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用该条修正案总是困难而又危险:人们可以把他的行为解释成企图保护自
己免于其它更加严重罪行的控告——栽赃证据和窜改证据。
被告方策略的高明正在于此。
那么,真正的凶手在哪里?
1995年秋,辛普森案在历时一年多的审理之后,临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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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作最后的总结性陈述时,起诉方的克拉克检查官、道尔顿检查官
和辩方的科奇兰律师、谢克律师各自施展辩才,把己方的意见作了归纳。他
们的发言充满感情,充满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向这场马拉松式的法庭辩论
的终点冲刺。
1995年10月2日9时16分, 12位陪审员进入了评议室,开始了他们
对案件的讨论。
下午3点,随着三声蜂音器的轻响,意味着陪审团已作出了一致的裁决。
很快, 12位陪审员回到了法庭。
陪审团最后的裁决是:辛普森无罪。
他被当庭释放。
这个结果,可以说是辛普森的律师们费尽千辛万苦为他从法庭上争取来
的。
但在1994年6月12日夜里,确实有人杀害了尼科尔和戈尔德曼,究竟
谁是真正的凶手呢?
所以说这一案件还未结束,也是有道理的。
【评析】
超级明星辛普森涉嫌杀妻一案,控辩双方的辩论是激烈的。尤其是辩护
律师们的表演,更是高度职业化的。他们面对强劲的对手,面对被告辛普森
许多不利的因素——在不在场问题,血液、手套等等证据,律师们的辩护可
以说是相当成功的。他们从对被告极为不利的证据本身入手,抓住控方的细
小漏洞,对证据本身的可靠性提出了质疑,给法官及陪审团造成证据不确凿、
证人不可靠的印象,从而在找不到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赢得了法庭辩论的胜
利。辛普森被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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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合不合法:美国最高法院里的争论
案情梗概
1971—1972年,在美国最高法院里曾经发生过关于堕胎的大辩论。堕胎
在美国不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一大社会问题,在妇女是否有权自由堕胎这
个问题上,美国法律界以及宗教界长期争论不休。
1971年12月初,美国最高法院的7名法官一致同意受理反对佐治亚州
和德克萨斯州限制堕胎法令的两个案件。但最高法院受理这两个案件的初
衷,并不是愿意去坚决处理广义上的堕胎问题。受理这两个案件只不过是要
决定,要不要进一步限制联邦法院对州法院的诉讼程序的干预。即是说,这
两起随胎案主要不是辩论堕胎权利本身,而只是谈司法权限问题。但堕胎问
题在辩论中逐渐引向了深入,这与大法官布莱克门的孜孜不倦的探索有着紧
密的联系。
一个大雪飞舞的日子,最高法院开庭就这两个案子进行了口头辩论。
在其中一个案件里,萨拉·韦丁顿代表一位希望推翻德克萨斯州 1856
年限制堕胎法的妇女出庭辩护。
韦丁顿是一个很沉着但却没有经验的律师。她不了解最高法院集中着眼
于司法权限问题,一开始她谈的就是妇女堕胎的宪法权利。
斯图尔特指出,有几个问题要先讨论一下,其中包括司法权限问题。
韦丁顿回答斯图尔特说,她不认为存在司法权限问题。根据以前最高法
院的裁决,当涉及宪法问题时,联邦法院可以干预州法院。最高法院有许多
根据可以否决德克萨斯州的堕胎法。韦丁顿说,“从一开始,我们提起诉讼
就引证了 ‘正当诉讼程序条款’、 ‘权利应受平等保护条款’、宪法修正案
第九条,还有各种材料,因为——”
怀特法官插话:“还有什么更合适些的东西吗?”
韦丁顿说:“啊!有的。”
可是,怀待在他认为应当详谈的地方盯住了韦丁顿,因为她提出了一个
广泛的宪法问题,最高法院大多数人通常都是反对这样做的。
怀特问:“好,你认为你所坚持的宪法权利是或者不是一直追溯到出生
时为止呢?或许你还有什么别的见解?”
她说:“我认为,人在出生后才受到宪法保护。”
韦丁顿发言的时间很快就完了。
当德克萨斯州助理司法局长杰伊·弗洛伊德代表该州为本案辩护时,马
歇尔又回到了堕胎问题上。他问:“一个未出生的胎儿什么时候享有全部宪
法权利?”
弗洛伊德答复:“法官先生,任何时候都有,我们认为没有界限。从受
孕大约七天到九天起,由人类胚胎的发育一直到胎儿的成长。”
马歇尔问:“那么前六天怎么办呢?”
这引起了旁听席上一阵轻轻的笑声。
弗洛伊德承认:“我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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