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泯灭_梁晓声【完结】(28)

  公关小姐还将红唇贴近我耳,悄语道:“放心,有我为你保驾。”

  她说完,我下意识地用手搓了搓耳朵。我觉得她的红唇说话时似乎已贴上我的耳朵了,怕留下鲜红的唇迹,而自己浑然不晓,在别处使发现了的别人对我“刮目相看”。

  酒过三巡,把我硬拽来的人对我说:“请你来,你今天还不想来。真不来,能与华哥久别重逢吗?为了这一点,你该不该干一杯?”

  大家都七言人语地替我说应该应该。

  子卿也说:“人家‘出师有名’,那你就舍命陪君子一次吧!”

  我说:“好!”

  于是我与子卿撞了撞杯,举杯向众人一一致意,一饮而尽。

  满满一杯啤酒饮下,觉得口中甜滋滋的。正纳闷儿,公关小姐暗扯了我一下,我看她一眼,她冲我狡黠地一笑,我才明白:不知何时,她早已将我的酒兑入了大半杯饮料。

  我很是感激她。对她的印象顿时好起来。

  “华……先生,能否……透露一下,您现如今,究竟……究竟到了……先富起来的一部……分……那个中国……中国人中的……哪……哪个档次……”

  有人一边不停打酒嗝儿,一边向子卿探身发问。那是个贪杯的。自斟自饮的,已经比大家多喝了三四杯。脸也红了,话也不利落了。

  子卿正剥虾,目光瞧着手中的虾,微笑不语。他并不像某些做东道主的人,对宾客们的一切话题似乎都积极参与,担心自己对谁的话题表示漠然就意味着漠视了谁的存在似的。他仿佛对谁的话题都相当漠然。都缺少积极参与的兴致和情绪。他只偶尔对自己敏感的话题插问一两句,或者根本不问,只不过注意听听。他的兴致和情绪,仿佛不在任何话题方面,只在吃上。我见他吃什么都很津津有味儿,一副大快朵颐的样子。也不迁让,该下手,则挽挽袖子便下手。看得出他尤爱吃虾。侍者小姐已经给他换过两次小碟儿了。第三个小碟儿又堆满了虾壳……

  公关小姐看了子卿一眼,用筷子指点着那个发问者责怪:“你怎么不该问的也问?这属于隐私你懂不懂?是不华哥?”

  子卿仍微笑不语。细心地从壳中近乎完整地剥出一个虾的肉体,两根指头拎着虾尾,这面儿沾沾汁料,那面沾沾汁料,拎起来,仰着脸,手指一松,虾掉入口中。他嚼得也很细。嘴里嚼着,手里又剥着另一只。一只虾能在口中嚼上半分钟才咽进肚里。但因是手和口的“流水作业”,并不影响“消费速度”。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

  我观看着他剥虾时和吃虾时的样子,不由得就回忆起了当年他怎样将臭豆腐抹在掰开的馒头之间夹着吃的情形。用今天的比喻,那可称作“臭豆腐三明治”吧。

  虾之后上了一道鱼。

  侍者小姐说,是鲤鱼。十几分钟前还在水箱里游来着。至于那种做的名堂该怎么叫,我没在意听。

  公关小姐为我夹了一片儿鱼尾部分的肉。她说会吃鱼的,不是专吃鱼脊部分的肉,而应专吃鱼尾部分的肉。说鱼在水里游动时,全靠鱼尾一摆一摆的。鱼尾正好比鸡翅或鸽翅,活时细胞是最旺盛的,死后营养当然也是最丰富的。

  她还要给子卿夹。

  子卿却止住了她。子卿说他不爱吃鱼。吃腻了。吃到嘴里味同嚼蜡,再高明的厨师以再高明的烹调技术做的鱼,也是引不起他食欲的……

  我不由得又回忆起了当年我怎样为他母亲和我母亲买了两条鲫鱼的往事。也不知那两条鲫鱼当年在我家的盆里和他家的桶里继续活了多久?更不知道它们死后,我们的母亲们是怎么做了吃的?当年每人每月只有三两油。我们下乡后,我家和他家一样,实际上只剩我们的母亲们一口人了。三两油,不能一次都做鱼用了,大概也只有清炖吧……

  子卿用臂肘碰了碰我,问我正在想什么?

  我笑笑,自然说没想什么。

  他竟认真起来,说你明明在想什么嘛!快从实招来!

  而当时我的想法是转得很快的。倏忽又从鱼转到了诗。想起了杜甫在《佳人》一诗中的名句——“世情恶衰竭,万事随转烛。”

  但我说出口的却不是这两句。是另外两句。是李贺《嘲少年》中的两句——“少年安得常少年,海波尚变为桑田。”并且解释,少年时的子卿好比海波,今日之子卿好比桑田,我为海波变桑田感慨万端也喜悦万端……

  于是大家又都鼓掌,又都说些虚伪得仿佛真诚的凑趣儿的话。

  我想我也该问子卿些什么了。就问大家为什么都叫他“华哥”。说如果大家一开始都叫他“子卿”,我也不至于当面认不出他,还对他那么不友好。

  子卿便笑了,指指硬拽我来的人,说:“你替我回答吧!”

  对方则卖起关子来,不正面回答,却先问我:“看过美国电影《费城的故事》没有?”

  我想了想,说看过的。

  “你记得这部影片的男主角是谁吗?”

  我又想了想,摇头承认自己记不得了。

  他说:“詹姆斯·史都华吗!获第十三届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此后三次获该项奖的提名。一生拍了近百部影片。1980年获奥斯卡终身成就奖。1984年获奥斯卡五十七届特别荣誉奖……”

  听完他的话,我说我还是不大明白。

  “还不明白?子卿他像詹姆斯·史都华吗!”

  我不禁地转脸端详子卿。尽管我实在是回忆不起詹姆斯·史都华的大明星异彩了,但却不得不暗自承认,四十三岁的子卿,比我印象中的少年子卿和青年子卿,是英俊有加,风度有加,气质有加了。与当年相比,眼前的子卿,又增添了一种中年男子的成熟魅力。有钱而相貌平庸甚至其貌不扬其貌丑陋其貌猥琐的男子,我见的多了,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却收入低微囊中羞涩甚至属于“无产阶级”甚至就是穷光蛋一个的男子,我也见的多了。但又是“大款”又英俊又风度翩翩气质不凡的男子,除了某些男歌星和男影星而外,子卿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当然我所指的是二十余年后的子卿……

  我内心里就又生出酸溜溜的嫉妒来。

  我言不由衷地说:“那,我是不是今后也该改口叫他‘华哥’了啊?”

  子卿笑道:“别跟他们学,你还是叫我子卿好。”

  他又指着那个贪杯的人说:“你方才不是问我有多少钱吗?其实我如今也没多少钱,不过才二百多万而已。”

  于是大家就都——“哇!”

  有的说,二百多万还“而已”呀?那别人不是就只有“而已”而已了吗?

  有的说,全哈尔滨市,有二百多万的人,挨个儿统计能统计出几个来?肯定二十个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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