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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_高阳【完结】(13)

  第22节:第三章 太祖、太宗(3)

  据孟森考证,所谓"有一兄",乃误记,太祖居长,不得有兄。"长子"即褚英,而"二名裨"为常书、纳奇布。我疑心镶红、镶白为舒尔哈齐居旗主之名,而由此"二名裨"分别带领。舒尔哈齐及此二将被杀,两旗亦归太祖自将,连正白旗共保留三旗的兵力,临终时分授三幼子。其详见后,先谈舒尔哈齐的死因。

  按:上引文中的"三都督",指乌喇贝勒布占泰。九国联军之役,布占泰原已被俘,太祖为怀柔起见,放他回国,且结姻亲。亲结得很奇特,在只知儒家礼法的人看来,闻所未闻。

  乌喇贝勒名满泰,其女名阿巴亥,于万历二十九年嫔太祖为妃,后立为后,即多尔衮之母;多尔衮死后获罪,"祸延先妣",阿巴亥改称为大妃。

  大妃有叔即布占泰,继满泰而为乌喇贝勒,九国联军之役,布占泰被擒,而太祖释之回乌喇。布占泰本为太祖的叔岳,此时呼叔岳为"恩父"。因乌喇后求婚满洲,太祖以弟舒尔哈齐之女相许;二次又求婚,复以舒尔哈齐之女许配;三次再求,则太祖以第四女许婚。于是太祖与布占泰由互为叔岳,而又一变为翁婿。

  ***

  翁婿之反目,在万历四十年,起因是布占泰想娶太祖的一个"未婚妻"。这话似乎太离谱了,但一说明白,读者就会觉得我用"未婚妻"一词,不为过分。

  太祖的这个"未婚妻",《明史》称为"叶赫老女"。孟心史有一篇《清太祖所聘叶赫老女事详考》,扈伦四部皆由"叶赫老女"而亡,倾城倾国尤物,真是祸水。兹先言太祖与叶赫的关系。

  太祖死后,后来由于太宗由四贝勒共治而定于一尊,所以他的生母成了"太祖孝慈高皇后",她的闺名叫孟古姐,为叶赫东城贝勒杨机奴之女。杨机奴胞兄名卿家奴,为西城贝勒,其子名卜寨,生女即所谓"叶赫老女"。

  九国联军之役的盟主为高皇后的胞兄纳林布禄,所以此役为大舅子反妹夫。卜寨亦领兵与战,奋勇当先,不料坐骑触木而踣,为太祖部下所斩。战事结束,叶赫要求归还卜寨遗体,太祖剖其半与之,遂成不解之仇。

  万历二十五年,叶赫媾和,以十五岁的叶赫老女许婚太祖,而以纳林布禄胞弟金台吉之女许婚代善,皆正式下过聘礼。不久,叶赫悔婚,金台吉之女嫁于蒙古,留叶赫老女不遣。

  原来纳林布禄要拿叶赫老女作为"奖品",谁能打败满洲,即以叶赫老女相许。于是万历二十七年叶赫诱哈达贝勒猛骨孛罗,有云:"尔若执满洲来援二将,赎所质三子,尽歼其兵两千人,我妻汝以所求之女。"太祖得知其情,一举灭了哈达。

  万历三十五年,辉发贝勒拜音达里原来聘了太祖之女为妻,却久不迎娶,原来他亦看上了"老丈人"的"未婚妻"叶赫老女,因而为太祖所灭。

  万历四十年,叶赫老女已经三十岁,但对布占泰而言,仍有极大的魅力,布占泰竟因此以"骲箭"射太祖侄女,亦即其妻娥恩姐。太祖兴师问罪,布占泰谢过:"或者人以谗言,令吾父子不睦。若果射汝女,欲娶汝婚,上有天在。"太祖要求他以"汝子并大臣之子为质,方见其真"。延及一年,布占泰竟将他的儿女及十七臣之子送叶赫为质,太祖因而亲征乌喇,布占泰仅以身免,投往叶赫。结果国亡而香梦未圆,布占泰并没有娶到叶赫老女。

  太祖与舒尔哈齐同母兄弟,由生嫌隙不和,而至于幽禁致死,并先杀舒尔哈齐两子,其起因有二:一为对乌喇及布占泰的态度不同。布占泰为舒尔哈齐两女之婿,顾念亲情,并不视之为敌,万历三十五年曾有作战时公然袒护的事实,太祖因而夺弟兵权。舒尔哈齐的反应,据《清史稿》本传云:

  第23节:第三章 太祖、太宗(4)

  居恒郁郁,语其第一子阿尔通阿、第三子札萨克图曰:"吾岂以衣食受羁于人哉?"移居黑扯木。上怒,诛其二子,舒尔哈齐乃复还。岁辛亥八月薨。顺治十年追封谥。子九,有爵者五。

  第二个原因是我的判断。太祖诸弟中,唯舒尔哈齐得与其并称,《明实录》于太祖兄弟的朝贡,并称为都督;《朝鲜实录》亦并称之为"老哈赤"、"小哈赤"。于此可知两人地位相埒;而舒尔哈齐与明朝边将另有一重特殊关系:其女为李成梁之子、辽东总兵李如柏之妾,生一子。当时有"奴酋女婿作镇守,未知辽东落谁手"之谣,即指李如柏。舒尔哈齐既有兵权,复有奥援,则在对乌喇的政策上发生重大歧异,自然为太祖所忌,遂致演出骨肉相残的惨剧。

  太祖既灭乌喇,扈伦四部只剩下一个叶赫,于是以索布占泰为名,攻破叶赫兀苏等城十九处。叶赫两贝勒金台吉、布扬古叔侄告急于明,明遣游击马时楠、周大岐带枪炮手一千,保护叶赫东西两城。其时满洲兵还不敢与明对抗,主要的原因是明军有"红衣大将军"--大炮。因此,太祖修书向明朝解释兴兵叶赫:由于叶赫"悔婚"、"匿婿",不得不然。

  当时明朝的威信未坠,犹足以使四夷有所顾忌,所以太祖还不能不貌为恭顺,而另出以狡计,愚弄边吏。因此,明朝虽支持叶赫,却并无发兵助叶赫攻满洲的打算;而太祖亦不敢大举侵叶赫,避免对明朝过分刺激。

  这样大致僵持的形势,到了万历四十三年夏天,发生了变化。叶赫急于复仇,以"老女"许婚蒙古喀尔喀部的莽古尔代,五月下聘,七月成婚。太祖部将都以为此可忍孰不可忍,主张进兵叶赫,而太祖不以为然,《武皇帝实录》载万历四十三年六月事云:

  初,夜黑(按:即叶赫)布羊姑以妹许太祖(按:布羊姑即布杨古,卜寨之子、"老女"之兄),受其聘礼,又欲与蒙古胯儿胯(按:即喀尔喀)部翀孤儿太(按:即莽古尔代)台吉(按:"台吉"由汉语"太子"转变而来,各部落酋长之子皆称"台吉",意同王子),诸王臣曰:"闻夜黑将汗聘之女欲与蒙古,所可恨者莫过于是。当此未与之先,可速起兵。若已与之,乘未嫁时,攻其城而夺之。况此女汗所聘者,非诸王可比,既闻之,安得坐视他适?"皆力谏兴兵不已。

  太祖曰:"或有大事,可加兵于彼;以违婚之事兴兵,则不可。盖天生此女,非无意也,因而坏哈达、辉发、乌喇,使各国不睦,干戈扰攘至此。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与我而与蒙古,是坏夜黑,酿大变,欲以此事激我愤怒,故如是也。今尽力征之,虽得其女,谅不久而亡,反成灾患。无论与何人,亦不能久。启衅坏国已极,死期将至矣。"

  诸王臣反复谏之,必欲兴兵;太祖曰:"吾以怒而兴师,汝等犹当谏之,况吾所聘老女为他人娶,岂有不恨之理?予尚弃其忿恨,置身局外以罢兵;汝等反苦为仇校,令吾怨怒,何也?聘女者不恨,汝等深恨何为?岂因忿遂从汝等之言乎?汝等且止。"言毕,令调到人马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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