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搜查,总共逮捕了三千多人,其中与我们有关系的也只有武汉卿夫妻二人而已。其余的都
遭到池鱼之殃。我们有鉴于此,所以我们谆谆告诫同志们:事先绝不利用居民的家屋作为掩
蔽,事后则尽可能撤离出事现场,万不可图一时之安全,进入民宅躲藏。换句话说,宁肯多
冒一点危险,也不要牵累了同胞。自二十九年初由「上海区」向上级提出此一建议后,事隔
四、五个月,才奉令核准。其间,上级对于这件事,想必作过一番审慎的考虑。若不然,那
就是本局也不敢多作主张,而又向层峰请示去了。因为事无先例,是否可以这么仿,上峰自
当全面衡量,而免于得不偿失。「上海区」虽然庞大,只不过是军统局的一个外劝单位,对
于国家决策,实不宜多作猜测。
「上海区」接奉上级电令准予所请后,并没有通令所属各队组一体遵照执行,只对几个
行动单位作了选择性的交代。为什么呢?理由之一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不能大家一齐单做这一项;理由之二是:要配合各工总单位的个别性能,因为有些个单位并
不适合;理由之三是:上面说过,由于事无前例,执行后之效果如何?各界对此的反应又如
何?总要听一听、看一看,如有不当,也便于及时修正。先前,在拟订此项建议时,曾与「第
三行动大队」长蒋安华同学、「新一组」长毕高奎同志,就此一构想的可行性分别交换过意
见,他们都认为非常有意义,很值得一试,在执行上,并不困难,而且牺牲小、威力大,对
我同志特别是沦陷区的民心,都是一种鼓舞。既然如此,所以当交赋此一任务时,首先就选
择了以上两个单位。其后,才陆续的加入了「第二行动大队」及「第六行动大队」。
格杀日军官兵的事,自二十九年九月间开始,至三十年十月下旬为一段落,在一年另两
个月当中,前后击毙、击伤日军约五十余件次,死伤总在六十名以上。上列数字,只是大概,
因年代久远,如果一个一个连名带姓的列出来,已不可能,就是把所有的档案翻遍了,恐怕
也查不出来了。在记忆中,从士兵到军官佐都有,阶级最高的是少将。
在当时,每一次枪击敌军过后,也只有在新闻报导中,才会知道被击者的姓名,而多半
都有姓无名。至于官阶高低,敌方则讳莫如深,不作公开发表。也有全案保密,在新闻中只
字不提,始终不知道死者或伤者为谁的。
兹搜集到新闻报导数则,虽寥寥几句,但已得来不易,今日读之,当别有一般滋味也。
(一)重庆大公报二十九年十月七日「中央社香港六日电─沪讯:(六日上午九时许,
有一敌宪兵,骑自行车,在徐家汇天主堂前,突被人开枪射击,弹中背部,受伤倒地,驻交
通大厦之敌宪兵及伪警闻讯赶至,将受伤宪兵还院诊治,并在附近戒备,施行搜查,结果毫
无所获。」
笔者对上海的道路并不太熟,如果没有弄错,「徐家汇」是在上海市法华乡与法租界交
界处,而在法租界内则另有「徐家汇路」。既然有敌宪伪警闻讯赶至,那么发生事故的地点,
应该在上海市区所谓的「中国地界」;若是在租界范围内,就不会有敌伪宪警了。不过,法
租界也有越界筑路,是不是在越界的那一段路上呢?
上项报导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但如果不是身着制服,那又怎么肯定受伤的人是日本宪
兵?
这个受伤的日本宪兵,我们始终不知道他是谁,更不记得是那一个单位干的了。
(二)重庆大公报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社香港十五日电──沪讯:十三日晨八
时,虹口又发生一狙击敌军官案。有刺客四名,闯入狭思威路敌特务机关少佐久保田住宅内,
向之开枪,久保田因躲避未中弹。敌军警闻讯赶至,捕获刺客三名云。」
查日本的军事机关,大部份都在虹口,而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特务机关」更是花样
百出,究竟是那一个「特务机关」,一时殊难判明。这个未被击中的久保田少佐,所司何职,
也弄不清楚。说到捕去「剌客」三名,当然都是「上海区」的行动员。照上则新闻看,该是
一件计划行为,不像是临时起意才比较合乎情理。那么既然事先拟有计划,而事后又有三名
同志被捕,笔者多少总有印象才是,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
另据上海新申报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刊出的「蓝衣社在沪所犯案件统计表」上的记载,
久保田一案,其时间是二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地点是在虹口施高塔路;时间地点都不一样,
惟有被击者久保田无恙这一点是相同的。而日本人姓久保田的,当然不祇一人,所以说这到
底是一件事还是两件事,就无法判明了。
在大公报的新闻报导中,提到的是「少佐久保田」,在新申报的统计表中则没有提到官
阶,不过在统计表最后一栏的「行动者」、也就是执行单位中,却注明是:「第三队蒋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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