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省检察院还要求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至于郑安庆出卖物品所得,
应向他说明,要按说法规定纳税。
(本报记者田长山张子民)
与此同时,《陕西日报》配发了本报评论员文章:
执行政策是很严肃的事
对经济犯罪分子一定要坚决打击,但对不是经济犯罪的人,就绝对不能
打击。
由于有的同志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对现在搞活经济、对外开放不
甚了解,把一些正当的事当成不正当的事,把不是犯法的事当成了犯法的事。
例如,当前在城乡都有一些人认为搞副业、做生意是胡日鬼哩,是不务正业。
如果谁挣了钱,就马上眼红,说他是搞个人发财,是搞资本主义。临潼县有
关人员看见郑安庆不但业余搞收入,而且还从外国人那里赚了钱,这还了得,
不是“走私犯”是什么?马上就把人逮了起来,一押就是半年多。你看,思
想不对头,就这样把事情办坏了。在这方面我们过去就有不少教训,现在不
应该再犯了。
人常说:“逮人容易放人难。”意思是说,办错了人,就是纠正了,后
遗症很多。所以,当前我们还必须
继续肃清“左”的思想影响,一定要严肃执行政策,特别是法律问题,
更要泾渭分明,不可有一点马虎。
几乎与此同时,临潼县人民检察院的一纸公函也到达秦俑博物馆:
郑安庆我院已作了不起诉的决定,现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指示,对郑安
庆不起诉后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请予妥处。作好善后工作。
1.郑安庆自一九八二年五月九日收审,到不起诉决定宣布,这期间的工
资和其他应享受的待遇由单位按规定全部补发。。
2.郑安庆在押审查期间,单位如进行调资工作,应按有关文件中关于审
查期间的调资规定对待。
3.郑安庆回原单位工作,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妥善安排,要遵守单位的
各项制度,并享受同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待遇。
郑安庆半年多非人非鬼的凄苦悲怆生活从此结束,又重新返回了工作岗
位。但他心中的痛苦、委屈与愤慨之情依然未能消除。这恍若梦境的人生经
历使他对生活本身更加迷惑,经济上的损失已经补偿,但肉体与精神的创伤
如何愈合与补偿?半年多的大悲大痛难道就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飘然荡去,不
留下任何一点标带着诸多疑问与困惑,他来到西安一位著名法学教授的家
中。这位教授在听他讲述了自己的悲他怆历与困惑后,苦笑着摇摇头说:“您
的不幸经历只能使我同情,但却没法具体地解释和回答您的问题。因为无论
是中国的《宪法》,还是《刑法》,都没有对办错案和制造冤案的规定与处
置方法,这就是说我们的法律不允许有冤假错案的出现。至于说出现了怎么
办,我想就目前而言,除了善良的人们对你的不幸洒下几滴同情的泪水外,
还没有别的方法来弥补你肉体与精神的创伤。也许你的疑问未来的中国能解
答。”
郑安庆回到家中反复揣摸教授的话,并产生了新的疑问:未来的中国能
解答吗?这个未来到底有多远的途程?
最后陈述
显然,袁仲一、程学华、郑安庆等人,不能也无法代表整个秦俑馆,他
们的命运也不能代替其他人的命运,换句话说,他们就是他们,就是袁、程、
郑三人。
但是,我还是用了以上不算太少的文字把他们的人生沉浮粗略地描述了
下来——尽管这个描述不及他们整个人生途程的十分之一,尽管他们的命运
与其他诸君的命运不同或相去甚远。有一点却是明确的,那就是,他们人生
的链条与一个时代紧紧相连,他们的命运就是时代的命运,任何人的个体都
无法超越时代,就如同人无法抓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来一样。
如果把秦俑馆的诸君放在一个时代,也就是刚过去不久的那个时代的背
景下去审视,就会发现,他们整体的命运不是透明和鲜亮的,相反则是灰暗
和愁怆的、无耐和苦涩的——这就是他们的整体色彩。
老一代考古队员不必赘述,就稍年轻一些的而言,如秦俑馆现任美工李
鼎弦先生,在他就读陕西艺术学院行将毕业的六十年代,原是一个在各方面
都表现甚优的大学生,只是由于他给某部门写了一封大意是:“三家村”(邓
拓、吴晗、廖沫沙)不是坏人而是好人,不是反革命分子而是革命者的信,
便被拿入大牢,一关十年。他那最富激情、最富才华、最富创造性的黄金时
期,就这样在四壁漆黑的监狱中,在孤独、愤懑、疑惑、痛苦甚至绝望中度
过了。尽管他若干年后辗转来到秦俑馆,并在美工的工作岗位上重新扬起了
生活的风帆,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那个时代留给他心灵的创伤却是极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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