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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_[美]劳伦斯·山德斯【完结】(19)

  他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一直等到下午三点才打电话。讲话漏风的男仆请他稍等,然后回到在线告诉他:“蒙佛小姐请您半小时后再来电。”布兰克不解地挂下电话,在办公室里踱步整整三十分钟,从小冰箱拿出一枚冰透的梨吃下,然后再度致电。这次跟她说上了话。

  “嗨,”他说。“你好吗?”(他应该称她“希莉雅”还是“蒙佛小姐”?)

  “很好。你呢?”

  “不错。你说过我可以打电话给你。”

  “是的。”

  “你这阵子不在城里?”

  “不在国内。去了萨玛拉。”

  “哦?”他说,希望她或许会觉得他机智俏皮,“你在那儿有约?”

  “差不多。”

  “萨玛拉究竟在哪?”

  “伊拉克。我在那里只待了一天。事实上我是去看我父母。他们目前在马拉喀什。”

  “他们好吗?”他礼貌地问。

  “还是一样。”她以那没腔没调的声音说。“他们三十年都没变过,自从……”她的声音渐小消散。

  “自从什么?”他问。

  “自从二次世界大战起。那场战争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她说话句句成谜,而他不想刺探别人的隐私。

  “马拉喀什不在萨玛拉附近,是吧?”

  “远得很。马拉喀什在摩洛哥。”

  “地理我不拿手,我每次一到二十三街以南就会迷路。”

  他以为她或许会笑,但她没笑。

  “明天晚上。”他情急说道,“明天晚上莫顿夫妇有一场鸡尾酒会,邀请我们参加。在此之前我想先请你吃晚饭。酒会大约十点开始。”

  “好。”她立刻说。“你八点来,我们喝杯酒,接着去吃晚饭,然后去莫顿夫妇家参加酒会。”

  他开口正想说“谢谢”或“好啊”或“期待明晚碰面”或“到时候见”,但她已经挂了电话,他徒然瞪着手里断线的话筒。

  翌日是星期五,他提早下班回家为晚上准备。他跟自己争论要不要送她花,最后决定不要。他有种感觉,她喜欢花,但从不把花戴在身上。他感觉接近她最好的方式是轻轻、慢慢地绕圈子,直到搞清楚她的品味和好恶。

  他仔细梳洗,尽管早上刮过胡子,还是再刮一次。他用的是一种女用香水“吾梦”,这味道令他蠢蠢欲动。他穿上法国内衣——白色尼龙比基尼三角裤——再穿上蓝白方格几何图案的丝衬衫,打一条有暗纹的紫褐色宽领带,西装则是单排扣海军蓝毛料。除了手表、袖扣、右手食指上一枚粗大金戒之外,他右腕还松松戴了条附有名牌的金炼,最后加上“威尼斯路”假发。

  他早早出门,走路到她的公寓。路不远,且这一晚天气宜人。

  他宽松的大衣是黑色质轻的英国嘎别丁,有套袖、暗襟、斜切的口袋。口袋依照英国流行的设计,内层另有一个隐藏式开口,让穿的人可以直接伸手穿过大衣布料,不必打开大衣钮扣就能拿到长裤或外套口袋里的票券、皮夹、钥匙、零钱等等。

  此刻,在充满硫磺废气的夜色中走向希莉雅·蒙佛公寓的途中,丹尼尔·布兰克手伸进大衣口袋抚摸自己。在过路行人看来,他是位优雅绅士,一手随意插在大衣口袋里,但在大衣底下……

  跟吉尔妲分居后不久,有次他穿着这件大衣在周六夜晚走过时代广场。当时他一手伸进口袋内层暗缝,拉开拉链,一边在宽松大衣下握住裸露的自己,一边穿梭在人群中,看着来往行人的脸。

  希莉雅·蒙佛住在一栋五层楼高的灰岩独栋楼房,门铃的样式他在书上读过,但从没真正见过。这是拉式门铃,将黄铜把手拉出再松开,铃在把手拉起和松回原位时都会响。丹尼尔·布兰克欣赏着打磨光亮的门铃,以及柚木大门……

  ……柚木门开了,开门的是个身材高得惊人的男子,又白又瘦,身穿直纹长裤和黑色亮面羊驼呢外套,衣领上一朵粉红色恋人蔷薇。丹尼尔注意到一个味道:不是他自己的味道,而是某种更浓更具果香的味道。

  “我叫丹尼尔·布兰克。”他说,“我想蒙佛小姐正在等我。”

  “是的,先生。”男子说着把门开大。“我叫伐伦特。请进。”

  玄关令人印象深刻:大理石地板,成弧线向上的堂皇美观阶梯。一处纤细台座上放着水晶瓶,插着樱桃色菊花。他没猜错:她确实喜欢长茎的花朵。

  “请在书房稍候。蒙佛小姐马上下来。”

  瘦高男子接过他的大衣和帽子径去挂放,然后回来领他走进一间有橡木镶壁板和皮革精装书的房间。

  “您要不要喝杯什么,先生?”

  磁砖壁炉里火焰轻柔摇曳,打磨光亮的皮革映出一张有簇饰的沙发。壁炉架上出人意料地放着一只精致细腻的新英格兰捕鲸船模型,柴薪架和其他壁炉用具是黑铁加上黄铜把手。

  “麻烦你,伏特加马丁尼加冰块。”

  沉甸甸的缎帘。地毯是——什么?不是东方地毯,也许是希腊的?或者土耳其的?几只中国花瓶插满花。一架印度屏风,绘满另人不安的古怪形体。一只禁酒时期的银质调酒器。这房间冻结在一九二七年或一九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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