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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无眠辣说历史_赵无眠【完结】(17)

  任何一个“不坏”的结果,都不能说明过程的必要与合理。人类发明了战争,发明了自相残杀的武器,发明了以一种文明摧毁另一种文明,或者一种较高(较低)的文明征服另一种较低(较高)的文明,甚至整个人类的生存环境都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为战争和武器所毁灭,今天的人仍不得不承认,战争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往往起到的是促进和催化作用。明白地说,就是所谓“进步作用”。但战争终究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的过程是非人道的,哪怕现代国际社会设计出那么多的“人道”的战争公约,也还是设计不出一种“人道的战争”方式。

  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

  1938 年 12 月 18 日,一架专机从重庆珊瑚机场起飞,下午 1 点抵达昆明。云南军政首脑龙云率领僚属到机场迎接,彩旗乐队,把冬天的春城烘托得热烈、欢快。舱门打开了,由空军司令周至柔陪同,一位梳理穿戴得整整齐齐、相貌英俊的中年人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看到欢迎的场面,他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动、不安和苦涩。他尽量显得从容,招手致意,拾阶而下,与几张熟悉的面孔略事寒暄,便登车直驱龙云官邸。当晚,他与主人谈至深夜。

  出逃的第二号领袖

  第二天下午,他又带着十几位随行人员,乘坐由龙云向欧亚航空公司包租来的飞机,直飞法属印度支那的首都河内。傍晚时分,这一行人住进了市区高朗街 27 号,一栋西洋式公馆内。他们脱下从中国穿出来的一身厚重衣服,换上轻简的夏装。但他们心中并没有随之松快,反而感觉这片原为中国属土、现在的法国殖民地空气过分闷热和凝重。窗外薄暮垂临,城市轮廓渐渐模糊不清,似乎也预示着他们前途的莫测。

  没几天,一条重大新闻令中国和世界为之侧目 :

  中国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从重庆出逃。

  汪精卫,一个神话般的名字,忽然成了惊险小说中的人物。接下来的情节,有夜半刺客,日船北光丸号秘密接应,上海密谋,赴敌国日本首都东京媾和,还都南京成立第二个国民政府……

  就这样,地位仅次于蒋介石的第二号领袖,孙中山的忠实臂膀及其事业的首位继承人,脍炙人口的《总理遗嘱》起草者,当年谋刺清摄政王事败被囚、视死如归的少年英雄,拖着他那支令世人瞠目的人生败笔,一步一步走向耻辱的纪念碑,成为 20 世纪最大的汉奸。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最著名的汉奸。

  1940 年,由各党派代表组成的国民参政会第一届五次会议在重庆发出通电,回顾中华五千年历史,虽也偶有叛国通敌之事,然尚未出过“视降敌为救国,称亡国为和平,助敌进攻而有理论,代敌招降而讲主义,颠倒黑白,丧尽廉耻,如汪逆兆铭其人者”。

  在朝野一致的愤怒声讨中,汪精卫度过了他一生最后的几年,终于日本战败投降前几个月枪疮复发,赴日治疗。1944 年 11 月 10 日,一场美机空袭的第二天,受防空洞的阴湿迸发肺炎,客死于名古屋。

  汪精卫的卖国罪,早已盖棺论定。甚至在他出走河内,公开发表呼应日本近卫首相第三次对华声明的《唁电》时,就注定要被中国人唾弃、痛恨,罪责难逃了。用一句俗话说,叫做“永远被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浙江萧山县海门镇,当地人把汪精卫夫妇雕刻成两个真人大小的裸体跪像,围以石栏,唾迹斑斑,任人羞辱。这是仿造杭州岳飞墓前,铁铸秦桧夫妇跪像的故事。日本投降,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第一件大事就是把筑于梅花山中山陵旁的汪墓给炸开,焚尸扬灰。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中国的土地上几经沧桑,许多陈年往事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淡去。当年中华民族最大的敌人──日本,摇身一变为最大的投资商,又到中国开发经济来了。虽然总还有人,对几十年前的南京大屠杀、对沦为慰安妇的凄惨经历、对细菌部队残忍的人体实验、对钓鱼岛的纠纷、对日本政要一次次推卸战争罪责、对供奉在靖国神社战犯亡灵前的香火耿耿于怀,时起抗议和争执,但毕竟掀不起太大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的波澜,无法阻止中日关系的大趋势,越来越朝着“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方向发展。民族仇恨可以如此轻易地淡忘,恶邻可以迅速地变为睦友,一切都可以转换、变化,唯有民族的叛徒绝不能原谅。汪精卫仍然无形地跪在那里,接受世人的无情嘲骂。

  最坏的叛徒 :汉奸

  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来了,所有的叛徒中,最糟糕的是民族的叛徒。

  道理很简单,没有比“我族”或“我国”更大的“我”了。如果你背叛的是“我党”,至少敌党还可能拿你当回事 ;你背叛的是某阶级,比方当了工贼,至少敌对阶级会喜欢你 ;而你要是竟敢以本民族为敌,这世界上恐怕没人能原谅你了。你可以改变自己的党派、信仰、阶级,却无法改变自己的民族种属。

  中国对于本民族的叛徒有一个专用名词 :汉奸。汉奸,英文译作“traitor(t-o China)”,即“(中国的)卖国贼”。这样翻译有些别扭和累赘,不如原中文词那样简洁。英文本来只有“卖国贼”一词,至于卖的是哪一国,是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要到时候再说。“卖国贼”的定义很清楚,那就是必须犯了叛国罪。“汉奸”一词,看起来简洁,但是究竟如何定义,却不那么清楚。如《语言大典》这么解释 :“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这样的解释是经不起严格推敲的,有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投靠”、“走狗”、“败类”,都是含义模糊并且带感情色彩的词。比方怎样才算“投靠”?投降算不算?为人家工作呢?在那边定居呢?娶了人家的公主呢?再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生战争,对方也不是侵略者,你向它出卖国家民族的利益,就不叫汉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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