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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谋杀案_安东尼·霍洛维茨【完结】(120)

  五、马克·雷德蒙,制片人

  他骗了我。他说,他是周六回伦敦的,可旅店的登记簿显示,他其实周末两天都住在皇冠旅馆。他完全有杀死艾伦的动机,如果他能让《阿提库斯的冒险》启动,这部剧将会带来可观的财富;况且雷德蒙已经为这个项目自掏腰包投资了一笔钱。英国的电视荧幕上播放过数百起他头脑风暴制造的谋杀案,他肯定对谋杀略知一二。把小说里的场景搬到现实生活中真有那么困难吗?又不是舞刀动枪。只要轻轻一推。任何人都能做到。

  我的名单上五个名字,“五只小猪”,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这样称呼他们。我怀疑凶手就是其中的一位。但还有两个名字,我没有加上,但也许应该列上去。

  六、梅丽莎·康威,前妻

  我还没有机会和她聊聊,但我决定尽快去一趟布拉德福镇。我对艾伦的谋杀案着了迷,除非查明事情的经过,不然我待在三叶草也无心工作。克莱尔·詹金斯说,梅丽莎从未原谅艾伦因为一个男人抛弃了她。他们最近见过面吗?他们俩会不会发生了什么争执,促使她采取报复行动?我还在为旅馆与她错过的事耿耿于怀。我原本想问她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到弗瑞林姆镇参加她前夫的葬礼。她会不会之前也专程来过一趟,把他推下塔楼?

  七、弗雷德里克·康威,儿子

  把他包括进来也许不公平——我只是在葬礼上匆匆见过他一面,对他几乎一无所知。但我仍然忘不了葬礼那天他的神情,他盯着坟墓,愤怒让他的面容看上去有些狰狞。他被父亲遗弃了。更糟糕的是,他的父亲还“出柜”了,爱上了同性,那时他还是个学生,这对他来说或许很难接受。杀人动机?艾伦写《喜鹊谋杀案》时一定在想他。弗雷德是马格纳斯爵士和派伊夫人的儿子,书中唯一保留了原名的人物。

  这就是星期一下午,我坐在办公室里做的笔记。等到下班的时候,我依然毫无进展。能有嫌疑的对象,已经很好了。当推搡演变成冲撞(确实如此),他们七个人——如果把约翰·怀特算在内,一共八个——都有可能杀死艾伦·康威。就这件事而言,凶手也可能是邮递员、送奶工,我忘记提起的或是素未谋面的人。我还没有找到看侦探小说时那种事物相互关联的感觉,那种所有人物一起行动的感觉,就像妙探寻凶[4]图版上的棋子。在那个星期天的上午,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敲过格兰其庄园的大门。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是凶手。

  最后,我把记事本推到一边,和我们的一位责编开了个会。如果再努力一点,我也许就会意识到,我一直寻找的线索其实就在那里,有人最近和我说过的某些话可以证明他就是杀人凶手,而艾伦被害的动机从我翻开《喜鹊谋杀案》的那一刻起就浮现在我眼前。

  只需要半个小时,也许最后的结局就会有天壤之别。但是当时我开会要迟到了,脑子里还想着安德鲁的事。这让我之后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 * *

  [1]尼禄·沃尔夫,美国侦探小说作家诺克斯·斯托特笔下的侦探形象。

  [2]诺福克郡水饺,诺福克郡主要饮食,也是诺福克郡人的诨名。

  [3]分别是侦探福尔摩斯、波洛、马普尔小姐、温西勋爵、德拉蒙德的助手。

  [4]妙探寻凶,一款历史悠久的纸板类推理游戏。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是我在《喜鹊谋杀案》的虚构世界里停靠的最后一站。尽管艾伦笔下的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是以奥福德村为原型,而它的名字却表明他心之所向的地方。实际上,他是把这两个地方综合在了一起。教堂、广场、两家酒吧、城堡、草地和大致的布局属于奥福德。但是只有在距离巴斯几英里外的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上才随处可见书中描述的“……建筑都很坚固,沿袭了乔治风格的建筑,用巴斯的石头砌成,带有气派的门廊,花园建在露台之上”。这里恰巧是他前妻生活的地方,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巧合。《喜鹊谋杀案》里有一条指向她的信息。

  我已经提前打过电话。我周二早上出发,在帕丁顿车站坐上火车,然后在巴斯换乘。我原本打算驱车前往,但随身带着手稿,打算在路上研究。梅丽莎接到我的电话很高兴,她邀请我过去吃午饭。我到的时候刚过十二点。

  我按照她先前给我的地址——中级路——来到一排别墅前。别墅矗立在小镇上,只有步行才能到达,四周人行道、楼梯、花园纵横交错,如迷宫一般。如果它不是坐落在英国这片土地上,我还以为是西班牙或是意大利住宅。别墅前后共有三排,装有比例匀称的格鲁吉亚式窗户,很多人家前门外都设有门廊,没错,就是用蜜色的巴斯石砌成的门廊。梅丽莎家有三层,还有一片蜿蜒曲折的花园,沿着斜坡上的台阶一直延伸到底下的一座石亭前。她离开奥福德后就搬到了这里,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之前住过的地方,但我感觉一定就像两个对立面。这栋房子独特、僻静,如果你想逃离都市的喧哗,这里就是你会选择的地方。

  我按响门铃,梅丽莎亲自开的门。我的第一印象是,她比我记忆中要年轻许多,尽管我们俩的年龄不相上下。我在葬礼上差点没认出她来。她穿着大衣,披着围巾,隔着雨幕,在人群里很模糊。现在,她就站在我面前,在自己家里,自信从容、魅力四射、整个人很放松。她的身材苗条,颧骨突出,笑容随和。我敢肯定,她和艾伦在一起的时候头发是棕色的;如今,她的头发变成了深栗色,长度到脖子的位置。她穿着牛仔裤和开司米羊绒衫,戴着一条白金项链,没有化妆。我经常会感觉,某些女人很适合离婚。我会说,她就是那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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