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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重审_尚小明【完结】(170)

  在此期间,沪上开始出现由部分激进国民党人组织的欢迎国会团,主张自行确定国会召开地点,以避北京军警干涉,自由制定宪法,自由选举总统,以实现真正共和。[23]袁对此甚为惊慌。洪见袁欲解散该团,有机可乘,遂又运动袁“特委”其南下,与应调查该团真相。[24]1月20日,洪以赴津养病为名,向赵秉钧请假两星期。[25]1月22日,洪与应南下上海。《民立报》驻北京记者探得洪南下消息,于1月25日在该报刊登专电,称洪受袁之命携巨款南下,欲解散欢迎国会团。[26]赵至此方知洪请假赴津养病是假,遂要洪之家属发电,请洪速归。[27]当晚,洪述祖之子洪深发出“赵嘱速回”家电。[28]由于当时“洪正有事宁、苏”,应夔丞接电后,一方面于1月25日凌晨给洪深回电,告知洪述祖将于1月31日乘快车回京;[29]另一方面于1月26日早上密电国务院,有“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回面详”之语;1月27日又给赵寄一函,报告调查欢迎国会团情况,请赵“转陈总统”,[30]赵由此被卷入局中。由于欢迎国会团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制定一部真正的民主共和宪法,洪、应很快就将主要目标转移到了操弄宪法起草来对付国民党方面。为此,应夔丞以金钱秘密运动浙江议员杭辛斋,要其支持制定总统制宪法,又以金钱收买国民党人王博谦、章佩乙所办《民强报》,要其鼓吹宪法应赋予总统“解散国会之权”。[31]1月30日,应夔丞还撰写了一篇题为《制定宪法之必要》的文字,专门阐述宪法赋予总统“解散议会之权”之必要,请洪述祖代呈总统。[32]1月31日,洪述祖离沪北上,2月1日到天津,当日写信挑唆应夔丞,有“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也”之语。[33]同日,应夔丞向国务院发出“东电”,一方面表示已经采取“金钱联合”手段,收买江、浙两省过半数国民党议员,要其在宪法起草问题上主张两纲,即国务员的产生除总理外其余均不必通过投票决定,以及总统应有解散国会权力,并称第一纲“似已操有把握”;另一方面,又表示第二纲“手续繁重,取效已难”,暗示将另外采取措施。[34]2月2日,洪回北京,当天又写信告应,“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吾弟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35]同日,应配合洪,向国务院发出“冬电”,将构陷“孙黄宋”的“激烈文章”和盘托出,称“已向日本购孙黄宋劣史、黄与下女合像、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片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并暗示需款30万元。[36]2月4日,洪发函告应,《制定宪法之必要》呈递总统后,总统“甚为欣悦”,称赞其“办事出力”,并答应每月资助《民强报》500元,先发4个月。[37]同日,洪述祖又有一函,告诉应夔丞“冬电”已由赵处转到他手中,并已面呈总统,“总统阅后色颇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洪又提醒应:“望弟以后用‘川密’与兄,不必再用‘应密’,缘(经)程君之手,即多一人也,且智老处手续不甚机密。”[38]2月5日、8日、11日洪接连3次发函,要应尽快将“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原件或影印件寄来,以便索款,应未有回音。[39]在接下来大约10日中,洪谎称接到了上海“应密”来电,从赵秉钧处借得“应密电本”。[40]2月22日,洪第四次发函,催促应邮寄“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原件或影印件,又谎称赵秉钧担心国务院秘书程经世“不机密”,已将“应密电本”交与其“一手经理”,要求应以后“除巡缉长之公事不计”外,“勿通电国务院”。[41]

  此后约有两周,洪无函电致应。期间,洪述祖于2月27日“由京来津”,并将家眷带回天津宿纬路自置房内安置。[42]3月6日,洪在天津致亲笔函与应,一方面强调“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取到方可开口向中央索款,另一面以“除邓”并在《民强报》“登其死耗”为例,指示应夔丞,如果宋教仁有“激烈之举”,即可“乘机下手”。[43]3月7日,洪述祖“由津晋京”。[44]同日,有人匿名向《新纪元报》投送《驳宋遯初演说词》,以当局中人语气攻击宋教仁2月19日在上海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上发表的演说,该报随即很快于3月8日、9日、10日分三次连载。[45]与此同时,洪面见袁世凯,挑唆谓“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之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袁答以“反对既为党,则非一二人之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46]然而,洪并没有停止刺宋计划,反而极力唆使应付诸行动。

  当洪述祖在天津酝酿杀宋时,应夔丞正在上海派其死党吴乃文与日本藤木商会商谈帮后者购买公债之事,双方最后约定由应夔丞帮该商会以“六八折”购买公债350万元,应夔丞扣留一成作为佣金。[47]在接到洪述祖3月6日来函指示后,应夔丞很快于3月9日召集同党开会,决定判处宋教仁死刑。[48]同日,宋教仁在国民党宁支部欢迎大会上发表演说,批评现政府内政、外交之失策。[49]3月10日,应致电洪,提出以“六六二折”购买“八厘公债”350万元,[50]试图一举两得,在帮助藤木商会的同时,变相获取杀宋回报。3月11日,《民立报》刊登宋教仁3月9日演说内容。同日,又有所谓“北京救国团”发表通电,继续攻击宋教仁2月19日在上海的演说。[51]3月12日,《民立报》刊登宋教仁对该报记者的谈话,严厉驳斥“某当局者”对他本人和国民党的诬陷。[52]3月13日,洪致电应,一方面表示购买公债“恐折扣大,通不过”,另一方面假托中央名义,提出“燬宋酬勋位”,作为回报应夔丞的替代方案。[53]同日,应写信给洪,一方面拒绝“勋位”虚名,表示“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另一方面强调“若不去宋……大局必为扰乱”,称自己已经筹集经费,“全力注此,急急进行,复命有日”;同时继续要求洪帮忙购买公债,谎称是其亲戚“刘、薛、胡三家承买”,因见政府财政困窘,“专为补助中央财政之计”,“夔处并不扣用”。[54]3月14日,应发“寒电”给洪,报告“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55]3月15日起,《民立报》连载宋教仁所写《答匿名氏驳词》。[56]洪见应对“酬勋位”不感兴趣,遂于3月17日发“铣电”给应,再次假托中央名义,谎称“债票特别准”。[57]3月18日,洪又发电催应:“寒电应即照办,倘空言,益为忌者笑。”[58]3月19日,洪再发电给应:“事速进行。”[59]3月20日晚10时40分,应所雇枪手武士英于沪宁火车站击伤正欲乘车北上的宋教仁。3月21日凌晨2时10分,应由上海电报局给洪发电:“念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60]3月21日上午9时20分,应给洪发出最后一封电报:“匪魁已灭,我军一无伤亡,堪慰。望转呈。”[61]3月22日凌晨,宋教仁伤重不治而亡。当日,洪述祖由北京回到天津。3月23日,洪自天津致函应夔丞,告应已接到最后两电,并表示自己将于4月7日赴沪,“所有一切,均俟面谈”。[62]3月24日,洪又由天津回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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