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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罪_何家弘【完结】(20)

  “那不稀罕。”韩文庆说,“就在咱这县城附近,时不时地还能见到狍子和狼呢!”

  “洪博士,你也喜欢打猎?”谷春山非常认真地问。

  “我从小就觉得打猎特有意思,但一直没有机会!”洪钧也很认真地说。

  “你想去打猎吗?”韩文庆问。

  “太想去啦!”洪钧答。

  “那容易。咱们谷书记是个打猎高手。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是法定的打猎日,雷打不动!谷书记,这话不夸张吧?”韩文庆转向谷春山。

  谷春山笑而不答。

  “洪博士,你在这儿多住几天。等谷书记下次打猎时,你跟他一块堆儿去,保证你大开眼界。”韩文庆冲洪钧挤了挤眼睛。

  “那太好啦!”洪钧觉得心里痒痒的,忙问谷春山,“谷书记,行吗?”

  “没问题!只要洪博士有兴趣,我就可以安排。不过,这个礼拜怕不行……”谷春山说着,掏出了自己的记事本。

  “不着急,谷书记,还是根据您的时间,不用特意为我安排。再说,我在这儿办案,估计还得待一段时间。”洪钧忙说。

  “你放心,谷书记一准给你安排好。”韩文庆喝了酒,脸上红彤彤的,“谷书记可是我们滨北的优秀干部,作风正派,说话算数。洪博士,我还得给你介绍介绍,谷书记是我们这里有名的模范丈夫。他媳妇就在我们法院工作,你见过的,叫王秀玲。谷书记对他媳妇,那绝对是一百个好!有时候,他媳妇加个班儿,他一个大书记,能骑着自行车来接。谷书记,有这事儿吧?”

  谷春山点了点头,脸上带着无奈的笑容。

  韩文庆兴致很高,继续说道:“还有一次,我们去哈尔滨开会,人家请我们洗桑拿。然后吧,还有小姐给按摩。要说那按摩能有啥事儿?大家一块堆儿,还都穿着衣服呢。可咱谷书记说啥也不干,真是个模范丈夫!这些事儿,我们滨北的人都知道。哎,老谷,你知道不?我们院里的女同志,都去找秀玲取经,问她是咋调教的,把丈夫培养得这么模范。老谷,你猜人家秀玲咋说?”

  谷春山依然面带微笑地看着韩文庆,不作回答。

  韩文庆一本正经地说:“秀玲说,模范都是自己争取的,不用培养。哈哈哈!”韩文庆见众人的反应不够热烈,就换了个话题:“洪博士,你今年有30岁?”

  洪钧说:“有了。”

  “成家了吗?”

  “还没有。”

  “那你也是模范——晚婚模范。”

  第七章 明和暗斗的晚宴(3)

  “我也想早婚,可是没人配合。”洪钧一脸的认真。

  郝志成半天没机会说话,便接着问道:“洪博士有对象吗?”

  “这个……”洪钧犹豫了一下,考虑该如何回答。

  韩文庆指着郝志成,笑道:“老郝这话问得不咋地,太落后了。洪博士年轻有为,又是一表人才,肯定有不少大姑娘喜欢他。不过,我懂,现在时髦的年轻人是只恋爱,不结婚,都说啥……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我倒是希望有人把我送进这个坟墓,可是人家都觉得这活儿太累,不愿意干。我着急,可没办法!”洪钧说完了,还在不住地摇头。

  “洪博士说话,确实很风趣。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人,有学问,但是没架子。来,咱俩整一口。”韩文庆举杯和洪钧碰了一下,一饮而尽,然后擦了擦嘴,说道,“洪博士,我刚才听卫华说了你来办案的事。可能你还不知道,郑建国那个案子当年就是我主审的。对了,老谷,当时你在公安局,那个案子你也办了吧?”

  “郑建国?哪个郑建国?”谷春山看着韩文庆问。

  “嗨!就是10年前滨北农场二分场那个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叫李红梅。”韩文庆提示道。

  “噢,我想起来了。那是地区公安处的案子,我正好赶上在农场,就参与了。这些年办的案子太多,人名就记不住了。哎,老吴,当年那个案子你也参与了吧?”

  洪钧这才注意到一直没有说话的刑警队长吴鸿飞。吴鸿飞点点头说:“嗯哪。”

  “这很巧嘛!”韩文庆说,“在座的一半以上都知道这个案子。就老郝不知道,他当时不在滨北。小楚当然就更不知道了。我记得,那个案子中的证据还是比较充分的,被告人也承认了……”

  “他只承认有罪,可一直也没承认具体咋干的。”吴鸿飞插了一句。

  “至少他在法庭上对那些指控都没有否认,而且判决后也没有上诉嘛!当然,咱们的工作不能说百分之百地没有失误。既然当事人提出申诉,咱们就应该认真复查。如果真是咱们工作中的失误,那就坚决纠正。有错必纠嘛!洪博士,今天请你,与这个案子毫无关系。我们只是敬重你的学识。所以,你的工作该咋做就咋做,我们保证支持。小楚,明天上午你一上班就先去把案卷调出来,交给洪博士。洪博士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嘛!”

  韩文庆的话音刚落,郝志成便接上说:“说得好,有错必纠。如果法院的同志都有韩院长这么高的觉悟,那错案就容易纠正了。”

  楚卫华在一旁说:“听郝局长这意思,错案都是我们法院的责任?”

  郝志成说:“卫华咋这么敏感?我可没说错案都是法院的责任。”

  韩文庆慢条斯理地说:“我这次在北京开会,听到一位专家的发言,很有意思。他说咱们公检法都是掌握刀把子的,可这三家拿的刀大不一样。公安局拿的是杀猪刀;检察院拿的是刮毛刀;法院拿的是剁肉的大砍刀。换个说法,公安局是杀猪的;检察院是刮毛的;法院是卖肉的。办理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是公安局这把刀。这猪能不能杀死,杀的对不对,关键就看公安局这一刀。公安局破了案,就算把猪杀死了。然后检察院要把这猪毛刮干净,也就是要把证据整得漂亮的,送到法院去卖。法院接到之后,按照法律规定,该砍就砍,该剁就剁,然后下判,就算把猪肉卖了出去。这位专家还说,当前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就是这种流水线式的。虽然法律要求公检法三家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但实际上第一道工序最重要,前面错了,后面往往也就跟着错。再说了,公检法,公检法,公安是头,法院是尾。就算公安杀出个豆猪,法院也得照样卖!”

  第七章 明和暗斗的晚宴(4)

  郝志成眯着眼睛问:“这位专家还知道啥是豆猪?”

  韩文庆笑道:“最后这句是我加上的!我觉着,这位专家说得挺在理。”

  谷春山说:“这专家就是有学问,说出话来,既通俗易懂,又有深刻的道理。我有一次到省里学习,也听一位专家讲过公检法三家的关系。他说,公安局是做饭的,检察院是卖饭的,法院是吃饭的。过去经济不发达,都是做饭的说了算。公安局做啥饭,检察院就卖啥饭,法院也就吃啥饭。现在经济发达了,变成了吃饭的说了算。法院想吃啥饭,检察院就得卖啥饭,公安局就得做啥饭。就像今天,韩院长喜欢吃东北菜,郝局长立马就安排了这些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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