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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册_高阳【完结】(27)

  这件命案的严重,是因为凶手为平南王尚可喜的部下。尚可喜驻兵广东,派了一名姓董的游击,带领小队买马回广州;经过南安时,他的部下两名“旗军”,一个叫孙大,一个叫陈报国,不守纪律,持枪带刀,闯入民居,强取鸭子——南安的腊鸭,远近驰名;鸭子是老百姓生计所关,有人强取了一只,开了个例,凡是兵卒都可恃强而取,岂不断绝生计?因此为一只鸭子起了冲突。

  那家姓钟,弟兄三个,老大叫钟应贞,在向孙大讨回鸭子时被杀;钟应光喊了声救命,结果又为陈报国杀死。于是老三针应尧陪着寡嫂到董游击那里喊冤。

  董游击一听大怒,驰马到了现场,陈报国已经逃走;董游击拔出腰刀,住孙大脖子上就砍。但就在利刃加颈的刹那,他变了主意,收足腰刀,吩咐亲兵将孙大捆了起来,移送大庾县办罪。

  这倒也是正办。只是随带的队伍,蛮不讲理,纷纷向游击去陈诉,说是旗军因为与百姓争斗,为了一只鸭子,闹出命案,如果要旗军抵命,以后必受百姓欺侮,寸步难行了。因此,要求董游击无论如何耍摆“威风”出来。

  董游击不但答应了部下的要求,还听从了部下的设计,首先就把“威风”摆在苦主身上,说是孙大为了钟家吃官司,一切要归苦主招待。到坐堂问案那天,命案被告孙大是坐了轿子去的,自然,轿子是苦主所雇;入狱以后,又要苦主为孙大送牢饭,每天一只肥鸭,如果敢支吾一声,立刻就以白刃相向。

  另一方面大庾县知县,也受了胁迫;判的不是强取鸭子,致人死命,说是“索鸭必致争闹,疑于殴斗,故依律拟绞。”而以当时的赦例,绞刑可以不死,同时两条人命由孙大一人承当,陈报国竟能置身事外。这就是说,钟家弟兄,等于白死!不但白死,还要花钱供养凶手。

  汤斌得报,大为震怒。等公事报到,亲自提审;董游击的部下,与当地老百姓来看审,挤得水泄不通。

  一声“带原告”,只听钟家的亲属,哭声震天;上堂一问,除了叙述当时命案经过以外,又说,为了供养孙大,已卖掉两个亲生儿子。世间哪有这样的不平之事?要请“青天大人作主伸冤”!

  汤斌不置可否,先请董游击上堂问道:“一面是贵部,一面是百姓,你看人数多寡?万一发生殴斗,如何收场?”

  董游击一听这话,心里着慌,躬身答道:“请大人示下。”

  “士卒须受约束,不宜干预民政。请贵官将所部带回营地;千万注意纪律,倘滋事,本道断难回护。”

  汤斌是兵备道,下马治民,上马管军,职兼文武,而且大庚的义兵正被汤斌训练得生气勃勃;万一发生冲突,自己过境的少数人马,不是对手。即令事后能倚仗平南王的势力,找回面子,无论如何眼前亏是吃定了。因此董游击表现得很合作,把夹在老百姓当中看市孙大的士兵,都集中在一起,带队回营。

  就这一下,便令大庾百姓,心折无已。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等着看汤斌是如何大快人心地平反冤狱。

  “提孙大!”

  堂上一呼,阶下齐诺,把孙大从“班房”里提了出来;只见他起初傲然不以为意,等向堂下一望,顿显惊慌——一大家都明白,他仗的就是旗军的势;每次“过堂”都有人助威,如今同伴一个不见,自然气馁。

  问明姓名年籍,汤斌问道:“钟家兄弟,是你杀死的吗?”

  “是因为买鸭子起了争执,我一时失手伤人。”

  汤斌已把全案连件作所填的“尸格”,何处受伤,伤痕如何,缘何致命,都记熟在心里;这时不用检机案卷,便可洁问:“钟家老大,左乳下中枪,直透后心;这致命之伤是怎么来的?”

  孙大无法抵赖,依然这样回答:“是我一时失手。”

  “听你的供词,好像在跟人比武似的,左一个‘失手’,右一个‘失手’!我且问你钟家老大那时手中拿着什么东西?”

  “拿着一只鸭。”

  “照此说来是赤手空拳,并无武器?”

  孙大无法狡辩,只好答应一声:“我不曾细看。”

  “不曾细看,便是毫无防备;你一个毫无防备的人,把个赤手空拳的老百姓杀掉了,还说是‘失手’?”一说到这里,汤斌不提此事;问到第二条人命,“钟家老二是谁杀掉的?”

  “也是我一时失手。”

  “喔,又是你!你的‘失手’何其之多?”

  这句带着讥讽意味的话,鸦雀无声的老百姓听得明明白白,都高兴地笑了。

  “钟家老二尸身只有刀伤,莫非你是一手持枪,一手持刀,带着两样武器?”

  这一问把孙大问住了,低着头好久不响。

  “是陈报国是不是?说!”汤斌第一次动用了惊堂木。

  “是。”

  汤斌点点头,大声宣示:“案情已明,原告饬回,孙大收押,不准任何人接见,亦不得食用外送食物。听候本道提取陈报国到案,再行定罪。”

  这一宣布,等于是说要抓陈报国一起来抵命。堂下无不抚掌称快,交颂青天。但汤斌的处置却很慎重,第二天就离了南安,去见巡抚苏宏祖,提出两项要求,希望得到支持。

  “凶手有枪,死者空手,力不相敌,不能谓之争执斗殴。”汤斌的第一要求是:“凶手应依‘故杀’律定罪。”

  第二个要求是行文平南王府,要求将另一凶手陈报国交出来,归案讯办——当然,汛办也是故杀,要孙大和陈报国双双为钟氏兄弟抵命。

  苏宏祖是个好长官,但禀性微嫌游移懦弱,虽然对汤斌信任而又佩服,但他怕这样严厉执法,会引起平南府的不满,闹出事来,是件大案,前程不保之外,还有别的祸事,因而显得极其为难。

  “潜庵!”苏宏祖的态度不像上司,倒像个一向依恃汤斌的老朋友,所以称他的号,用商量的语气说:“是不是可以缓和一点儿呢?”

  “大人!”汤斌答道:“我不敢有丝毫成见,亦不敢有丝毫爱憎之心,只记着‘持法务平’四字,民不平则起民愤;民愤不泄则必酿成民变。此案一时因可以硬压下去,只是将来的纠纷层出不穷,愈演愈烈,那时大人或者有悔不当初之叹了!”

  苏宏祖人虽懦弱,却不是不能激励的人;一听汤斌的话,再细想一想将来的利害关系,壮起胆气答道:“也罢!奇書網電子書我依旧听你的。”

  于是汤斌“客串”苏宏祖的幕友,代为拟了一道致平南王府长史的咨文,细叙案情,同时强调为了以后彼此和谐,办理军差方便起见,必须依法处置,请求将陈报国移送归案。

  这个咨文缮好用印,派专差度大庆岭到广东投递,立等回文。当时约定,汤斌仍回南安;平南王府的回文一到,就近交汤斌拆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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