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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鬼眼谁有鬼脸_的的666【完结+番外】(148)

  王行云倍感无力地深深吸了口气,颓然道:“你有什么重大发现?”

  拓麻用那只不知摸了什么东西,黑成煤球色的手,摸了摸鼻子,自豪地挺起了胸脯,傲然道:“你不是发愁怎么进那个被墙壁封死门的小杂物间么?我找到入口了。喏,这边有半扇完全封闭式,不能开合的窗户。就是布满了灰尘,整个都成了黑灰色。要不是因缘巧合,才不会这么容易就被发现呢。从这里进去,可比破墙找门,容易多了吧?”

  这倒是个意外的重大发现。

  王行云参考拓麻的那只留在白墙上,明晃晃的鞋印指示,也蹬着墙面从窗户上翻了出去。

  落脚的地方到处都是枯黄的野草和刚刚开始叶子发黄的灌木丛。随着他的落地,还激起了一团到处飞舞,四处乱撞的蚊子群。他还没站稳脚,就发现脚下的地面尤其柔软,仔细一看,大概是用来浇花的花洒水管有破裂,草丛中灌满了看不清颜色的水流,与四周的泥土混合在一起,再不经意地踩上几脚,真是和稀泥了。

  这种环境,一般人都不太受得了,更不用提王行云这种洁癖患者。

  但此行的首要目的是找到那个‘东西’。满脚和泥,总比夜里再回来这鬼地方,砸墙找门强多了。

  拓麻的本意是让王行云帮他在窗户前把把风,他自己脱掉外套,挡住玻璃,再从泥地里找块大石头,把那块黑了吧唧的破玻璃窗给无声地砸了。却没想到,王行云竟然跟着他爬出了窗户,站在又湿又滑又软的泥地里。

  他无比心疼地瞅了瞅王员外毫不动摇的千年冰山脸,为他那双纯全新的白色高帮篮球鞋,默默地在心里点了一根蜡烛。

  在王行云的技术指导下,安静地砸窗而入的过程,无比顺利。

  在拓麻的坚持下,王行云最终还是站在窗外,帮他拿着外套。而常年家里蹲一组,宅男的爆发力虽不成气候,但钻窗爬墙一类,偷鸡摸狗的功力,拓麻的身手还真是又干净又利索。

  在他爬进那半扇刚刚被砸烂的破窗户之后,不出五分钟,就根据王行云的描述,找到了那个倚墙并排而立的储物柜。

  比较棘手的是,那个最下排的铁皮格子柜,还真跟梦境中一样,被上了锁。无论拓麻怎么变换角度地摇晃,都打不开。

  他颇为无奈的甩了甩酸痛的手指,摸索着裤兜侧面的裤腿明线,从里面抠了抠,抽出来一根纤细的铁丝。

  他眯着眼对着窗口,把铁丝折成了想要的形状,随后对准了锁眼,边捅边抽出来调整铁丝的折痕。

  不到一分钟,只听锁眼内传出轻微的弹簧声,铁皮柜门终于开了。里面静静放置了一个米黄色编制袋。

  “人头草泥马男神,历经千辛万苦,我终于找到你了。”拓麻抱着沉甸甸的口袋,神色如常地走向了半扇漏风的窗口。

  第161章 晕血

  按照一般的两人一伙,从窗入室偷摸带走某样东西的逻辑,东西到手后,在屋里的,无论拿到了什么,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应该先把比较沉重,容易拖后腿的东西,从窗口中递出去,另一个人接手,放置在一旁后,再帮忙屋里的人,尽快从入口原路出来。大功告成后,两人再趁着夜黑风高,在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下,静悄悄的跑路。

  这个完美的设想,有一个巨大的前提,就是合伙的这两人中,没人有重度洁癖。

  王行云倒没要求在这个紧要的当口,有什么特殊的要求,但拓麻知道王员外的习性。真要是让他摸到了自己怀里的这个亚麻布口袋,他回家还不得把自己手上的一整层皮洗下来?

  想想浴室的组合柜里,码放整齐的一排排84消毒液和成桶的洗洁剂,他就觉得自己都替王行云倍感皮疼。

  为了给备受污染煎熬的大自然环境,出一点点微薄之力,拓麻当下就决定,这一大袋子‘东西’,为了家里的水电费,也决不能让王行云近身。

  如果情况允许,为了家里不被王行云的彻底打扫,以至于用消毒液烧穿了底,他压根就不会把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东西’带回自己的家。

  拓麻抱着沉甸甸的亚麻编织袋,半托半举着,磨蹭到了脏、破、烂的窗口前。王行云伸着手,正打算接过他托举过头顶的大袋子,却被他晃悠悠地避过,用不停晃悠的脑袋,示意王行云靠点边,给他腾点地方,把沉甸甸的大袋子,直接通过窗口,从屋里丢出去。

  虽然对男神的躯体有点抱歉,但是,为了王员外的双手,不被消毒液泡出褶子来,还是优先牺牲下其他人,优先考虑自己人的实际利益吧。

  王行云有点意外拓麻直接把沉甸甸的袋子,扔出窗口的选择。袋子在拓麻的一掷之下,呈现出一个弧形的抛物线,不偏不倚的落在了窗外王行云的脚边。

  拓麻嘚瑟地挑了挑眉毛,用唇形表示着自己的牛逼之处。然后再次拒绝了王行云伸过来的双手,自己吭哧吭哧地爬上了灰扑扑,布满霉斑的墙,扒住了漏风的窗,费力地从狗洞般大小的窗口,爬了出来。

  出来后,拓麻坦然地接过了王行云皱眉递来的湿纸巾,把自己一头一脸的灰,粗粗地抹了一把。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右手背竟然被碎玻璃碴子,刮了一个大口子,随着手掌的施力,正积极活跃地往外淌着刺目的鲜血。

  拓麻浑身颤抖,仿佛全身都被那刺眼的红色,烫到了一般,从手臂开始,抖个不停。

  他哆嗦着嘴唇,眼皮无力,瞳孔没有焦点地无意识挣扎道:“王员外……我……他妈晕血……”

  王行云眼疾手快地扶住了身体摇摇欲坠的青年,一鼓作气地把他扛在了肩上。空出来的两只手,一手扶着像麻袋一样被扛在肩上青年露出的半截后腰,另一只手举重若轻地提起那个米色的编织袋,越过灌木丛,走到了展馆的外围小径之上。

  “王员外,咱们的东西……还在刚才甬道的地上。咱们先从大门……进去场馆里面,把那个粉红公主的大购物袋拿回来,再走。”拓麻趴在王行云温热的后背上,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说道。

  王行云本想不理会这个脑子有洞的家伙。在小卖部不要钱似的胡选乱买也就罢了,好不容易才摆脱把早看不顺眼的粉红购物袋丢了,这货竟然在这个要紧的关头,不好好想想怎么把手里的这个‘东西’避人耳目的安全带出去,却还心心念念的想着自己买的纪念品。

  又不是小学生,更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干嘛对粉色公主头像的袋子,这么执着。

  但拓麻的思路和行为的怪异,也不是存在一天两天了。而且,他正常的时候,比较少。

  假如有一天,拓麻特别正经地找王行云来商量一件特别正常的事儿——比如,购买什么类型的保底型理财产品,而不是他又要借用王行云的海淘账户,买什么号称杀死过吸血鬼的脏兮兮沾满不明液体的十字架,王行云肯定会觉得,这太不正常了,难道他被魂穿了或者要变天了?

  于是王行云并没有犹豫很久,就爽快答应先带拓麻去展馆里的卫生间清洗流血的手臂,先保证他瘫在背上的身体,不要再继续抖了。再顺便把占满了灰尘的脸和手臂清洗干净。都收拾好了,两人再一起,原路返回甬道,去拿那个让拓麻念念难忘的粉红公主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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