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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秘密笔记_[英]约翰·克伦【完结】(40)

  埃尔伯斯大夫——非常邪恶的男子——在圣约翰监狱就认识她

  法伊弗提到他研究蓖麻

  那么A.谁杀了她?

  B.为什么?

  尽管法伊弗夫妇从未在任何一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出场,但这里的一些构思会在其他的作品中重新露面——“国际学舍谋杀案”中失窃的戒指和《死亡约会》中的监狱女典狱官。

  不过主要的构思是字母表里的对称字母,这些字母是直接看到还是在镜子中看到,可能会产生混淆。三十号笔记本在半页上列出了所有这些字母:“HMAWIOUVYV”,还有一份以这些字母开头的女性名字表。(X被省略了,可能是因为以X打头的名字非常稀少。)克里斯蒂最终确定了伊莎贝尔·欧格,因此在上面提到了欧格太太。这个构思最终并入了同样出版于一九三七年的《无言的证人》,不过使用了不同的名字。尽管克里斯蒂草拟的场景与法伊弗有关,而法伊弗出自这部小说的人物表,但她是否真的有意将这一情节发展模式用在《尼罗河惨案》中,尚待争议。更让我们起疑的是,人物表中既没有AM,也没有MA

  以下这段差不多是三十号笔记本中与本作有关的最后一段笔记:

  计划

  内莉被人听到说“我希望她死掉——只有她死了,我才有自由。”

  内莉是可翻转首字母名单中的一个名字(“海轮·威廉敏娜”),但她所说的这段话很像《死亡约会》中波洛偶然听到的开场白。“瞧见了吗,非把她杀掉不行吧?”这段文字,加上P太太以前的职业,以及她的家庭组成,可以认为构成了后来的这部小说的基础。

  命案目睹记

  1957年11月4日

  ——————————

  埃尔斯佩思,麦吉利卡迪太太在去看望好友马普尔小姐的火车上,目睹另一辆平行行驶的火车上发生了一起命案。在搜寻尸体的过程中,焦点集中到了克拉肯索普一家的卢瑟福庄园里。马普尔小姐与她的助手露西·艾尔斯巴罗展开了调查。

  ——————————

  这部作品的全部笔记出现在四本笔记本中——三号、二十二号、四十五号和四十七号——共计四十页。科林斯收到《命案目睹记》是在一九五七年二月底。小说内容设定的时间与写作的时间是同时期的。故事开场时是十二月二十日(1956年)——“现在天已经很暗,阴沉的十二月天——只有五天就是圣诞节了”(第1章)——但是除了马普尔小姐在牧师寓所的圣诞晚宴上跟牧师的儿子莱昂纳多·克莱门特谈论各地地图外,小说中没有再提及假期,也没有渲染假期的气氛。

  本书书名的变化比她的其他作品都要多。在最终使用四点五十分之前{英文书名直译为《四点五十分发自帕丁顿》},曾先后用过四点十五分,四点半和四点五十四分。手稿的题目是“四点五十四分发自帕丁顿”,克里斯蒂在四月八日(1957年)给埃德蒙德·考克的书信中曾对此做出解释,承认那个时间其实没有火车。她同意“四点五十分发自帕丁顿”甚至“五点发自帕丁顿”是较好的书名。

  下面的摘录出向四十七号笔记本,似乎比同类笔记时间要早,因为这段笔记(除了马普尔小姐)没有人名,但是基本的构思与完稿的小说相符。最后那个问题的黑色幽默极能反映克里斯蒂在构思情节时的经典思维。几页之后是“格林肖的蠢物”和《不速之客》的笔记,火车的构思被束之高阁了。由于“格林肖的蠢物”首次发表于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因此这证明了《命案目睹记》的笔记不比其写作时间早多少。

  火车——在火车上看见?——透过房屋的窗子看见。或者反之亦然?

  火车的构思

  姑娘乘坐火车前往圣玛丽·米德村,看见在旁边停下的另一列火车上发生谋杀——一名女子被人勒死——告诉了马普尔小姐——警察?没人被勒死——没发现尸体。

  为什么——两列火车,一列开往曼彻斯特——一列是本地慢车。你在哪里能把尸体推下火车呢?

  三号笔记本概述了基本构思(麦吉利卡迪太太写作班特里太太),但四十五号笔记本有一段文字简要准确地叙述了小说首章:

  火车

  麦吉利卡迪太太——马普尔小姐的好友——去她家中做客——帕丁顿出发的火车上——另一列火车——但是同向行驶——被追上——一同行驶了一会儿,透过车厢隔间的窗子——一名男子在勒死金发少女——然后——火车开走了

  麦吉太太十分不安——告诉收票员——站长?哦!简我看见了一桩谋杀!

  《命案目睹记》一开始,我们就知道凶手是名男子,这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是独一无二的。第一章仅仅写了四页,作者就告诉读者说:“一名男子背对着窗子,也背对着她,站在那里。他的双手勒住对面一名女子的脖子,正在慢慢地、毫不留情地勒死她。”如此明白的陈述,看见的那个人不太可能会被认为是女人假扮的,克里斯蒂对她的读者非常了解,知道如果解答是那样的话,他们会觉得自己被完全欺骗了。因此,除了艾玛·克拉肯索普(动机)和露西·艾尔斯巴罗(调查者)以外,所有的主要人物都是男性。如此一来,问题就成了如何让这些人在身体外形上大致相似,而在性格上又有区别。她在二十二号笔记本中对此提醒自己:

  必须把男人们搞清楚

  三名深色皮肤的男子——都是大约五英尺十英寸到六英尺 行动自由

  人物 西德里克 年纪最大?

  哈罗德 结婚 没有小孩

  阿尔弗雷德

  布莱恩·伊斯特利 前飞行员——伊迪丝(已死)的丈夫,阿里斯泰尔的父亲或继父?

  老人的两个儿子——好孩子(在银行)艺术家——或者场景设计师或舞台监督

  西德里克——罗伯特·格雷夫斯类型——居无定所,放任自流(最终娶露西·艾尔斯巴罗为妻)

  哈罗德·克拉肯索普爵士——大忙人——克拉肯索普有限公司经理。有所成就——其实并非如此?处境艰难?

  布莱恩?皇家空军的机翼指挥?赋闲

  阿尔弗[雷德]深色皮肤,身材修长——有罪之人——战时黑市——陆军供应部

  “罗伯特·格雷夫斯”指的是克里斯蒂现实生活中的一位好友和邻居,他创作了《我,克劳迪厄斯》等小说。格雷夫斯是位重要的爱好者,也是《零时》的受奉献者。这段引文还澄清了一个小说结尾尚未回答的问题——露西最终会嫁给那名男子?

  有两个问题有待考虑,问题看起来虽不重要,但对情节却有影响——如何保证案发当时足够黑暗,如何解释两名年轻小伙子都能在房子里。两本笔记围绕日期的问题进行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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