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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全传_高阳【6部完结】(468)

  “是的。”

  “这一说,除掉部费八万两,余下的两万七千六百两,是崔尊彝挪用了?”

  沈家本的这一问,分清了眉目,略有倦意的问官,无不精神一振,凝视着潘英章,要看他怎么说?

  潘英章有些紧张,结结巴巴地回答:“这,这也可以这么说。”

  “什么叫‘也可以这么说’?事实俱在!现在我们替崔尊彝算笔帐看,他自己私项是三万二千两,借用顺天祥两万八千两。就是六万,再挪用公款两万七千六百两,总共八万七千六!”沈家本提高声音问道:“一个道员进京引见,何致于用到这么多钱?”

  翻来覆去的盘问,问到这一句上,才是击中要害。但问官的想法不同,有人求水落石出,有人讲“就事论事”,赵舒翘感念潘祖荫在王树汶这一案上的自悔鲁莽,歉然谢过,因而对他在云南报销案上所持的“完赃减罪”,不事苟求的宗旨,觉得应该做到“不为已甚”

  这句话。而此时正是他该执持宗旨的时候。

  于是,他先咳嗽一声,意示他有话要说,接着看一看左右,是打个招呼,等于在说:

  “稍安毋躁,且等我说完。”

  未说之前,先看一看潘英章的神态。他眨着眼,凝望着砖地,显得非常用心的样子,此时只要一声断喝,便可以教他张皇失措,但赵舒翘不愿意这么做。

  草草问了几句,吩咐还押,接下来便是提审孙家穆。潘英章未到案以前,都推得一干二净,此刻人证俱在,无可抵赖,他见风使舵,觉得不如和盘托出,一则见得诚实不欺,再则责任分开来担负,罪名可减,所以一堂下来,案情纵非水落石出,大致也都明白了。

  当然,周瑞清是个关系特殊重要的人物,孙家穆只管在报销上替崔尊彝弥缝,他所收的四万五千银子,都分了给本司的官吏,与堂官无涉。如说王文韶、景廉受赂巨万,当然是周瑞清过付。但是,牵涉到一二品大员,非司官所能讯问,因而在眼前,要问他的,也只是如何在崔尊彝、孙家穆之间说合而已。

  他的供词与潘英章的话无甚出入,问到应付五万,何以只付四万五,为何留下五千?他却说不出一个究竟。只表示那五千两银子,一直未曾动用,仍旧存在顺天祥,便是他未曾受过任何“好处”的明证。

  案子办到这里,分开两部分在“追”,明的是追人追赃,照孙家穆所供,凡曾分到钱的官员,是奏请解任或革职,到案应讯,书办则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兵逮捕。有的逃掉、有的畏罪自尽、有的心惊肉跳,但也颇有人鼓掌称快,认为经此雷厉风行的一番整顿,官场风气,将可丕然一变。

  暗的部分是重新调集顺天祥、百川通的帐簿,清查崔尊彝的收支,要想揭开一个疑团:

  何以他进京一趟,要用掉八万多两银子。

  盈千上万的进出,自然用的是银票。由崔尊彝写条子通知顺天祥、百川通开票,而银票承兑,大致亦可查明来龙去脉,银楼、绸缎铺、药店,都有他们往来相熟的银号代为兑过崔尊彝所开的票子。一笔一笔追根到底,连崔尊彝花在“八大胡同”的缠头之资,亦很清楚,这样结算下来,有着落的花销,总计是五万三千多,还有三万四千多银子,不知去向。

  “这用到那里去了呢?”沈家本向问官表示看法:“三万四千多银子,不是一个小数,总要有个交代。不然……”

  不然如何呢?他虽未说,大家亦都了解,言官未见得肯默尔以息。

  “再说,惇王对这一层看得很重,如果含混了事,也怕他不会善罢干休。”

  “很痛快地说吧,”赵舒翘将双手一摊,“明知道他这三万四千多银子,用在什么地方,只是死无对证,我们不能武断,说这笔款子一定是送给谁了。各位看,这话是不是呢?”

  这话当然说得是,连沈家本都不能不默认。

  “于此可见,这件案子入手之初,就要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逮住崔潘两人,才是正办。如今,崔尊彝死了,什么话也都不用说了。”

  “崔尊彝虽死,有周瑞清在。”沈家本大声抗争。

  再要提审潘英章时,他忽然告病,派人查看,倒是实情。但虽不能到堂应讯,却递了一纸“亲供”,说明崔尊彝何以进京引见,要用到如许巨款?亲供上说:

  “崔尊彝素性浮华,用度挥霍,其将灵柩眷属带出,沿途有小队数十名护送。到京后,又将银两带给其弟崔子琴;将寄停荆州灵柩扶回原籍安葬,自己带回眷属,先至涿州为儿女护亲,后到京居住。多购服物玩好,商贾不绝于门,是以费用浩大。迨由京回南,川资必巨,亦可想见。且崔尊彝到京后在五月中旬,五月以前用款内,如革员代为买物各项,有各铺供词帐单可据。崔尊彝自行买物之款,有顺天祥铺伙查出帐单为凭。革员于五月间出京,崔尊彝向该号取银,大半在六七月间,其余款作何使用,实不知情。”

  这份亲供,要紧的话,只在最后几句,崔尊彝的不知去向的款项,用在潘英章出京后的六七月间,这时阎敬铭已经到任,云南报销案亦早已结束,不需再向王文韶、景廉行贿。

  就为了有这个看法,会办大员都觉得案子办到这里,应该奏结,不须再多作追索。但是,惇王却不是这样的看法。

  惇王派到刑部会审的两名官员,是内务府的郎中,一个叫文佩,一个叫广森。

  这两个人比其他承审官员占便宜的是:对于京城地方情形,十分熟悉。照他们的访查,崔尊彝诚然“素性浮华,用度挥霍”,但就是他实际用掉的六万银子之中,也有许多虚帐。

  换句话说,表面是“多购服物玩好,商贾不绝于门”,其实并未用到六万银子,有些款子是在这个名目掩饰之下,用到别处去了。

  因此,惇王仍旧主张严追,同时认为崔尊彝帐目中,所列的“冰敬”及“节礼”,亦应该彻查。这使得翁同和等人都大感为难,外官馈赠,向有此例,不能视作受贿。如果要照惇王的意思彻查,那就牵连无穷,根本不是了局。然而百端譬解,惇王总是不以为然,于是案子想结亦无法结了。

  日子拖得一久,不免就有流言,甚至还传到醇王那里。他是很看重翁同和的,当时就写信忠告,劝他远避嫌疑。翁同和问心无愧,除了复信道谢之外,觉得好笑,也就置之不理了。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单纯。慈禧太后召见麟书、召见薛允升,都问到云南报销案,唯独对他不曾提起,见得流言亦已传到慈禧太后耳中,对他已有所怀疑,疑心他站在王文韶这面,有意弥缝。这分猜疑,如果不加消释,是件很不妥的事,所以翁同和相当着急。

  不过,翁同和当了三十年的京官,由师傅而军机大臣,在内廷行走了二十二年,见得事多,经历的风波亦多,自然不会做出什么自落痕迹的举动来。这一案只要能够快快结束,尘埃落地,浮言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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