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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重审_尚小明【完结】(61)

  对于“冬电”,至公《刺宋案证据之研究》曾有一解释,谓:

  此电乃洪、应勾结,谋挟制宋党,乃觅种种证据,其意盖欲献媚政府,为索款地步,以实行敲诈伎俩耳。临时政府成立以来,袁氏曲意敷衍民党,不独袁、黎沆瀣一气,无民党可言,即彼孙、黄、宋诸人,政府亦复供应不暇。若使意见差池,亦岂必藉欺骗证据,始能控驭。此电在法律上、事实上皆为洪、应二人自动之意思,不能指为政府之发动也。[92]

  这种解释的第一层意思与“冬电”内容是相符的,第二层意思则意在为政府辩护,认为政府没有构陷“孙黄宋”的动机,洪、应所谋划“不能指为政府之发动”。然而,洪、应所谋划能否“指为政府之发动”,还要看政府接到“冬电”后是何态度,倘若政府不许洪、应干此勾当,则政府自然不能被视为发动者;倘若政府同意并催促洪、应实施计划,则政府当然就成为事实上的发动者。这一点将在后面讨论。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2月1日、2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中“大题目”“激烈文章”“要紧文章”等语,当时及后来尚有多种解释,但均不着边际,不能成立。如《民立报》按语:“‘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云云,可知其谋杀之事,蓄心久已。”[93]《国民月刊》按语:“做一篇‘激烈文章’者,盖谋杀伟人之初意也。鬼蜮伎俩,暗杀行为,已流露于兹矣。”[94]此二说皆失之主观武断。《中华民报》按语:“云‘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云云,则可知其必为谋杀之举。”[95]同样系武断之言。又说:“‘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即谋杀之意已示知于应犯之谓。”[96]则张冠李戴,将洪在赵前将“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误为洪将“要紧文章”向应“略露一句”。近人陶菊隐、方祖燊、何泽福等也错解其意为杀宋。如陶认为,“洪屡次打电报催应‘做一篇激烈文章’,就是催他提前动手的隐语”。[97]方认为,“‘激烈文章’,谓暗杀宋教仁”,“‘已略露一句’,洪谓已向袁、赵微露其暗杀计划”。[98]何认为,“所谓‘紧要文章’,‘激烈举动’,即指暗杀之事,这是袁世凯正式暗示要杀害宋教仁的开端”。[99]此外,袁世凯方面之《大自由报》所登“冷眼先生”《宋案证据姑记录》,在2月1日函后有按语道:“右证实洪要应之始,语内尚无一定主张,并未定将谋谁氏者。”[100]而事实是,洪、应早已密谋妥当,倾陷对象也早已确定。《时事新报》所登“超然百姓姚之鹤”文则云:“按所谓‘大题目’者,不知何所指,周内派确指为必系谋杀之举,愚虽不敢绝对赞成其说(盖当时尚有别种谣言,安知非此辈所为),然此等宵小聚谋,何所不至,其必非正当行为,固可必也。惟未得确实凭证,不便硬坐耳。”[101]显然也是貌似谨慎,实则不明就里之谈。

  最有意思的是,刺宋案发生后,赵秉钧发表自辩“勘电”,谓“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之语,系洪述祖“藉解散欢迎国会以恐吓政府”,而“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之语,则为洪“以解散该团自任,以便其私图。是时正沪上欢迎国会团发起之初,马迹蛛丝,尚堪寻索。”[102]前句解释尚有些许道理,因为洪、应二人所设计的“激烈文章”确有以危词耸动政府之意,但“勘电”故意不提洪述祖以怎样的“激烈文章”恐吓政府。后句云洪“以解散该团自任,以便其私图”云云,则掩盖了解散欢迎国会团实由政府主导的事实,政府若不打算解散该团,又怎会派洪为特使南下?更有意思的是,在北大历史学系所藏宋案密档中,有一份《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103]其中写道:

  方是团之发生,曾以团中名单及《宣言书》径致国务院。是时政府莫名其妙,而咸以该团影响统一甚大,听之不可,干涉之又有不能,而应、洪辈乃时以解散之责自任。而不知是团之发生,乃正应、洪辈所发生,欲阳以恫吓政府,而阴则假以讹诈钱财也。政府不察,堕其术中,亦已傎矣。观电文中做“激烈文章”“方有价值”及密电“索一数目”等语,即指《欢迎国会团宣言书》也。其假术售奸之情状,已不必燃犀而可睹矣。[104]

  当时报纸亦有将“激烈文章”解释为《欢迎国会团宣言书》者,认为是洪、应合演的双簧。如《时事新报》称:“该团与应通气,洪亦知之,故洪与应电谓须有‘激烈文章’,乃能索价,按其月日,正《欢迎团宣言书》发表前后之时也。”[105]《新纪元报》则谓:“上海欢迎国会团于二月中旬发表宣言书,应实阴与通谋,外面故猖狂论,以警政府,里面令洪以调停为名,向政府索钱。所谓‘激烈文章’,所谓‘价值’,及所书月日合之,当时情状丝毫不爽。”又云:“所谓‘要紧文章’,即指欢迎国会团事,所谓‘略露’,即指暗告政府,而所露之一句,即‘必有激烈举动’六字,言已暗告政府上海欢迎国会团必有激烈举动,不可不防,于是而下面索款之言可以牵入。前后针锋,遥遥相对,阅者正可玩味得之。”[106]然而,事实是,《欢迎国会团宣言书》早在1913年1月1日该团宣告成立时便已发表,而北大历史学系所藏袁氏密档中之《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并驳书》又告诉我们,政府对于该团来历其实是清楚的,因该宣言书后明明写着发起人为何海鸣、尹仲材、李元箸、张汉英、江镇三等,与应、洪并无关系。[107]政府辨明书却说接到宣言书“莫名奇妙”,并说该团之发生“乃正应、洪辈所为”,“激烈文章”就是宣言书,可见政府一方面故意隐瞒解散国会团之真相,另一方面采取移花接木办法,将构陷“孙黄宋”之“激烈文章”与《欢迎国会团宣言书》混为一谈,并将构陷“孙黄宋”的责任完全推到洪、应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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