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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之间破大案_吴乐府【完结】(72)

  他说,第一起凶案发生当晚,吴远翔到他屋里来聊天,是八点多一点来的。大约九点钟的时候,他的女友李红来了,他们仨聊了一阵,将近十点钟的时候,吴远翔便告辞了。李红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走,两人一块儿去上班。

  第二起凶案发生那晚,因为有点误会,他、李红以及另一名女士施晓佳,在他的屋里一直谈到凌晨一点多。后来他把李红和施晓佳送回她们的宿舍,三个人是一起离开的,先把施晓佳送到她宿舍,后送的李红。离开李红时已经将近两点钟了。

  警方要他说明,他们三人之间是什么误会。

  他面孔微微发红,盯着自己的双手说,李红对于他跟施晓佳之间的关系有点误会,要他解释,后来又找来了施晓佳,最后弄成了三人对质的局面。

  他的说辞,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他很清楚,警方肯定会去核实自己的说法。但他并不耽心,因为他相信她俩会为他提供有利的证词的。

  正当他浮想联翩之际,警方提了个在他看来没什么震撼力的问题-----他是否曾经有过一部自行车,或者曾经向谁借过自行车?

  他很爽快地答道:“没有,我没有自行车。不过我确实曾经向朋友借过自行车。”

  “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吧。”

  “这位朋友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她在纺织厂工作,名叫张招娣。”

  就在他以为风暴即将过去之际,警方又抛出了一个令他心惊的问题。

  “你那双四十二码翻毛皮鞋,现在什么地方?”

  他抖嗦着下巴,结结巴巴道:“我……我一向是穿……穿四十一码鞋,没……没有四十二码鞋啊!”

  “提醒你一下。你最近一次领取工作鞋是去年三月份吧?”警方以罕见的耐心说道,颇有点猫戏耗子的意味。

  “是的……”

  “你当时领得是多大的鞋子?”

  “四十一码鞋啊。”唐启明一脸真诚地答道。

  讯问人员点了点头,好像是在证实他回答的真实性。

  唐启明象受到表扬的小学生一样,高兴地跟着点头,脸上绽放出笑容。

  “几天之后,你又去了一趟劳保用品科,对吧?”

  唐启明脸上的笑容疆住了,张了张嘴,但没有发出声音。

  “为什么不回答?”

  若干种辩辞跃入他的脑海,但每一种似乎都不攻自破。

  “……我……我是又去了一趟……”

  “去干什么?”

  “这个……去……去换鞋……”

  “换成多少码的?”

  “……四十二码……”

  “为什么要换成四十二码?”

  “当时,我的脚上长了个东西,肿了起来,所以……所以想换双大点的……”

  “你当时没去厂部医院处理?”

  警方这么问,可不是为了表示关心,而是在寻找又一个可能揭穿他谎言的漏洞。

  “没有……”

  “那双鞋现在什么地方?”

  “我扔了……”

  “扔了?为什么?”

  “……穿过的鞋再送给别人,不太礼貌,所以就扔了……”

  “什么时候扔掉的?”

  “脚好之后不久……”

  “说具体时间。”

  “大概是去年六、七月份……”

  “扔在什么地方?”

  “宿舍楼外面的垃圾箱里。”

  这句话回答得毫不不拖泥带水,大概是唯一的一句真话。

  “你不要自以为聪明,可以轻易蒙混过关。你这么不停地撒谎,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老实回答,到底什么时候处理的那双鞋?”

  “……我……”,他挣扎了一下,最后决定放弃,“是保卫处通知大家去……提取脚印的那天……晚上……”

  他绝望地挣扎着说出了最后那几个要命的字眼。

  “起先为什么要说是去年六、七月份处理的?”

  “我……我耽心你们,你们会把我……把我当成凶手。”

  “全厂一百八十多位接受检查的人,有哪一位是被无辜冤枉的?如果心中没有鬼,你耽心什么?”

  ……

  审讯人员严厉的语气和凌厉的目光,令唐启明低垂着头,耷拉着双肩,万念俱灰,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第39章 人事档案中的蛛丝马迹(五)

  更新时间2013-1-9 13:25:01 字数:3067

  正如杨建平所料,我的叔叔吴远翔果然被警方传讯了。

  面对那两名讯问的民警,他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徐徐吐着青烟,显得镇定自若。

  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忧的,因为他没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心中坦荡荡。至于说跟唐启明关系密切,那又如何?法律又没有规定自己不能跟他来往!况且,他现在也只是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拘留,说不定过两天就被释放了,就像肖永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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