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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鬼眼谁有鬼脸_的的666【完结+番外】(149)

  背着一个跟自己身高相差并不太多的成年男子走走停停,身体力行,并不是件轻松的事儿。王行云却脚下生风,步伐稳定,与独自行走,并未看出有多大差距。

  拓麻被扛在王兴云背上,脑袋靠在对方宽阔坚实的肩膀上,一阵胃酸。早上本来就出来的急,没好好吃顿丰盛的早点。

  中午也仅仅是在动物园内,吃了好几根烤香肠应付呱呱乱叫的肚子。现在距离中午,也过了几个小时了,再加上刚才又是攀墙,又是爬窗的,体能消耗更多,还大半天没喝到水。更是因为晕血,被王行云扛到肩上,走了好半天,自己的肚子,正卡在王员外肩膀上的硬骨头上,一路颠簸,再不放他下来,他真的要吐酸水了。

  好在,重新进入展馆后,没走几步,就看到了洗手间的指示牌。王行云紧走了几步,把拓麻放置到了洗手间外,洗手台的光滑的瓷砖之上。

  他面无表情地帮拓麻撸起了受伤那只手的袖子,扭开水龙头,先用自己的指尖试了试水温。觉得大概可以后,才把早已扭过头,不敢看自己流血部位,别别扭扭拓麻的手背,放到了水流之下。一顿猛冲后,熟练地掏出干净的纸巾帮他擦干,用两只修长的手指,变魔术般,从手包里夹出一长串联排的创口贴,撕下来一个,小心拆开,贴到了拓麻长条状的伤口上。

  拓麻见王行云处理完了伤口,这才敢把头转回来。

  说来也是倒霉,拓麻小时候,在国外遭遇恐怖组织袭击地铁之前,无论是打针还是摔跤擦伤,他都淡定非常,并不晕血。但在历经改变他一生的劫持人质,肆意在车厢内向人群扫射的恐怖事件后,他彻底的变了。变得不仅畏惧封闭的空间,从不乘坐地铁、电梯等现代设施外,还对血腥味和血液的颜色,特别敏感焦虑。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晕血。

  王行云提着跟半袋子大米差不多体积的米色亚麻袋子,站在门口等拓麻收拾。

  拓麻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稍稍冷静了一下后,用冷水先洗了一把脸。头发他倒是想顺道一起洗了,省的现在这样,占满了汗水和灰尘,王员外没开口嫌弃他,他也自惭形秽的,不好意思再上他的车。但时已经入秋,早晚的温度很低,再加上秋风瑟瑟的,拓麻生怕弄巧成拙,洗了头发,却没条件弄干了再走,就只能先洗了脸和胳膊,再用湿乎乎的手,把沾在裤子和T恤上明显的灰尘,胡撸掉。其他的清洁,等回到家里暖融融的浴室,再继续。

  拓麻并没有让门口的王行云等太久。

  等他收拾好了自己,甩着手臂出来的时候,距离他进去,也仅仅过了五分钟不到。

  王行云依旧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是动了动嘴角,让拓麻动作稍微快一点,他有点担心,袋子仍在那里太久,会被偶然路过的游客捡走。

  重新回到那个阴暗甬道的时候,被拓麻拉开的遮光窗帘,还贴在墙上,被从外侧涌进的风,吹得哗哗响。

  洁白墙面上,两个交叠的脚印,清晰可见。而拓麻心心念念的粉红公主大号购物袋,也静悄悄地紧贴着墙角而放,没有丝毫的被移动迹象。

  “王员外,把你手里拎一路的‘东西’放在这个口袋里。”拓麻边张罗,边把拎到手里的粉红公主袋子,对着地上一阵猛倒。

  原本袋子里的东西,在拓麻蛮横的对待下,散了一地。

  他心情愉悦地把袋子往前挪了挪,自主地兜住了王行云拎在手里的‘东西’。王行云顺势撒手,拓麻再把散了满地的动物园纪念品,搓堆儿地往袋子里扔,用那些花里胡哨的纪念品,严严实实地盖住了米色亚麻编织袋本身。

  “这样就放心大胆地往大门口走吧。遇到工作人员,或者周围巡视的安保人员,也能大大方方地配合对方的突击检查啦。”拓麻满脸的得意,‘快夸我快夸我’的期许,简直像是写在了脸上。

  “不错,你考虑的很周全。这里属于本市的交通枢纽,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很常见。有这些东西做掩护,两个大男人,背着一个大袋子,就不会那么地显眼。”王行云茹拓马所愿的,先夸了夸他。

  “但是,你不觉得,比起背着半袋米逛动物园的两个大男人,挎着粉红公主购物袋的两个大男人,更令人鄙夷所思么?”王行云忍不住,多言了一嘴。

  第162章 又遇黑影

  挎着一大袋子与性别和年龄极为不符的纪念品,两人兜兜转转地,终于从动物园的最内侧区域,绕回了大门所在的最外侧区域。

  等到达停车位的时候,拓麻挎着购物袋的半个肩膀,都被重物坠得几乎没有知觉,全麻了。

  购物袋的最低端,装着连亲自取回的两名当事人,都不敢冒然打开查看的了不得的物品。

  这物品的属性,也着实微妙:说它贵重吧,也确实蛮贵重的,人命关天,能不贵重么!说它不贵重吧,也确实没用且不值钱。要不是梦貘郑重其事的委托,谁TM会千辛万苦,排除万难地把这玩意取回来,还带在身边。多想点什么,这一天的饭都省了。

  两人颇有默契的,选择把粉红色公主的购物袋,放进了车的后备箱。

  拓麻习惯性地坐入副驾,系好安全带后,等了半天,却不见王行云开车。他肚子更饿了,眼巴巴地转过头,想婉转地催促下王员外,先找个地方把他喂饱,再去考虑其他天大的事儿。

  一扭头,却看见王行云双眼直愣愣地盯着车子挡风玻璃后,右前方的一块水泥空地发愣。他不像是拓麻,虽然出来办正事,却一路吃吃喝喝,嘴巴几乎没怎么停下来过。

  从清晨到傍晚,他几乎是滴水未进。拓麻中途中,也尝试性地给他递了水和柔软的,适合入口的小面包,但都被他拒绝了。

  他不是不想吃或者吃不下,而是特别害怕在拓麻的面前失态。

  谁也不想在熟悉、信赖自己的伙伴面前丢脸,尤其是现在与他的感情,处在比较微妙状态的拓麻,他更不想冒险。

  他素来有洁癖,对于平常人觉得尚能容忍的异味,他是片刻都不能容忍。

  更何况,一个早已死去多时,被残忍分尸,被藏匿于不同地点的男公关白芷的碎尸?

  他不仅吃不下东西,甚至连水都不敢喝一口,生怕当着拓麻的面,一个没忍住,失态地吐出来。

  此刻,一天没吃没喝的王行云,嘴唇干燥发白起皮,脸色也白中透着一股黄气,显然积劳过度。但拓麻却清楚的知道,王行云虽然有严重的洁癖,却并不娇气,身体素质也因为常年坚持晨跑,体质并不差,不会因为一天没吃饭喝水,就变得这么病怏怏的。

  看他盲目中一闪而过的震惊和畏惧的表情,拓麻就大概明白了,他的‘鬼眼’大约是看到了什么。

  拓麻本想开口说点什么,转移王行云的注意力,却又怕突然出声,吓到他。他眼珠转了转,打算改为伸手探过去,握住他放置在手刹上,愈攥愈紧的冰凉拳头。却在行动前,突然想起,他刚才还用手扒过脏兮兮的玻璃,握过满是土的窗棱,还用手掌和手臂,托抱着那个沉甸甸,装着块状尸体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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