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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秘密笔记_[英]约翰·克伦【完结】(80)

  在出版一个月后《泰晤士报》的一次访谈中,克里斯蒂承认:“这部作品与我以往所创作的都极不相同——更加的严肃,其实是一部悲剧。有些家庭里,小孩似乎一出生就会出问题……我写作一本书通常花三到四个月,但写作《无尽长夜》只用了六周。如果你写得相当快,那就常常能写出更加自然的文字。做迈克并不难。”一九六六年底她陪伴麦克斯爵士巡回讲演时,便开始在美国起草本书了。

  《无尽长夜》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最后一部成功的作品,是她当时要写的小说中最优秀的一部,同时也是她最后二十年中最大的成就。这也是一位七十五岁的作家在漫长卓越的创作生涯的最后所奉献的一部令人称奇的作品。之所以令人称奇,有那么一些原因:小说是由一位上中产阶级的老妇人以工人阶级的年轻小伙子的口吻写作的;小说再次利用了她最著名的诡计,距她开创这一诡计有四十年之久;小说与她所写的其他作品都截然不同;最后,小说回复到了《无人生还》和《死亡终局》中多重死亡的场景。小说结尾,所有的主角都死了——艾丽、格里塔、李太太、桑托尼克斯、克劳迪亚·哈德卡斯尔;而迈克尔至多也是终身监禁的下场。

  这本书的情节至少混合了四部早期作品中的情节构思。

  首先,叙述者迈克尔·罗杰斯是小说的凶手,因此本书与《罗杰疑案》的对比不可避免。应当记住的是,即便是在《罗杰疑案》一书之前,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已经在《褐衣男子》中实验了叙述者即凶手的模式。在那本书中,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在最终被揭示为凶手之前,通过他的口记摘录中叙述了小说的部分情节。该手法在一九二六年的《罗杰疑案》中取得成果,这桩乡村谋杀案由当地医生叙述,而他却被波洛揭示为敲诈犯和谋杀犯。四十年后,她在《无尽长夜》中又增加了一层转折。

  《罗杰疑案》是一部推理解谜小说,而《无尽长夜》非常明显不是这一类。作品大部分篇幅都只是一部格调凶险的小说,只在结尾处才让人认识到这是一部精心策划的犯罪小说,因此与阿加莎以前写过的作品完全不一样,也没有人想到这本书会重复艾克罗伊德的诡计,如此所造成的效果令人更加印象深刻。没有人预料她会重复使用四十年前光彩夺目的诡计,不过别忘了,阿加莎·克里斯蒂正是做出了没人预料的事情,才取得了一生的成就。

  第二,《无尽长夜》的情节设置与《尼罗河惨案》相同。两位恋人勾结在一起,凶手以迷人的姿态走进富有的女继承人的生活;他们的计划是与她先结婚,随后杀害她。这对恋人伪装出激烈的争端,并处处表现出势不两立的样子。尽管两个案子的谋杀手法全然不同,其相似性却很明显,不容忽略,不可能只是巧合。《无尽长夜》中迈克尔开始对可怜的艾丽意外产生感情时,情节也有了一些意外的发展。

  第三,与这本书相似性最大,也最明显的作品,是首次发表于一九四二年一月的“看房人之谜”。那篇小说中也有一名富有的女继承人路易斯·拉克斯顿,她嫁给了当地一事无成的青年,最终被谋杀的方式也与艾丽·罗杰斯相同。(这篇短篇小说有两个版本,第二个未发表的版本略为详细。)《无尽长夜》在许多方面都是“看房人之谜”的扩写版,但以不同的讲述方式构成了一个崭新的故事。

  第四,《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也有一对同谋的男女,两人的争端非常公开,从而让听众和观众们认为他们彼此憎恨对方。他们与《无尽长夜》中的恋人一样,对被害人的药物做了手脚,如此一来,凶案发生时他们都可以不在现场。

  下面是这部小说时间最早的一段笔记,时间为一九六一年,出现在一份构思列表中,该列表包括《加勒比之迷》、《破镜谋杀案》和《怪钟》:

  丈夫——要娶富有的妻子——除掉她——雇人威胁她——怨恨——他从中拦阻——等等,多次救了她的命——最后她受惊吓而死——逃避“鬼魂”——她坠地

  尽管这段略记很容易让人想到《加勒比之谜》(“多次救了她的命”),但娶富有的妻子和雇人威胁她的构思都是《无尽长夜》的基本要素。

  第二年《破镜谋杀案》交付科林斯后,本书被列为一九六三和一九六四年的计划作品。当时还没有提到最终的书名,笔记中始终用“吉卜赛庄”来指代,从献词来看,这个传说中的地点就是本书的缘起。在此初始阶段,也还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小说的主要特色之一——叙述的方法。还要提请注意的是,“吉卜赛庄”被列为X,或许表明她原打算在另外两部列为Y和Z的作品之前写作本书。

  一九六二年

  三本书的笔记

  Y.钟(?)

  Z.加里比[原文如此]之谜

  X.吉卜赛庄

  X.吉卜赛庄

  一块土地和马路——酒吧里的茶——关于那里发生事故的故事——丈夫计划杀害妻子——伪造车祸?

  小说出版两年前,我们看到了更加详尽的笔记。这段早期的略记确实大部分出现在小说中。吉卜赛人、传说故事、马、“事故”以及死亡都用在了《无尽长夜》中。

  1965年10月1日

  A.吉卜赛庄

  事故频发的地方——等等——丈夫看见一名女子(吉卜赛人)——问人——其实已经听说过故事了——但假装第一次听说——有点不安——将信将疑的小伙子——但从此更容易不安了。妻子很感兴趣——不担心——然后有一天,妻子看见了吉卜赛人——如此等等——情况激化。吉卜赛人拉了马缰吗?——(用针刺入)。丈夫在事故现场——有人从窗子看到——她严重受伤——受惊吓——死亡——其实死于吗啡

  有一点小说中肯定略去了,那就是丈夫是“将信将疑的小伙子”的文字;这样的描写根本不可能用在迈克尔·罗杰斯身上,当然,他也不在艾丽“事故”的现场。还要注意的是,此时还没有提到丈夫是造成妻子死亡的罪魁祸首,更不用说是故事的叙述者了。

  二十八号笔记本增加了一项重要的情节发展模式,或者,更确切地说,从“看房人之谜”中借用了这一模式:

  氰化物谋杀案——胶囊——镇静剂。有人死了(W)——从楼梯上摔下来——血栓症?——心脏病?——一扇打开的窗子。尸体在死亡后两到三小时被发现。Y——给朋友一颗她的胶囊;Z——死亡——Z和W的关系很明显——这把大家引入歧途

  这个构思最初是要用在不同类型的作品中,但是我们在下面可以看到,氰化物胶囊被用在了《无尽长夜》里。略记还讲到了一件重要的医学事实,即尸体要么得暴露在户外,要么得在死后一段时间才被医务人员看到,这样才能使氰化钾的气味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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