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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文学课_[美]威尔·拉凡德【完结】(39)

  “你是说解密文学不是你最喜认的课啰?”他用一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气说道,语调厚重又恰到好处。亚历克丝不由得笑出声来。

  “不是那样啦,”她说,“只是··…当我在那间教室里时感觉有些怪。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听上去很傻吧。”

  “不啊,”他说,“继续讲。怎么怪了?”

  “我觉得奥尔迪斯是在玩弄我们,”她说,“就像他是木偶提线人,而我们就是他的木偶。” “你随时可以退出,亚历克丝。你知道的。”

  她朝一旁看。“我知道。我猜我是太多疑了。但这一切的表象下还藏着什么东西。慢炖着。”

  “慢炖?这是什么,朱莉娅·蔡尔德[1]美食101篇吗?”

  她使劲推了他一把,感觉到他法兰绒衬衣下的肌肉,感觉到自己内心深处什么东西在摇曳。

  —阵沉默过后,她看见前面就是菲尔布里克楼了。

  “我们什么时候应该—块儿去自习。”凯勒说。

  “哦。”她说。哦?呆瓜!

  “明晚怎样?我们可以一块儿读法洛斯。读那本鼎鼎有名的、神秘莫测的《线圈》。我们可以—块儿揭秘。”

  “听上去很棒。”

  “那就在我的老地方吧,”凯勒说,“丽贝卡酒吧。七点整。”

  “我到时过去。”

  凯勒点头离开,剩下她一人走着。走进宿舍后她才意识到,她高兴得都忘了呼吸。

  [1]茱莉亚·蔡尔德:美国知名厨师,作家与电视节目主持人。2009年其故事被拍成电影《莱莉与莱莉娅》。

  16

  第二天早上,亚历克丝又去了菲斯克院长在小山上的那栋大房子。这次老人正等着她的到来。

  “跟我讲讲爱荷华,”他们在大屋里坐下后,她说道,“奥尔迪斯教授说我们应该从那儿着手,那是卢瑟福的出生地。在那儿发生过什么事吗?”

  “法洛斯笔下的许多角色都来自爱荷华,”菲斯克说,“而且查尔斯·卢瑟福也是那儿的人。人们一直相信爱荷华就是起点,是地图的中心。假如你要去寻找法洛斯,那儿就是你起步的地方。”

  她留意到他语调里的犹豫。“但是……”

  “理查德并不这么看。至列刚开始是这样。他觉得爱荷华是颗烟幕弹,就像百科全书推销员的那张‘作者照片’一样。法洛斯写过纽约市,写过欧洲。他邮寄的手稿上盖着欧洲的邮戳。这就好似一切都是场闹剧,似乎法洛斯故意选了这个国家中部一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地方来开启他笔下角色的旅程。这就是纯粹的法洛斯:事实上看起来像那么回事的东西却并非那么回事。”

  “那卢瑟福住的那个小镇呢?”

  “哈姆雷特。虚构的。”

  “奥尔迪斯去过那儿吗?我是指,之前?”

  “他去过。他和洛克。”

  “洛克?”

  菲斯克有些吃惊。“理查德还没告诉过你们关于本杰明·洛克的事吗?啊哈,那么你们的夜课压根就还没开始。”

  “他是谁呢?”

  菲斯克往沙发后面坐了坐,跷起二郎腿。“本杰明·洛克博士是杜孟大学的一名狂热分子,”他开始讲述,“杜孟是理查德的本科学校,当然之后他又在那儿当上了教授。洛克是个有些离经叛道的教授。杜孟的女人都为他痴迷,而男人都想变成他一样。他在70年代早期迅猛发展的学生运动中算是一名中坚力量,上课时会穿着喇叭裤、戴着彩色长念珠走进课堂。我遇见过他—次,记得那是在1971年。他看起来更像是学生而非教授,但你可以看见他浑身流露出才华。在这点上他很像理查德。”

  “那他是奥尔迪斯教授的老师吗?” 。

  “对。洛克教批评理论。你得清楚,洛克笃信雷蒙德·皮卡德学派。在他看来,文学就和一系列数学模型一样简单,读者的工作就是解开那些模型,钻进秘洞里。直取书本的内涵。”

  进秘洞,她回味着,兔子洞。

  “本·洛克好像是在修补某种机器,”菲斯克继续说道,“在他的学生们面前,他会把他的书封皮撕下来,把书页切开,像做手术似的切割书卷,好使他能一页一页地仔细剖解。”

  亚历克丝想起了奥尔迪斯在夜课上放在镜头前给他们看的书页。

  “我猜想理查德从中看出了一门艺术,”菲斯克说,“一种真相。当然当洛克一领略到理查德头脑的强悍,两人便一下子变得密不可分。”

  “是洛克将奥尔迪斯博士引到保罗·法洛斯的世界里来的吗?”

  “是的。当时法洛斯还是个无名之辈,但洛克很快改变了一切。那是1972年。《沉默是金》还未问世,许多人认为法洛斯无甚特别。也许,只能算得上是更现代版的伊迪丝·华顿。事实上,正是本杰明·洛克作为一名学者首次提出保罗·法洛斯或许是位女性的理论。”

  亚历克丝思量着这番话。这很符合她读过约百来页《线圈》后的感受。那小说的写作手法有些地方确实很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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