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洋务运动史_夏东元【完结】(70)

  整顿商局以竞胜洋人的第三个表现,就是发展中国民轮的内河航运业。盛宣怀在任山东登莱青道后不久的1887年初,发现烟台进出口货物,皆须由陆路驮运,山路崎岖,运艰费重,货物且有变质和丢失的危险。登莱青半属山区,民甚贫苦,以草帽辫为生计。草帽辫由陆路运至烟台,每百斤需钱三、四串,一遇雨雪,难免潮变,商民久以为苦。盛宣怀感到,如能用小火轮装运,实为商民之便。于是和马建忠一起禀告李鸿章“试行浅水民轮船,以收自有之权利。”他认为“口岸通商人与我共之,内地通商我自主之。故欲中国富强,莫如一变而至火轮,设一内地快船公司,与招商局相为表里,以兴中国自有之商务,而收中国内地自有之利权。”在山东试行内地浅水轮船的同时,又到广东试办,由招商局出资十成之六,粤省绅商出资十成之四,创设了与洋关无涉,专行内地的江海民轮船局,规定“悉照民船章程办理”。这些内河民轮企业,是归招商局督办、有相当自主权的企业,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轻土货之运费,速土货之运程,……以敌洋货塞偷巵”的作用。不仅如此,招商局对于一般民间内河航运的商人也是扶持的。盛宣怀与人书云:“弟生平立志,只愿与洋商争胜,不愿与华商角力。”这话有一定的真实性。例如,1897年招商局批准戴生昌等几家商办的内港轮船公司的小火轮行驶于杭、嘉、湖一带可以得到说明。那时,招商局要挤垮戴生昌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盛宣怀感到,与戴商竞争,是“自相践踏,必各有亏折”的“下策”,这种“冒恶名而赔巨款”的下策是断不可行的;唯有令戴商“不准与洋商合股,官与招商局均置之不问”,才是“上策”。盛氏执行了“上策”。

  由于盛宣怀任督办后对轮船招商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整顿措施,使该局不仅很快得到恢复,且得到较大发展,增强了竞争能力,在与怡和、太古的较量中不断前进。这些,与盛督办的“商”的倾向性鲜明,一切以赢利为出发点考虑问题,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有关;也与官督商办前10余年“商办”时奠定的厚实的基础有关,没有那时的基础是不可能获得这么明显的发展的。

  然而,“官督办”毕竟要依靠和服务于“官”,招商局不断向清王朝“报效”就是一例。仅1894年慈禧太后“万寿庆典”,招商局就报效52000余两,1899年到1903年四年中,竟从折旧项下“垫支三十八万余两”报效银。至于从90年代中期以后,招商局每年提取10万两左右给南洋公学的事,有的人也说成是封建官府对企业的摊派,那是不能这样看的,那只能说是企业对教育的投资,是应该的,对盛宣怀此举应该表扬和嘉奖。

  从总的方面看,除1873年上半年官办的半年无成效可言外,无论是商办时期,还是官督商办时期,轮船招商局是洋务企业中办得很成功的企业,尤以盛宣怀任督办时期的18年发展最为迅速,诚如盛宣怀所说,他于1885年接办时,“所收者实在只有华商资本二百万两”,1902年冬袁世凯从他手中接办改变为“商本官办”企业时,“所交者实值资本二千万余两,已不止十倍。”这些成绩,是招商局艰苦创业及其在与怡和、太古等洋轮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而获得的。

  四、艰苦竞争与三订“齐价合同”

  四、艰苦竞争与三订“齐价合同”

  轮船招商局的成立和其生存发展的业绩,是在与洋商斗争中取得的,还是在与洋商的妥协中取得的?向之论者多持后一说法。

  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它在创办之时,中国近代航运业,已由旗昌、太古等洋行轮船公司所操纵把持,招商局就是作为它们的对立物而插足其间的。它一诞生,很自然地就遭到外国资本主义倾挤和打击,他们妄图扼杀招商局于褪褓之中。但商局靠了僧运的贴补,官款协济,华商支持,以及企业内部精打细算等措施,加强了竞争能力,站稳了脚跟,在买并旗昌之后,居然能与强敌——怡和、太古俩大英商轮船公司鼎足而立,成为航运业的三强之一。这是它在争取生存的坎坷道路上进行顽强斗争的结果,如果说有妥协如签订几项“齐价合同”,那也是通过斗争而相互妥协的表现,决不是招商局一家的妥协,更不是用妥协的办法求得的妥协。现通过评析几次齐价合同来加以说明。

  招商局与怡和、太古轮船公司签订的齐价合同有过多次,最重要者为1878年、1883年、1893年三次。

  本章第二节已经叙述到,招商局商办的前几年,赢利逐年递增的情况。它于1874年与太古等公司一起与实力最强历史最久垄断长江航运利益的美国旗昌轮船公司进行竞争,迫使它出现了亏蚀现象,处境艰难,股票下跌,100两面额的旗昌股票,到1876年仅值56两;加上美国内战后经济出现繁荣,使它产生投资国内的欲望,于是,自感设备陈旧、竞争乏力的旗昌有了退让之意。招商局出于减少竞争对手和增强企业实力的考虑,于1877年买下旗昌的船产。买并旗昌之后,商局船只增加10余艘,码头等产业、地盘也随之增加和扩大,因而,“洋商忌之益深,极力跌价倾轧”,意“欲多方困我,使我不能持久,然后彼得垄断独登,专攘中国之利。”这里所说“洋商”,主要指太古、怡和两轮船公司。它们跌价倾轧,争揽客货,招商局亦被迫降低运价。商局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与之争胜:(1)继1875年成立济和保险公司,买并旗昌后,复创立仁和水火保险公司,将原来六成归洋商代保者概归自保,以辟利源。(2)李鸿章奏请将官帑190余万两的利息缓缴3年,以纾商困;商股年息,一半给商,一半存局作为续股。另奏请嗣后沿江沿海各省,遇有海运官物,应需轮船装运者,统归局轮承运;加拨苏浙海运漕粮四、五成给局轮载运,以裕商局收入。(3)将旗昌轮船年久朽敝者,或拆料存储以备修配他船,或变价以裕局款。(4)怡、太与商局削价竞争最烈者为长江一线,决定以北洋运漕盈余专补此绌。由于采取了以上有效措施,迫使怡、太不得不坐下来谈判,于1878年初签订了第一次齐价合同。主要是:与太古订立长江宁波等线齐价和约,与怡和订立天津、烟台、福州等线齐价和约。这应该认为是轮船招商局初次胜利。因为首先发动攻势者为怡、太,当它们看到自己无力吃掉对方,在长期削价争跌,亏耗太大而难于维持的情况下只得主动提出和解要求。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