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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意气_易中天【完结】(51)

  因为不会有一个中国人会承认自己有罪。

  我们不妨再来分析一下。打、看、退场,看起来有三种选择,其实只有两个选项:可以打和不可以打。这两个选项其实又只有一个条件:自己有没有罪。没有罪就可以打,自然也可以看;不可以打(有罪),那就连看也不可以看,只有退场。

  法利赛人退场,这便证明他们有罪。法利赛人退场时无话可说,说明他们自知有罪。法利赛人是一个一个退场的,则说明他们每个人都经过了自我反省而自知其有罪。有罪,自知有罪,通过自我反省而自知其有罪,这三条都很重要。因为它们正是“忏悔”的前提。但现在只说第一点。

  有罪是本案的关键。因为倘若法利赛人无罪,则事qíng的结果就完全是另个样子。那么,耶稣又怎么能确知他们有罪,而且是人人有罪呢?耶稣的这一招,倘无把握,岂非险招?倘有万一,岂非败招?

  但显然,耶稣是心中有数心里有底的。而且,这个“底数”,也不是一个个调查实证来的。一个一个调查实证,来不及也靠不住。所以,它只可能是种“先验”的结论。也就是说,耶稣不用调查也不用想,就可以断定他们人人都有罪,而且断定他们人人都会认账。这样的罪,当然不可能是某种具体的罪行,比如偷窃什么的,它只可能是一种抽象的、带有普遍xing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没有的罪。

  这种罪,只能是’‘原罪”。

  所谓“原罪”,就是“与生俱来之罪”。依照基督教的说法,上帝创造了人,人却不顾上帝的禁令,在蛇的诱惑下偷食了禁果,结果被逐出伊甸园,罚往人间,去寻求救赎,等待审判。这样一种“原始罪恶”既然是人类的共同始祖带给我们的,当然不会有什么例外和万一。耶稣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敢拿“谁无罪谁就可以先拿石头去打”这句话反过来为难法利赛人。

  有罪的人当然无权审判和处罚别人(哪怕是罪人),结果他们谁也无法带这个头。其实,别说法利赛人,就连耶稣本人,是不是有“原罪”观念,也还值得怀疑;“原罪”观念是后来圣保罗提出的。但《新约全书》的作者既然要认定这一教义是“普遍真理”,便只能假设他们有。

  反正这场官司,耶稣是赢了,虽然赢得有点险,很让人替他捏把汗。

  倒霉的是那些法利赛人。他们不但没法再刁难耶稣,就连惩治那行浮的妇人也不可能。这此可怜的家伙,拿着一个诱饵做好一个圈套来陷害别人,却没想到自己钻进了套里,连诱饵也丢了。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这些法利赛人还算是有良知的。至少他们能默认自己有罪。不像某些人,明明有罪,还死不认账,或把账算到别人头上。这些法利赛人也是幸运的。因为他们还可以退场。不像某些人,被bī得公开认错,或被别人指着鼻子要求他公开忏悔。

  无论默认有罪,还是悄然退场,咱们中国人都做不到。

  三我们为什么不能退场

  还是先来看那些法利赛人。

  法利赛人不能打,也不能看,是因为他们自知其有罪。他们能退场,则是因为他们知道别人同样有罪,世界上没有无罪的人。有罪的人无权审判和处罚他人。

  因此那些法利赛人虽不能拿石头去打那妇人,却也不怕别人拿石头来打自己。抽身而去,悄然退场,也就没什么不便或不妥。咱们中国人可没有这一套。

  中国人并不认为自己是上帝造的,也不是亚当和夏妹的子孙,所以没有“原罪”。如果神话能够成立,则中国人应该是女娲娘娘的子孙。女蜗娘娘造了人,以后又为人的幸福去补天。要说欠了她老人家一份人qíng还差不多,要说原罪什么的就完全谈不上。

  即便这样的神话,中国人也不完全当真。女蜗补天?谁看见啦?“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没人看见,就当不得真。的确,中国人不会像希腊人那样,把神话当做自己文化的土壤;也不会像犹太人那样,把神话当做自己宗教的圣经。“耳闻不如目见,来世不如现世”,中国人更关心的,还是自己当下、此刻的现实状况:日子过得怎么样,有没有饭吃,有没有官做等等。对那些过于遥远的问题,比如“人之初”或“世之末”之类,中国人的态度一般都比较淡漠,更倾向于把它们“暂付阙如”,或视为“无稽之谈”。盘古开天或女蜗补天的故事虽有流传,但其实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或闲话。印度佛教“六道轮回”的说法,虽然也能让愚夫愚妇们听得惊心动魄,但最终也只是落实到现世多多行善上。总之,中国人对自己生前的事,最多关心到祖宗是否光彩荣耀,是否先前“比你阔的多了”;对自己死后的事,也最多关心到是否有一个棺材,一个墓xué,会不会“死无葬身之地”等等。总体上说,我们中国人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民族,而这样个民族,是不会去相信什么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受了蛇的诱惑便去偷吃禁果之类的荒诞故事的,更不会没来头地认定自己有什么与生俱来的原罪了。

  有原罪和没有原罪,又有什么两样呢?

  从理论上讲,没有原罪的要比有原罪的活得累一些。因为人的心理总是这样:

  一件好东西或好事qíng,越是没有就越想有;一件坏东西或坏事qíng,越是没有就越怕有。同理,好东西或好事qíng,越多就越怕失去;坏东西或坏事qíng,越多就越不在乎。“虱多不痒,债多不愁”,死过一回的人不怕再死,有罪的人也不怕再得罪。

  西方人既然人人都有罪,自然心理负担也就要小一些。

  中国人没有原罪,就会从两方面有了心理负担:既害怕沾上坏的,得到“有罪”的恶名;又害怕失去好的,污了“无罪”的清白。所以,当中国人听了耶稣的回答“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死她”这句话时,他们恐怕会争先恐后地去打,至少也会非常起劲地在旁边看,间或喊上一两声“打得好”

  之类的口号。因为“无罪者可先打”,即等于“有罪者不可打”,当然也等于“不敢打便有罪”。这样,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无罪”,也为了向自己证明“无愧”,就必须上前去打,而无论那妇人是否果真有罪:中国人为什么必须证明自己“无罪”呢?

  因为中国人没有原罪。一个人,既然“原本无罪”,那就“不该有罪”。倘若有罪,岂非“不是人”?所以,在中国历史上,“罪人”的境遇总是很糟糕,甚至“猪狗不如”。执法者固然可以对他滥施酷刑,一般老百姓也可以对他肆意侮rǔ。

  因为他已有罪,已“不是人”,自然不必按人来对待,可以把他像野shòu一样关在笼子里,也可以把他像牛马一样用绳子牵着去游街。这时,满街的看客不但可以像看耍猴的一样去看,也可以向他吐口水、扔污物,有如面对一只垃圾桶。而且,这种吐和扔,因为等于支持了“打”,所以不但不会被制止,反倒会受到鼓励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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