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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古人的庭院散步_冯尔康【完结】(42)

  溺婴是中国历史上始终存在的社会问题。溺女事件史不绝书;溺男在唐以前不时出现,宋以后少见,因唐以后赋役制度改变,人口税前重后轻,穷人不存在因徭役重而淹毙男孩的问题了。所以说,历朝政府的赋役制度是造成溺婴的一个重要原因。

  厚奁的风俗是人为的。由于娘家嫁女要丰盛的财礼,婆家反过来娶妇也要富厚的陪嫁。不给嫁奁,女儿在婆家被人看不起,受公婆丈夫的虐待,以至造成疾病死亡,或自寻短见,所以父母为此不得不厚嫁。厚奁若不可能,不如不要养活,免得将来受罪。厚嫁与溺女相联成为社会风习,作为个人讲就不易抵制了。重男轻女观念和社会实践,也是形成溺女的一个社会原因。

  对父母的溺婴问题,我们还应有更深刻一点的认识。

  封建时代子女是属于家长的,家长就有权来处置他的教育、职业、婚姻、交友,这个权利也包括对婴儿的杀害权。历朝政府没有保护婴儿的法令,溺婴并不犯罪。溺婴既然是家长的权利,它当然就是合理的,道德的。『人一出世,就应当有生存的权利。』这不是封建时代的道德观念,而是近代的意识,这正是我们要批判封建主义的地方。不但统治者不讲人道,连父母也不讲人道,所以那是不文明的社会,终究被比较合理的社会制度所取代。如果我们把问题再看得深一些,家长不仅不能溺婴,而且要保证婴儿健康地成长,给儿童以优良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才算尽到家长的责任。封建时代,家长只要把子女拉扯大,就算有了恩,至于孩子缺吃少穿,未受文化教育,父母就管不了那么多了。那时生产力不高,人们生活水平普遍低下,也不可能讲究孩子的抚养,能把孩子带大,就算尽到责任,就算符合道德了。这是低水平的道德,今天看来很不够了。做父母的在生育之前,就要考虑到有无条件把孩子养育好,即要有钱财和精力,如此才能生育。由『只管生育,不管教养』,到养育兼管,这是人类在自身再生产问题上道德水平提高的表现,这是现代人应当追求的,努力做到的。人类的物质水平总是有限的,要对子女养育得好,就必须节制生育,少生,优生,在不发达的国家尤须如此。

  在这里,生育道德的提高,同控制生育结合在一起。作为当代中国人更加需要克服只生不养的传统作风,树立优生优育的观念,提高我们民族的生育道德水平。

  第三节 明代移民的生活

  明代移民有两大类型。一是明初政府组织的人口迁徙;二是人民自发流移,而政府加以限制和打击。这两种迁民在移徙过程中到达新居地后的生活及遭遇很不相同。

  明初政府组织下的移民,被迁徙的原因,所去的地方,到新地区的职业,均有所不同。一种情形是为开发朱元璋故乡凤阳地方,几十万人迁到那里。二是为解决地少人多区域的失业问题,将狭乡之民迁往宽乡,如移徙山西泽、潞等州无产业的人民到河北、河南,给钱钞备农具,三年内不征赋税(《明史·太祖纪》)。明初晋东南人口不止一次大迁移,散布河南、河北以至安徽,二百多年后顾炎武到河北大名府,了解到当地居民来源于泽、潞的情况,他听魏县长老讲,该县非土着居民占人口的8/10,浚、滑、内黄等地迁居者也占3/10(《天下郡国利病书·北直·大名府田赋志》),以此想见明初晋东南移民之多。后世河南、河北人说起祖籍,往往提山西,并形成俗谚『问我祖先来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三是把丁多田少和无田之家迁到耕地多的地方,如山东济南、青、兖、登、莱五府的民人,凡家有五丁而不到一顷耕地的,十丁不足二顷的,十五丁不足三顷的,或全无土地的,迁往东昌府,于是去了1000多户,4600多口人,编入当地户籍,从事耕作(《洪武实录》)。四是移民充实京师,朱元璋把浙江和应天府属州县的富民1400多户迁到南京,称为『富户』,迁徙南直隶、浙江民20000户到南京,充当仓脚夫的差役。明成祖都燕京,又把南直隶、浙江富民3000户迁移到宛平、大兴二县充当厢长(《明史·食货志》)。五是将塞外民人内迁到河北,有的被点为军卒,吃军粮,有的为民,被组织起来搞屯田。

  在明初移民中,到凤阳及其周围地区人数最多,政府又最为重视。朱元璋正式建立明朝以前,于元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回乡扫祭祖坟,所过州县,见百姓稀少,田野荒芜,建国后的第三年(1370)决定往这里移民垦荒。他对左丞相李善长说:『天下无田耕种村民尽多,于富庶处起取数十万于濠州乡村居住,给以耕牛谷种,使之开辟荒田,永为己业。』(刘辰《国初事迹》)他的方针包含三项内容,一是大量迁移;二是解决耕地问题,并给予迁民以土地所有权;三是在迁徙过程中及到目的地后给予经济援助。这一方针当年开始实行,将苏、松、嘉、湖、杭五府的无业民人4000余户迁到临濠,给资粮牛种,并宣布三年免征赋税。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把犯有笞刑以上罪的官吏发配到凤阳屯种,以此赎罪,一时间,这里人数多达万人(《明史·韩宜可传》)。次年(1377),把山西、河北真定无产业的人民迁到凤阳屯种。

  二十二年(1389)迁徙浙江、江南民人于凤阳等地,人数达14万(《明会要·民政·移徙》)。按照朱元璋所下的诏书,江浙迁往凤阳地区的人民,路途由官员护送,供给舟船交通工具,发给口粮,到地方后发给土地、耕牛和种子。实际状况如何呢?浙江温州府平阳县有100多个成年男子,离别父母妻子,只身前往凤阳,政府派粮长王子寿带队。他负责准备行粮,又请了一位医生随行,到了目的地又帮助安置,然后返回原籍,他离别时移民由于失去保护者,更感到悲哀,比离开家乡时的情形还要凄惨(苏衡《苏平仲集·西山处士王君墓志铭》)。这是离乡时还没有体验到离家之苦,等到了新居地进一步感到回乡之无望,于是更苦恼了。平阳迁民遇到好心人王子寿还是幸运的,而大多数的护送人侵占迁民的口粮,动辄呵责,致使移民死于道路。这些移民到新地方,对自然环境、风俗人情等方面都要有一个适应过程,这期间会有很多苦恼。但对无地的穷人来说,到新处所有了耕田,也即有了安身立命之地,总比在家乡好一些。他们付出了代价,也有所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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