)吴起(?椙?81)年,卫国左氏(今山东曹县北)人。他年青时在外游学求仕不遂,却耗尽家产,为乡邻人所讥笑。吴起一怒之下,杀讥笑者三十多人,逃出了卫国,来到了鲁国,拜曾参为师,学习儒学。几年后,吴起母亲病逝,吴起以为自己尚未得仕,没有回去奔丧,曾参不悦,与他断绝了师生关系。吴起于是改学兵法,在鲁国担任大夫。齐人伐鲁,吴起为求得鲁国国君的信任,“杀妻求将”,领兵打败了齐国,初露锋芒。然鲁君不信任他,反而把他辞退了,吴起闻魏文侯贤明,李悝又在魏国主持变法,便来到了魏国。

  吴起到魏国后,受到魏文侯的器重,“立为大将,守西河”(《吴子·图国》)。

  又与李悝等人一道,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改革,尤其在军事改革与实践方面,成就突出。他对士兵考核严格,训练有方,创立了“武卒制”(根据不同士兵的特点编制训练、作战,以提高军队战斗力);他“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史记·吴起列传》),著《吴起兵法》四十八篇(原书失传。后人将断简残篇编成《吴子》六篇,此书虽非原著,却也保存了吴起的光辉军事思想),和《孙子兵法》、《孙膑兵法》齐名,故“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汉书·刑法志》。)吴起思想丰富,兼采儒、兵、法各家。他认为为政之道,应“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吴子·图国》),故在内,做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史记·吴起列传》),对外,使秦不敢东向,韩、赵“宾从”(同上),对魏国的勃兴是有贡献的。

  公元前396年,魏文侯卒,魏武侯继位。约在公元前390年(魏武侯六年,楚悼王十二年)左右,吴起受到大臣王错排挤,被迫奔楚。由于吴起在魏国政绩卓著,军功赫赫,所以一到楚国,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先任为宛(今河南南阳市)守,防御韩、魏。一年以后,晋升为今尹,主持变法。

  吴起在楚国期间,注意调查研究,对楚国国情了解至深,故其变法措施,切中时弊,干净利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法审令”(同上),实行法治。吴起总结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经验,深知法治的重要性,故他在变法中制定法令,公布于众。为确立法治的权威性,吴起还采取“倚车辕”(《韩非子·内储》。)的办法,即立一车辕,有能够搬动的予以奖赏。为使思想认识和舆论一致,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战国策·秦策三》。)这些措施,都有力地贯彻了“明法审令”的精神,在楚国臣民中增强了“废其故而易其常”(《说苑·指武》。必要性的认识,有利于变法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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