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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_曹昇【完结】(117)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李斯虽没有见过尉缭本人,但听蒙恬多次提过,加之《尉缭子》一书,他也曾仔细研读,是以对尉缭堪称了解,于是说道:“茅焦,纵横之徒也,去不足惜。尉缭和茅焦有大不同。臣闻于蒙恬,尉缭自称,大王需要他,更甚于他需要大王。此言诚然,臣请为大王言之。六国向来称秦军为虎láng之师、残bào之师。秦军到处,动则坑杀,鲜有怜悯,六国之军因此往往死战,以致秦军虽胜,却时常伤亡惨重。尉缭著《尉缭子》,提倡兵不血刃,鼓chuī仁义之师。天下的将领,有几人没有读过《尉缭子》?在六国的军队中,就有不少将领皆是尉缭的信徒,奉以为师。这意味着什么?难道仅仅意味着,不管尉缭走到哪里,都不愁没人包吃包喝包住包玩吗?当然不是。这意味着,尉缭他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面旗帜,一面深入人心的旗帜。尉缭就是仁义之师的象征!一旦尉缭能为秦所用,其意义和号召力自然不难想象。得其人胜得一国,诚非虚也。”

  李斯所说,嬴政自然也曾想过,不然他也不会对尉缭一直谦恭事之。尉缭的价值,嬴政早dòng察于胸,只是他一时被怒火蒙蔽而已。经过李斯这一番重复和提醒,嬴政渐渐冷静下来:是啊,只要尉缭他能留在咸阳,哪怕从此一计不献,一谋不出,成天行尸走ròu,山吃海喝,但只要有他这尊菩萨供在那里,对秦国来说,就能得到莫大的好处。尉缭对六国将领的影响自不消多说,对六国的老百姓而言,尉缭所提倡的“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的战争理想,就像“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一样,简单到让人一听就懂,从而心向往之。至于供起尉缭之后,一旦形势需要,也大可抛开尉缭的学说,阳一套,yīn一套。

  嬴政道:“寡人曾yù拜尉缭为上卿,遭拒。尉缭似不愿为秦所用。”

  李斯摇头道:“上卿之位,太卑。”

  嬴政奇道:“比上卿更尊,难道相国不成?”

  李斯道:“相国自有宗室二君为之。臣以为,yù留尉缭,当以国尉授之。”

  嬴政大惊道:“廷尉戏言乎?廷尉可知,国尉一位,自武安君白起之后,一直虚待至今,以其位太尊而不得其人故也。今以国尉之位轻易授予尉缭,一旦尉缭再次拒绝,则我大秦颜面何存?廷尉为寡人再善谋之。”

  国尉也称太尉,位列三公,金印紫绶,掌武事,秩万石,直接受命于秦王,为秦国的最高武官。国尉一位,因为白起曾经担任过的缘故,从而成为秦国最具传奇色彩的官职。好比剑桥大学的卢卡斯教授席位,因为牛顿、狄拉克等人曾经先后据之,从而成为学术界中最负盛名的教授名衔,薪水未必最高,荣誉却是最大。

  然而,国尉和卢卡斯教授席位又有不同。三百多年来,卢卡斯教授席位一直薪火相传,不曾空缺。而国尉一位自白起之后,一直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致虚席以待数十年。蒙恬的爷爷蒙骜,功不可谓不高,却也没能熬到这个位子。正如嬴政所言,白起神话般的赫赫战功为国尉树立了一个标杆,一个后人难以企及的标杆。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国尉之于秦国,就像23号球衣之于芝加哥公牛队,只能跟着迈克尔·乔丹一起退役,从此再无别人够资格穿。

  李斯心知国尉一位非同小可,嬴政的惊讶也在qíng理之中,于是说道:“臣非不知国尉之尊,数十年来,再未授予一人。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大王以国尉授尉缭,方能显大王诚意。白起战功,百年来无人能过之。然而世变时移,当年秦之兴师,为了攻城略地,如今兴师,要在统一天下。尉缭之应变将略,固不如白起。然而白起所习,兵法也;尉缭所重,兵道也。于此并吞六国之际,需要新的军事思想,以改变六国对秦军之成见,在保证战斗力的前提下,易残bào为仁义。尉缭忤逆大王,大王不罪之,反以国尉尊之,方显天子气度,也方显示改变秦军之决心。”

  嬴政沉吟不语,李斯又道:“主留尉缭,臣也有私心在。前数月,蒙大王纳愚臣之谏,收回逐客令,使外客咸复故职。今尉缭从魏来秦,来不几日,却又离秦而去。外客难免心生狐疑,以为大王心中犹有内外之别,是以不用尉缭。六国之士,其中不乏心向秦者,今见尉缭这般的名士秦尚不能用,怕也要从此断了来秦求仕的心思。昔日,燕王之待郭隗,筑宫而师之,而士争凑燕。今大王志在天下,纵尉缭而去,天下之人以是谓大王为贱贤也。倘留尉缭,授以国尉高位,则近可安外客之心,远可招六国之士。臣请持国尉玺绶,往召尉缭,必使其重返咸阳,从此为大王之臣。”

  嬴政大喜,道:“廷尉不妒贤能,一心为国,实寡人之幸,社稷之幸也。”于是命李斯持国尉玺绶,往追尉缭。

  【7.雪夜追踪】

  且说尉缭徐徐向西而行,咸阳的繁华已远远甩在身后,前方则越行越显荒凉。时已岁末,大雪如席铺地,触目无非白色。旷野茫茫,不见人迹,动物倒零星可遇,或有落雁迷沙渚,或有饥鹰集野田。在多日的跋涉之后,尉缭的步伐依然保持着同样的节奏,既没有加快,也并无放慢。北风如刀,将尉缭苍老的面庞刻削得越发冷峻,如岩石般毫无感qíng。此是何时,全无gān系;此是何地,漫不记忆。仿佛他的整个生命,仅剩下行走而已。

  然而,就这样一个已勘透生死之际的人,脸上忽然有了激动之色。尉缭停下脚步,深呼吸:嗯呜,空气中竟有烟火与酒ròu的气息。尉缭转过山脚,见前方道路之上,扫开一片雪地,一大堆篝火当路熊熊燃烧,时而炸开松木的清香。篝火之上正煮着一大壶酒,烤着一头麋鹿。

  看不得也,因为麋鹿ròu色已呈娇huáng,烤出的油脂如美人之汗,缓缓滑滴而下;闻不得也,因为酒香混合着ròu香,随风飘dàng,不可阻挡。

  圆月当空,百里俱寂。篝火之旁,一男子端坐,意态闲适,形貌不凡,显见非邻近的山野村夫。男子对面铺一空席,若有所待。

  男子见尉缭,笑道:“先生赶路辛苦,何不稍作歇息,就火取暖,与我同饮为乐?”

  尉缭眺望前方,路还长得很,于是坦然就坐,也不道谢。男子笑容不改,持刀割麋鹿腿ròu以奉,尉缭接过,大嚼。男子又酌酒相请,尉缭来者不拒,狂饮。

  不多时,ròu将尽,酒已残。尉缭饱舒一口气,手抚肚腹,道:“无端得此好招待,老夫无以为报,愧杀愧杀。”

  男子道:“寒冬孤野,有先生为伴,方得聊遣寂寞,正该我谢先生才是。”

  尉缭再饮一杯,目光注视男子,笑道:“李廷尉之谢,老夫可当不起。”

  男子哈哈大笑,道:“值此一夜风月好,ròu香酒熟待君来。须瞒不过先生,在下正是李斯。”

  尉缭嘴角牵动,嘲讽道:“是曹三派你来的吧?”

  李斯面容一肃,道:“先生醉语乎?此时曹三尚未出生呢。在下乃奉大王之命,特于此地相候,邀先生归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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