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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秦_嬴无敌【完结】(348)

  哪知申不害听闻之后。却是没头一皱道:“名为廉政……实为督吏。君上不怕官吏心有戚然么?”

  以申不害眼界。自然看出这是一个从明至暗。有系统监督官员地机构。以春秋战国时代地政治哲学而言。君若用臣。便不能疑臣。也就是疑而不用。用而不疑这一套。并且。在那个时代。但凡是个做官地人。没有不以权谋私和私相授受地。只是大家都很客气。将这个程度控制在一个所有人都能接受程度。

  战国时代地官吏俸禄是很少地。而官吏本身也不靠着那点俸禄吃饭。多是依靠封地地各种租赋。便说上大夫甘龙一年地俸禄便才有粟米百担。可上次栎阳之围他便一气献出了相当于他十年俸禄地千担粮食作为军粮。由此可见。若是让申不害去监察这些官吏。让他们不能用手中地权利搞点外快。还不叫他们饿死。

  哪知却是无敌笑答道:“官若不廉。便是狗官。政若不廉。便是苛政。国若苛政。民不聊生。国若廉政。安居乐业。本公自然知道其中道理。因此我大秦将要实行高薪养廉制度。”

  哪知卫鞅却是反问道:“高薪或可养廉?”

  无敌笑道:“若高薪当真可以养廉,要廉政公署何用?”

  就无敌所知,后世的高薪养廉说法最初并不是由香港提出。

  香港的公务员也确实实行高薪制度。因而许多人以为“高薪养廉”是海外传到香港的舶来品。实际上这一政策并非出于海外。而恰恰源出于我们中国。从18世纪初直到20世纪初,满清政府对官员一直实行“高薪养廉”的制度。只是高薪并未收到“养廉”的效果。

  从清代雍正五年(1727年)起,为了纠治官场腐败,雍正皇帝决定给官员们发放巨额地“养廉银”。在此之前,清代官员的俸禄不算很高。当时一名普通劳动者的年收入大约为10两银子。一个知县一年的俸禄约为76两银子,大约是普通劳动者的8倍。一个知府的俸禄约为18两银子,大约是普通劳动者的1倍。一个巡抚的俸禄约为256两银子,大约是普通劳动者的2倍,而一个总督地俸禄约为308两银子,大约是普通劳动者的3倍。

  清政府给官员们发放的“养廉银”出自百姓征收地附加税,其数量高达官员们俸禄的10多倍至数十倍。同一品级的官员在不同地区将领取不同标准的“养廉银”,在这里仅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知县的“养廉银”分别为1000至1800银子,为俸禄的13倍至24倍;知府的“养廉银”是2000至3000两,为俸禄的11至15倍;巡抚的“养廉银”为12000两银子,为俸禄地47倍;两江总督的“养廉银”为18000两银子,是其俸禄的60倍。

  满清政府实施了这巨额的高薪养廉的政策后,有没有起到预期的廉政效果。起初满清官员收到这笔巨额的“养廉银”时有些官员感激涕零,还表示要除去日常开支后,“养廉银”若有节余,可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不过没有多久,官员们视“养廉银”为理所当然的收入。他们贪心未改,又在原来的附加税外再加收各种税,并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灰色收入。

  依据见存地资料对各地官员的灰色收入进行估算,可知在1世纪平均一个知县每年地灰色收入约为3万两银子。是“养廉银”的20倍;一个知府的灰色收入约为525万两银子,也是“养廉银”的20倍;一个总督或巡抚的灰色收入约为18万两银子,是“养廉银”的10至15倍。由于当时地官员们几乎都有这样地灰色收入,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只要不在这基础上再收刮民脂民膏,当时则不称之贪官。于是民间有流传至今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这表明当时一个知府在三年间敛财10万两银子。仍算是个“清廉”的官员,而当时一个知府地俸禄和“养廉银”还不足1万两银子。

  所以,无敌知道单单高薪养廉是绝对不可行,还需要廉贞公署作为狗头铡在侧挥眈眈。

  以卫鞅和申不害两人的智慧当然不需要无敌将什么都说明白,仅仅是点到为止便已经让两人大为叹服这个高薪养廉和廉政公署的绝配。当即申不害二话不说,一振衣衫,一个长揖拜下,表示自己愿意出仕。而卫鞅却是不为所动,眼珠一转。开口再道:“敢问君上,秦国将用何种律法治之。”

  卫鞅的问题,无敌也是准备了许久。根据无敌的记忆。卫鞅地施政纲领主要归结为四个字,那便是:“专制集权”。

  在后世所编录的《商君书》中,“壹”,是被反复讨论的命题。其提出“壹”地概念,要求整个社会的思想和行动高度一致,立意将整个社会控制在来自上方的专制的权力之下。《赏刑篇》曰:“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又曰:“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言篇》云:“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是为其证。

  “壹”,有两方面的意思。首先是思想的统一,再者就是政令的统一。理论言谈统一于上,不得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必导致盲目服从于君主,《战法篇》即曰:“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又曰:“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思想的高度统一,正是为维护君主地权威服务的。《靳令篇》曰:“利出一孔者,其国无乱。”《弱民篇》曰:“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守一则治。”《农战篇》曰:“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民不偷淫则多力,多力则国强。”又曰:“能壹民于战者,民勇;不能壹民以战者。民不勇。”《壹言篇》曰:“治国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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