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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全传_高阳【6部完结】(91)

  二、御史董元醇条奏皇太后垂帘等事,载垣等非独擅改谕旨,且于召对时言‘臣等系赞襄皇上,不能听命于皇太后。即请皇太后看折,亦为多余之事。’当面咆哮,目无君上。

  三、每言亲王等不可召见,意存离间。

  四、肃顺擅坐御座,进内廷当差出入自由,擅用行宫御用器物。

  五、内旨传取应用物件,肃顺抗违不遵。

  六、肃顺面请分见两宫皇太后,至召对时,词气之间,互有扬抑,意在挑拨。

  七、肃顺于接奉革职拿问谕旨以后,咆哮狂肆,目无君上。

  八、肃顺扈从梓宫回京,辄敢私带眷属随行。”

  念到这里,恭王把那张纸收了起来,接着又说:“还有载垣等人招权纳贿的情形,我想大家都也知道,涉于琐细,不必在这里列举了。至于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祐瀛这五个人,应得何罪?亦请各抒高见,以便秉公定议。不过有一层,我要特别向大家说一说,初九是登极大典的好日子,皇上践祚之初,不宜行诛戳之刑,所以我们要赶紧定议才好。”

  这话已说得很明白了,要行诛戮之刑,而且就在今天要决定,那还议些什么?翰林、御史中颇有人不以恭王的话为然,但要反驳,得先考虑一下后果,这一考虑,一个个便都默不作声了。

  不过许多耿直的人,惊诧不满的,还不止于恭王这种一手把持的态度,而是他所宣布的载垣等人的罪状,谁也不知道那八款大罪,究竟真的出于两宫太后之口,还是恭王自己挟天子以令诸侯?反正第一款,也是最重的一款,是“欲加之罪”。

  可以说与议的人没有一个不记得,在大行皇帝弥留之际,曾明发两道上谕,第一道是立当今皇帝为皇太子,另一道派定顾命八大臣,有“尽心辅弼,赞襄一切政务”十个字,那就决非载垣、端华、肃顺三个人的“造作名目”了。固然,也有人说这十个字是杜翰写旨的时候,自己加上去的,但既经大行皇帝生前认可,便无可争议。再退一步说,果真是载垣等人矫诏,则两宫太后早就应该说话,于今在顾命八臣,拿问的拿问、解职的解职,无从申辩举证之时,作此片面的指责,那是在上者诬陷臣下,令人不服。

  不服归不服,却是敢怒而不敢言。但就这样沉默着,已足以使恭王和三位大学士,觉得难堪,于是周祖培看着赵光说道:“蓉舫,你掌秋曹,该有话说呀!”

  今天这一会,虽由恭王主持,实际上全要由刑部承办,所谓“掌秋曹”的刑部尚书赵光,早就想说话了,只是为了礼貌,要让三位相国先表示意见,现在既然周祖培指名征询,那还客气什么?赵光咳嗽一声,清一清嗓子,用他那浓重的昆明口音,石破天惊地说了两句话。

  “大清律例上清楚得很!”他说,“载垣、端华、肃顺,都是‘凌迟处死’的罪名。”

  云南口音虽然重浊,但听来沉着有力,所以赵光这两句话一出,每个人心头都是一震,对犯人本身来说,没有比“凌迟处死”再重的刑了!

  看到大家凝重的脸色,恭王反倒这样问:“凌迟,太重了吧?不能减一点儿吗?”

  “不能减!”赵光斩钉截铁地答道:“律例上载得明明白白,‘凌迟处死’的罪名,一共十二款,第一款就是‘谋反大逆’。坐实了这一款,就是凌迟,如果不是这一款,根本可以不死,那就谈不到凌迟了!”

  赵光以刑部堂官的身分谈律例,没有一个敢轻易跟他辩驳,其实辩驳也是多余,在恭王宣布罪状时,便知载垣他们三个人,已经死定了。但凌迟处死,毕竟太残忍了些,就依八款罪名,肃顺独重这一点来说,载垣和端华,应该减刑,才算公平。

  “载垣和端华,是受肃顺的挟持,”文祥徐徐陈言,“谋反大逆,亦有首从之分,似乎不可一概而论,还请公议。”

  “正是一概而论,”赵光抗声答道,“律例明载,‘谋反大逆,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没有啥子例外!”

  赵光一口咬定了律例,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谁也没法替他们求情。而且“谋反大逆”

  的罪名,亦不适用“八议”中“议亲”、“议贵”的原则,所以大家虽都觉得载垣和端华,比肃顺更冤枉,但亦只有暗中叹息而已。

  “那么,其余的五个人呢?”恭王又问,这表示那三个人的罪名已定谳了。

  这五个人的罪名,原来也应该有轻重的区别,杜翰附和肃顺,形迹最明显,肃顺也把他当做心腹,机密大事,都曾与议,如果说载垣等人有谋反大逆的意思,则杜翰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所以颇有人替他捏一把汗。

  幸好恭王另有衷曲,第一,他要维护他的至亲景寿,不愿苛求。其次,杜翰沾了他父亲杜师傅的光。杜受田善尽辅弼之责,才使得大行皇帝得承大统,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恭王怕人有这样的误会:说恭王当初未得帝位,都由于杜受田的缘故,宿憾未释,报复在他儿子头上。所以明知杜翰替肃顺出了许多花样,与其他四人不同,却不愿把他单独论处。

  因此,会议的结果,五个人是同样的处置:革职、充军新疆。一场大狱,至此定案,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纷纷散去。会议结果的奏稿,由刑部主办,赵光亲自督促奉天司的掌印郎中,借内阁典籍厅的地方,就近办理,好让恭王当天就能上奏。

  在这坐等的工夫中,恭王正好与三位大学士商量改元。十月初九登极,必须诏告新帝的年号,“祺祥”二字,早经决定取消。周祖培主张用“熙隆”或者“乾熙”又不为恭王所喜,于是经文祥、宝鋆、曹毓瑛等人共同商议,拟了“同治”两字,此刻便由恭王亲自提出,征询内阁的意见。

  连周祖培在内,大家都说这两个字拟得好。但是,好在什么地方,大家都不曾说。因为这两个字的妙处,只可意会,各有各的解释,在太后看,是两宫同治,在臣子看,是君臣同治,在民间看,是上下一心,同臻郅治,足以号召人心,比李慈铭沿用宋朝的故事,建议用“熙隆”或“乾熙”是好得太多了。

  果然,这个年号,大为慈禧太后所欣赏,因为两宫同治,即表示两宫并尊,没有什么嫡庶之分了。当然,她也能体会到君臣同治的意思,特别是恭王那个“议政王”的衔头,正好是同治这个年号的注解。

  等年号的事谈定了,恭王随又面奏在内阁会议,定拟顾命八臣罪名的情形,同时递上了刑部主办的奏折。

  听说要杀人,慈安太后胸中突然乱跳,手足都有些发软了。慈禧太后自然也有些紧张不安,但她决不愿在恭王面前表现出“妇人之仁”的软弱,所以很镇静地把奏折看完,微皱着眉说:“六爷,凌迟处死,象是太厉害了一点儿。”恭王未及答言,慈安太后失声惊呼:

  “什么!还要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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