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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_刘健【完结】(80)

  动手去天堂之前,我最留恋的是爱情。我的爱情像白纸,上面还没有画出最美的图案。再见了,小伙子。希望你能仔细看看我寄给你的这几张相片,相片上的玲玲是玲玲最美丽的时刻。刘健,无法否认,我喜欢你,但我总觉得这并不是真爱。这只是一种感觉,干脆说这是一种错觉。什么样的人才是我的真爱?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零。

  我爱的不是人,所有的人都是恶劣的,没有任何人是美好的,我自己也包括在内。我最愿意与我的猫咪共度今生,但我又担心它会先我而去。现在我不用为这个问题担心了,今晚猫咪将与我一同远去,去那个安静极了的地方。我想天堂里应该是安静极了的。

  子夜马上就要来到,妈妈又催我关灯睡觉了。我伟大又可怜的父亲已经打响了沉重鼾声。我马上就要搁下手中的笔,熄灭灯,把脖子伸进绳索。绳子正在我面前微微晃动,像是朋友朝我招手。我给自己化了浓妆,我画妆的样子真难看。现在我身上穿的是一件新买的红色连衣裙,听人说穿红衣服在子夜悬梁自尽就可以变成厉鬼。我要变成厉鬼,在教育部门飞翔。

  “十六分之二拍”的事情怎么样了?该有些眉目了吧?

  最后,叮嘱你爱惜身体,同时也请你为我唱出Eric Clapton的《泪洒天堂》。这是一首特别好听的歌,我很喜欢。我会在天堂里聆听,还会和着你的琴声,喜悦地歌唱。

  祝好最后的玲玲

  19988.29 我从床上艰难地爬起,背上木琴迎着月光,蹒蹒跚跚地走出团部大院,去街头酒吧。

  路上,我一会儿看见玲玲在空中飞舞着向我招手,一会儿又看到几个长了两只脑袋的行人怒气冲冲地问我长眼睛没有?酒吧里人声嘈杂,善男信女们在音乐中吆五喝六。我找了个稍微安静的角落里坐了一会儿又走出来,在酒吧门口的杂货店里问老伯伯有白酒否?

  我揣着烈酒回到酒吧,头靠着墙壁上的冰凉铁饰,把白酒与啤酒掺在一起,一杯接一杯地咽进肚里。邻座的一位小女生看见了,朝我挤挤眼睛招招手,说,嗨,兵哥,怎么一个人出来喝闷酒啊?为什么不带女友?

  我说,她死了!你为什么还活着?!

  小女生笑得前俯后仰,说,哈哈,我为什么还活着?简单,连死都不怕,我为什么害怕活着呢?

  …………

  酒吧快要打烊之际,我酩酊大醉,走到吧台问DJ有没有Eric Clapton的《泪洒天堂》?

  DJ摇了摇头。酒吧老板走到我面前,说,要打烊了。

  我固执地站在吧台,不愿离开。酒吧老板问我,还要点儿什么吗?

  我说要点儿音乐,然后背着琴踉踉跄跄地奔上舞台,边走边狂叫:你们愿意听我唱歌吗?

  DJ把我的琴插进调音台,还在舞台上为我打出红,说,兵哥,悠着点儿?

  我坐在红得像血一样的舞台上,对着家乡的方向,声嘶力竭地歌唱: 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ould It Be the S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 Must Be Strong And carry on

  'Cause I Know I Don't Belong Here In Heaven ★

  …… ★:如果在天堂相遇

  你还会记得我的名字吗?

  如果在天堂相遇

  一切还会和从前一样吗?

  我必须变得坚强并且一如既往

  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生活在天堂

  …………

  第四部分为什么我有了今天这副德性

  好事逢双。

  刘健郑重宣告:“十六分之二拍”,夭折。

  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哀乐在我的宣告过后响起。

  只有我的心灵在默默哭泣,哭泣积郁多年却又放弃了的梦想。

  其实早在来到机关的第一个星期,我就觉得“十六分之二拍”离夭折不远了。

  还记得吗,我曾在大礼堂的舞台上做了无比混账的美梦。人们常说,梦是反的。可我硬是违背着梦的暗示,把“十六分之二拍”撑到今天,直到再也撑不下去——机关军官早已对我的音乐厌恶透顶,干脆说他们从来就没对我的音乐感兴趣过,尤其是我的左邻右舍。起初我以为他们对音乐缺乏兴趣是因为他们有比音乐更感兴趣的事情,直到今天我仍没发现除了军饷之外,他们还对什么事情感兴趣。

  每当我弹琴,楼上的军官就跺脚表示抗议,琴瑟之音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对于军官的抗议,我高挂免战牌,不理不睬。心理学上有“认可心理”这一说法,我想过段时间他们就会习惯。谁知一段又一段时间过后,他们不但没有习惯,反而向股长打了小报告。

  报告中说,宣传股战士刘健快把家属房给震塌了。

  股长找我谈话,我对股长说,如果家属房真的塌了,一定是他们用脚跺塌的。

  股长严厉批评了我。此后每当楼上军官跺脚抗议,我便住手,不与他们发生正面冲突。

  我尽量维持官兵之间的团结,但磨擦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前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喝下半瓶白酒之后,脑子里忽然又有了歌唱的欲望。我关上门窗抚琴高歌。一曲还没唱完,楼上的军官又把脚跺得震天响了。那会儿我的情绪坏极了,乘着酒劲儿冲到楼上,问他们到底是不喜欢音乐还是脚痒?如果是不喜欢音乐,您明着说一声儿不就是了,何必拿房子撒气?要是脚痒,你他妈的就给我到边境线上的雷场跺去吧,那儿比这儿刺激多了,一跺一炸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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