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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史_顾诚【完结】(27)

  劝说,一味姑息牵就。“阁部之行也,以川兵三百自随,杰疑之,可法即分

  与二百人,然杰疑如故。..杰防可法甚严,一切出入文移必呈杰始达可

  法。..可法留杰营月余,不得要领”⑤。经过反复磋商,最后决定把扬州附

  近的瓜州作为高军安顿之地。

  江北四镇是这样跋扈自雄,世镇武昌的宁南侯左良玉在崇祯年间就已尾

  大不掉,自行其是。弘光监国和即位的诏书颁到武昌,他一度拒绝开读,在

  湖广巡抚何腾蛟、部下监纪副总兵卢鼎等人的劝说下,才勉强开读成礼。南

  明其他将领如郑芝龙、方国安等人见大将如此,也各自盘算自身利益,不以

  国事为念。

  ④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记弘光时马士英打算任用王重掌选事,“为高杰所参而止。疏中目重为狡童。

  藩镇骄横至此,从来所未有也”。

  ⑤ 李清《南渡录》卷一。祁彪佳在日记中也说:“史道邻出淮阳视师,所携亲兵为总镇高杰所分,不能受

  约束。乃以南都随征将官于永绶、刘肇基、陈可立等家眷及亲丁暂住于京口。”见《祁忠敏公日记》《甲

  申日历》六月十三日条。

  第四节 弘光朝廷内部党争的激化

  明后期的党争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现,它贯串于万历以后整个

  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续到南明。崇祯在位的十七年间党争基本上限于在朝、

  在野的官绅当中;弘光以后军阀势力介入,朝中文臣往往以武将为靠山,使

  党争变得更加复杂尖锐。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党争是导致明朝灭亡的一个

  重要原因。

  南明第一个朝廷——南京政权从酝酿建立开始,就发生立福、立潞的争

  议,所谓“立贤”、“立亲”不过是表面文章,实质上是不同利益集团为争

  夺新政权垄断地位的一场争斗。弘光即位的时候,全国已处于四分五裂的状

  态,清朝、大顺、以至张献忠的大西政权都面临一个争取人才为己所用的问

  题,弘光政权也不例外。在争取人才方面,史可法是比较清醒的,当五月初

  起草监国诏书时,原稿起用废臣一款内有“除封疆(指任职期间所管地方失

  守)、逆案、计典、赃私不准起用”一语,他认为“国事之败坏非常,人才

  之汇征宜广,未可仍执往时之例”,把这句话删去。一两天后正式发布时,

  连史可法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仍照原本发出。①后来史可法上言又引马士英

  奏曰:“监国诏书,据阁臣史可法疏谓,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吕大器添入之。

  是以戎臣而增减诏书也。”②总之,集中于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荟萃之地的一批

  官僚(他们大多是东林—复社人士)有一个如意盘算,一方面趁北都陷没,

  朝臣除极少数“死节”以外几乎都投降了大顺政权成为“从贼伪官”;一方

  面又以不准起用“逆案”等旧例为理由阻挡另一批在野官绅入仕,这样可以

  为自己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铺平道路。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担心

  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势。朱由崧不得不凭借四

  镇武将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将无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四镇的

  遥控朝政,使东林—复社党人垄断朝政的图谋遭到重大挫折,这本来是他们

  自己种下的苦果。然而,一贯以清流自命的东林—复社骨干从来不肯承认自

  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击投机取巧的马士英和他援引的阮大铖,似乎

  事情全坏在马阮乱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连袂而去,众小翩翩入朝,终于

  导致南京弘光政权的覆亡。这种观点由黄宗羲创立的浙东史派发扬光大,流

  传三百多年,至今尚未廓清。

  弘光初立的时候,大臣多是东林—复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这种局

  面没有维持多久,姜曰广、高弘图、张慎言、刘宗周等人相继被排挤出朝。

  然而,这并不是掀翻逆案的结果,直到弘光朝廷覆亡,列名魏忠贤逆案中的

  人物极少起用。何况,弘光朝廷面对的是“大顺”和清方,起用不起用逆案

  官绅无关大局。清兵进入北京后留用大批降闯官员、礼聘逆案首魁冯铨,是

  其成功之策,而不是失败之著。弘光朝廷内部矛盾酝酿和激化始终是围绕“定

  策”问题展开的。就东林—复社骨干人士而言,本意是从帮派利益出发反对

  迎立福王,福王既立,“天位已定”,东林—复社骨干人士希望破产。四镇

  和及时转舵的马士英以定策之功自诩,洋洋得意。东林—复社人士妬意倍增,

  ① 史可法《请尊主权化诸臣水火疏》,见《史可法集》卷一。

  ② 黄宗羲《弘光实录钞》。按,当时南京六部官员有缺,吕大器以南京兵部侍郎兼署礼部事,颁诏为礼部

  职掌。吕大器性格刚强,删改监国诏书稿文大概是事实,但说他以“戎臣”增减则不妥。见陈鼎《东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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