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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流不止_[日]岛田庄司【完结】(81)

  “其他镇上的孩子啊……”吉敷喃喃说道。

  这一瞬间,他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恩田之妻所说的话,与这句话联系到了一起。

  “恩田先生,当时你身上穿了件长外套,是吧?”

  “嗯,没错。那天虽然天气晴朗,但一直待在外边的话也挺冷的。”

  “是鸡血吗?沾到你外套上的血,是鸡血吗?”

  估计因为之前已经在法庭上讲述了太多次的缘故,恩田的回答听起来有些漠然。

  “没错,是鸡血。”

  语调冷漠平静,无法从中感受到半点感情。

  2

  “鸡血?你确定吗?”吉敷问道。尽管恩田表现得极为漠然,但对吉敷而言,却使他坚信恩田就是凶手的理由开始崩溃。

  “确定……”

  恩田投来厌恶的目光。

  “那不是人类的血?”

  老者的面容歪斜扭曲起来。

  “怎么会是人血?开什么玩笑!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我的外套上怎么可能沾有人血。我自打出生以来连架都没打过。不过来到这里之后,倒变得会跟看守打架了。”

  “当时你的外套上沾了不少鸡血吧?”

  “这我就不大清楚了。因为那件衣服是深灰色的,就是之前有个美国演员曾在某部电影里穿过的,后来就流行起来了。是一件长外套,颜色接近黑色,染上血也看不太清。想来应该沾了不少吧,之前我在河边杀过好几次鸡,几乎每个星期都去,应该沾了不少。”

  “你每次都是在北上川河畔杀鸡吗?”

  “没错。”

  “总是在同一个地方?”

  “不,这倒不一定。虽然每次都稍有不同,但常去的也就四处地方。有的离家比较远,有的离家比较近。”

  “为什么每次都要换个地方呢?”

  “这个嘛……因为杀鸡毕竟算不上什么好事,我想避开路人的目光。但有时鸡的只数太多,没法儿到远处去。还要在水边,因为要把血洗干净,最好还能宽敞点儿。这么一来,符合条件的就只有那四处地方了。”

  “案发当天呢?”

  “去的是离家较远的地方。”

  “那件沾血的外套后来到哪儿去了?”

  “律师曾经找过,但哪儿都找不到。”

  “检察官说那上边的血就是河合民夫一家三口的血?”

  “是的。”

  “还安排鉴识科的人调查了那件外套,证明是人血?”

  “嗯,差不多吧……也不知道到底调查过没有。”

  “有没有提到过血型之类的?”

  “好像没提过。我不记得有人说过河合一家三口的血型,就算提过,也没有作为证据。话说回来,这件事并未引起过什么争议。”

  “我听说最终闹上最高法庭时,那件理应作为证据的外套却消失了?”

  “是的。”

  “如果外套上沾的只是鸡血的话,那可是件不得了的证物。有了它,不光重审申请会得到批准,甚至有可能推翻原判。”

  但前提是找到它——吉敷在心里说道。为了解救自己,许多人都会编造谎言,这些人的说法是不能全盘相信的。被告有充足的时间去编造一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如果它不停地在脑海里浮现,久而久之,被告自己也会相信这便是真相。

  “你是在最高法庭上改变证词的吧?”

  恩田点头。

  “为什么要改呢?”

  这些事虽然已经听他妻子说过,但那毕竟是他妻子的理解,或许丈夫有其他的说法。

  “没有什么为什么,因为那是事实。”恩田说道。

  “这么说来,你刚开始撒了谎,是吧?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实话实说呢?”

  “因为当时我听信了律师的话。他说一旦上了刑事法庭,就算被告把实话说出来,也是不会有人相信的,更别提主张自己无罪了。既然已经遭到警方逮捕,检察官也提起了公诉,法官就会对案件抱有一种先人为主的观点,不会轻易相信我说的话的。聪明的话还是在法庭上老实点儿,让他们判个二十年有期徒刑。当时律师就是这样叮嘱我的。”

  “而你就乖乖地听信他的话了?”

  “除此之外还能怎样?我们什么都不懂,对法律更是一窍不通。除了相信律师,还能怎么办?”

  “可这是连杀三人的大案啊。死的可不是一人,再怎么看,这种案子都是要判死刑的。这一点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如果不奋起抗争,是会把你拉去枪毙的。这种情况下,不管律师说什么,都应该顾不上理会吧?”

  “当时我身边找不到半个能出主意的人,站在我这边的只有律师;他很耐心地对我说该怎么办,让我按他说的去做,并保证他是不会害我的。既然事情都到这份儿上了,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干脆就死了这条心,听天由命吧。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做了努力的。我质问他,为什么不能说这不是我干的,人不是我杀的?”

  “嗯,那后来呢?”

  “律师大为光火,说如果我这么说了,这件案子他就彻底不管了。要是他也不管的话,我就连个律师都没有了,只能独自一人在法庭上战斗。”

  “一派胡言,纯粹诈唬人。没有律师,公审也无法展开。”

  “这些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一点儿都不了解。先是刑警,接着是律师,然后是法官,这些人把我骗得团团转。我是个没知识的乡巴佬,要骗我非常轻松。每个人都用话来诓我……在姬安警署被拷问的时候,警察叫我坦白,并反复强调这份调查报告只是临时的,不会拿来做量刑的依据,真实情况等上了法庭再说也不迟。审判时我只用说一句调查报告并不属实,陪审团就能立刻明白我的主张。他们告诉我这叫自由心证主义,说或许我不知道,但现在的法官可以脱离证据、光凭主观印象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所以一定要给他们留下一个好印象。早早坦白说是自己干的,就会给审判团留下一个好印象。还说他和审判团的人很熟,会替我说话的,不会判死刑。他反复对我说让我放心,相信他,就算是撒谎,也要先承认人是我杀的。”

  吉敷陷入了沉默。这是典型的威逼利诱,是警方在骗取嫌犯自供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段。利用嫌犯的无知对其进行哄骗。如果不这么做,就无法取得供词。说出来虽然有些不大光彩,但必要时只能采取这类手段。不过吉敷自己从来没这么干过。

  “当时我发着高烧,冷得发抖、恶心想吐,他们对我说只要我乖乖照他们说的去做,就让我穿上衣服去看大夫,又说在这儿坦白与法庭的裁决毫无干系。当时我相信了他们的话,认同了他们的指控。然而那些话全是警方编造的谎言,一审的判决书上写着‘判处死刑’,还说附带说明——‘鉴于无人会在无罪的情况下承认杀人,因而自白证词真实可信,并依此判处被告死刑。’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法官自己心里应该也很清楚,自供书是警方在审问现场用什么手段套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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