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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罪_何家弘【完结】(21)

  韩文庆说:“谷书记,你这话就说走板了。咱们这桌饭可是为洪博士安排的。”

  “对对,韩院长的话完全正确。你们看,人都是会犯错误的吧?我们要是不犯错误,那正确道路上还不早就人满为患啦!我自罚一杯。” 谷春山举杯一饮而尽,“说到错案嘛,公检法三家都有责任。不过,甭管谁的责任,都是我们政法工作中的失误,都应该坚决纠正。洪博士,我也表个态:只要你工作需要,我们公检法三家都会全力支持。”

  韩文庆带头鼓掌,说:“不愧是政法委书记!”

  谷春山忙说:“我说的只是我们滨北县的公检法。其实,我们都是在韩院长的领导之下。韩院长,我俩整一杯吧?”

  两人干杯之后,郝志成说:“哎,咱们这可是八小时之后的朋友聚会,你们咋还老想着工作上的事情。太累!我说卫华,你们老师大老远来的,你还不整点儿节目?”

  楚卫华站起身来,说:“洪老师,我敬你一杯啤酒吧!”说着,他就给洪钧的玻璃杯中倒啤酒,但因倒得太急,杯子里有大半杯沫子。

  郝志成在一旁笑道:“卫华的技术太差。倒啤酒的诀窍是八个字——‘歪门斜倒,杯壁下流’!”说着,他拿过一个干净杯子,示范了一遍,果然杯子里的啤酒几乎没有一点沫子。

  楚卫华说:“我今天又跟郝局长学了一手——歪门邪道,卑鄙下流!”然后他把自己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

  洪钧此时觉得胸中充满豪情,于是就把郝局长倒的那杯酒和楚卫华倒的半杯酒都一饮而尽。众人鼓掌叫好。

  又喝过几轮酒之后,洪钧自觉不胜酒力,便有意告辞。谷春山看出这一点,就提议用“杯中酒”结束晚餐。

  洪钧反复与韩文庆等人告别之后,由楚卫华开车送回松江宾馆。

  在汽车里,洪钧对楚卫华说,“刑警队的那个……吴队长挺逗,光知道吃酒……喝菜,老也不说话。”

  楚卫华被洪钧那略带醉意的话逗乐了。

  洪钧瞪着眼睛问:“你笑……什么?”

  “我没笑啥。洪老师,你今天可喝得不少。”

  “我的酒量……还可以吧?”

  “要我说,真是大可以啦!”楚卫华小心翼翼地开着车,“你说吴队长不爱说话,他这人就这脾气,所以人们都叫他‘吴老蔫儿’。不过,他办案可有一套,特别是审讯。听说,再刁的家伙到他面前也得趴架!”

  “你们的韩院长和那位谷……书记也挺有意思,好像都……话里有话。”

  “这事儿吧,挺复杂。最近都传说我们这里要‘地改市’。如果滨北地区改成了滨北市,那就得提拔一批干部。据说,韩院长和谷书记都是未来这滨北市政法委书记的热门人选,俩人在暗中较着劲呢!”

  “他们可别跟我……较劲。”洪钧打了个酒嗝。

  “那不能。只要你不影响他们的前程,他们一准对你很客气。其实,他们这样斗,对你也有利。这么说吧,如果他俩一条心,你这个案子恐怕就很难翻。现在他俩都想找对方的毛病,倒给你提供了机会。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明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我就是……渔翁!”

  汽车停在松江宾馆门口,洪钧跳下车来,但没想到腿一软,坐在了旁边的雪地上。楚卫华忙过来把他扶起来。洪钧觉得走起路来两腿有点打晃,眼睛也有点模糊,他想赶快回到自己房间的床上。忽然,他看见从前面的拐角处走来一个人,走路的样子比他还吃力,定睛一看,原来是前天晚上在餐厅看到的那个疯女人。他便停住了脚步。疯女人目不斜视地从他们汽车的后面走了过去。洪钧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直到其消逝在夜色之中。

  楚卫华连续叫了洪钧好几声,洪钧才转过头来。

  “洪老师,那是个疯子,你看她干啥?我第一次见她时,也觉着怪可怜的,还想打听她家在哪儿,好把她送回去。可谁也不知道她是哪儿的人。这年头,正经事儿还管不过来呢,谁还管一个疯子?”

  “是啊!”洪钧口中应和着,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个女人,便问道:“卫华,昨天我托你查的事儿,你查了么?”

  “啥事儿?”

  “就是……你有没有肖雪的通讯地址。”

  “噢,真对不起,洪老师,我昨天晚上给忘了。我回家就给你查,明天告诉你。”

  洪钧在凉风中站了几分钟,觉得清醒多了,便谢绝楚卫华的陪送,自己走进宾馆。

  第八章 出人预料的推理

  第二天上午八点半,洪钧第三次来到法院。楚卫华已经把郑建国案的卷宗取来了。他把案卷交给洪钧,并让洪钧到他的办公室去——正好,他们办公室的人都有事出去了,洪钧可以安安静静地阅卷。

  从形式上看,这是一份整理得相当规范的案卷。其内容包括检察院的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的笔录、询问证人的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并附有现场照片、尸体检验报告、血型检验报告、法院开庭笔录、法院判决书底稿、法院刑事判决书,以及一些程序性文书,如案犯提押票、起诉书送达证和送达笔录、辩护委托书、法院宣判笔录等。

  由于案卷不厚,洪钧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把内容浏览了一遍。然后,他又回过头来研究那些重点部分。由于法院不提供复印服务,他只能一边查阅一边摘抄。首先,他仔细查阅了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包括现场方位照片、现场全貌照片、现场中心照片和现场上的尸体、刀子、苹果的细目照片。由于他已经去过滨北农场那间老屋,所以对照片上的现场并不感到陌生。他感觉,现场勘查笔录的语言描述比较客观,现场照片也比较清晰。李红梅的尸体就在他坐过的那铺炕的炕头上。她的头冲南,躺在已经铺开的褥子上,上身穿着毛衣,裤子脱下一边,堆在右腿的小腿部位。她的身边有枕头和棉被,显得很乱。靠近炕梢的地方有一个炕桌,上面有一个削了一半皮的苹果和一把水果刀。

  接下来,洪钧又查阅了尸体检验报告和血型检验报告。尸体检验报告说,死者处女膜有陈旧性破裂痕,阴道内有精液,死者手上及其他部位均无明显伤痕。根据死者面色青紫和眼结合膜有出血点等尸表征象,法医给出的死亡原因是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1984年4月17日晚8时至12时。血型检验报告说,死者为O型血,郑建国为A型血,水果刀上的血迹和死者阴道内精液的血型均为A型。洪钧没有发现上述证据中存在什么值得置疑的问题。

  洪钧把案卷翻到讯问笔录部分,这里有三份公安人员讯问郑建国的笔录。每份笔录上都有郑建国的阅读声明“以上材料我看过记的对”和他的签名,而且每页记录纸上都按有郑建国的手印。笔录的内容摘要如下:第1次讯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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