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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齐谐/子不语_[清]袁枚【完结】(90)

  中印度

  后藏西南四千余里,有务鲁木者,即佛经所云中印度也,世尊居之。金银宫阙,与佛书所云无异。宫门外有池,方广百里,白莲如斗,香气着衣,经月不散,云即阿暂池也。天时寒暖,皆如三四月,粳稻再熟。无金银,皆以货物交易。达赉喇嘛五岁一往觐。

  闻雍正初年,鄂罗索发兵万余,驱猛象数百来斗,欲夺其地。世尊持禁咒,遣毒蟒数千往御。鄂罗索惧,请受约束,蟒蛇瞬息不见。世尊云:“此嗔心所致也,不嗔则无有矣。”因谕以此地人少,每十年当以童男女五百来献,令其自相配偶至今犹然。诚毅伯伍公云。

  来文端公前身是伯乐

  来文端公自言伯乐转世,眸子炯炯有光,相马独具神解。兼管兵部及上驷院时,每值挑马,百十为群,瞥眼一过,其毛病纤悉,无不一一指出,贩马者惊以为神。年七十后,常闭目静摄。每有马过,静听蹄声,不但知其良否,即毛色疾病,皆能知之。上所乘马,皆先命公选视。

  有内侍卫数人,精选三马,百试无差,将献上。公时已老,眼皮下垂,以两指撑眼视之,曰:“其一可用,其二不可用。”再试之,果蹶矣。

  一日坐内阁,史文靖公乘马至阁门外下,偶言所乘枣骝马甚佳,公曰:“佳则佳矣,但公所乘乃黄膘马也,何得相诳?”文靖云:“适所言诚误,但公何以知之?”公笑而不言。

  又一日,梁文庄公入阁少迟,自言所乘马伤水,艰于行步。”公曰:“非伤水,乃误吞水蛭耳。”文庄乃请兽医针治,果下水蛭数升而愈。

  公常语侍读严道甫云:“二十时,荷校于长安门外三十余日,玩索《易》象乾坤二卦,得相马之道。其神解所到,未能以口授人也。”

  福建试院树神

  纪太史晓岚视学闽省,试院西斋有柏一株,干霄蔽日,幕中友人于深夜常见友人来往其下,章服一如本朝制度,惟袍是大红。纪意树神为祟,乃扫室立主以祀,并作对句悬于楹间云:“参天黛色常如此,点首朱衣或是公。”自是怪遂绝。

  于云石

  金坛于云石,官翰林时,迎其父就养入都。一日,行至中途,天色已晚,四无人烟,寻一旅店,遂往投宿。店主以人满辞,于以前路无店,固求留宿。店主踌躇久之,曰:“店后只有空屋数椽,小儿幼年曾读书其处,不幸夭亡,我不忍往观,故封闭之。客如不嫌,请暂住一夜如何?”

  于从之,即开门入,见四壁尘蒙,蛸满户,案有残书数卷。偶得时文稿一本,翻阅之,与其子云石所作文无异;入后数篇,与乡、会试中式之卷亦相同意,甚讶然。忽寓外有光射入,见对面石壁上恍惚有“于云石”字迹,即秉烛出现,乃“千霄石”三字也。转身进内,蹦然有声,石壁遂倒,字亦随灭。一夜惊疑不寐。

  晓行抵都,与子备述其事。云石闻言,不觉失色,须叟仆地。急唤家人救治,不苏而绝。

  ●卷二十二

  王昊庐宗伯是莲花长老

  王昊庐宗伯,未第时,自黄冈赴京应试。路过庐山,宿于莲花宫内,因次日仍欲启行,未晚便睡。梦身坐大殿之上,面供斋果,下有袈裟百辈环拜诵佛,因随手取面前枣子,偶啖数枚,遂醒。醒时,口中有馀味。正惊讶间,忽见住房外灯烛辉煌,几筵肆设,众僧方膜拜,宛然梦中光景。启户问之,是日乃此庵肆已故净月上人忌辰,众方祭祀。宗伯大异,起视所供盘中之枣,其顶微缺,如少二三枚者,恍悟自已前身乃此庵长老也。故终身奉佛甚虔。先是,宗伯父用予公崇祯翰林。殉节庐山,故自号“昊庐”,取“昊天罔极”之义,讳泽宏。

  鬼买儿

  洞庭贡生葛文林,在庠有文名。其嫡母周氏亡后,父荆州续娶李氏,即文林生母也。于归三日后,理周氏衣箱,有绣九枝莲红袄一件,爱而着之。

  食次即昏迷,自批其颊曰:“余前妻周氏也。箱内衣裳是我嫁时带来。我平日爱惜,不忍上身。今汝初来,公然偷着,我心不甘,来索汝命。”家人环跪,替李求情,且云:“娘子业已身故,要此华衣何用?”曰:“速烧与我,我等要着。我自知气量小,从前妆奁,一丝不能与李氏,皆速烧与我,我才肯去。”家人不得已,如其言,尽焚之。鬼拍手笑曰:“吾可以去矣。”李即霍然病愈。家人甚喜。

  次日李方晨妆,忽打一呵欠,鬼又附其身曰:“请相公来。”其夫奔至,乃执其手曰:“新妇年轻,不能理家事,我每早来代为料理。”嗣后,午前必附魂于李身,查问薪米,呵责奴婢,井井有条。如是者半年,家人习而安之,不复为怪。

  忽一日谓其夫曰:“我要去矣。我柩停在此,汝辈在旁行走,震动灵床,我在棺中骨节俱痛,可速出殡,以安我魂。”其夫曰:“尚无葬地,奈何?”曰:“西邻卖爆竹人张姓者有地在某山,我昨往看,有松有竹,颇合我意。

  渠口索六十金,其心想三十六金,可买也。”葛往观,果有地有主,丝毫不爽,遂立契交易。

  鬼请出殡日期,葛曰:“地虽已有,然启期告亲友,尚无孝子出名,殊属缺典。”鬼曰:“此说甚是。汝新妇现有身矣,但雌雄未卜,与我纸钱三千,我替君买一儿来。”言毕去。至期,李氏果生文林。

  三日后,鬼又附妇身如平时,其姑陈氏责之曰:“李氏新产,身子孱弱,汝又来纠缠,何太不留情耶?”曰:“非也。此儿系我买来,嗣我血食,我不能忘情。新妇年轻贪睡,倘被渠压死奈何?我有一言嘱婆婆:俟其母乳毕后,婆婆即带儿同睡,我才放心。”其姑首肯之,李妇打一呵欠,鬼又去矣。

  择日出丧,葛怜儿甫满月,不胜粗麻,易细麻与着。鬼来骂曰:“此系齐衰,孙丧祖之服。我嫡母也,非斩衰不可。”不得已,易而送之。临葬,鬼附妇身大哭曰:“我体魄已安,从此永不至矣。”嗣后果断。

  先是,周未嫁时,与邻女结拜三姊妹,誓同生死,其二妹先亡。周病时曰:“两妹来,现在床后唤我。”葛怒,拔剑斫之。周顿足曰:“汝不软求,而斫伤其臂,愈难挽回矣。”言毕而亡,年甫二十三。

  鬼抢馒头

  文林言:洞庭山多饿鬼。其家蒸馒头一笼,甫熟揭盖,见馒头唧唧自动,逐渐皱缩,如碗大者,顷刻变小如胡桃。食之,味如面筋,精华尽去。初不解其故,有老人云:“此饿鬼所抢也,起笼时以朱笔点之,便不能抢。”如其言,点者自点,缩者仍缩。盖一人之点,不能胜群鬼之抢也。

  荷花儿

  余姚章大立,康熙三年举人。家居授徒,忽有二冤鬼,一女一男,白日现形。初扼其喉,继推之地,以两手高撑,梏而不开,若空中有绳系之者。先作女声曰:“我荷花儿也。”继作男声曰:“我王奎也。”皆北京口气。

  家人问:“何冤?”曰:“章大立前身姓翁,亦名大立,前朝隆庆时为刑部侍郎。其时我主人周世臣,官锦衣指挥,家贫无妻,只荷花儿与王奎一婢一奴相伴。有盗入室杀世臣去,我二人报官。官遣张把总入室捕盗,疑我二人因奸弑主。刑部严刑拷讯,我二人不胜楚毒,遂自诬服。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狱久不决。及大立为侍郎,忽发大怒,别委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再讯,二人迎合,竟照前议定罪。志伊苦争不能得,遂剐我二人于市。越二年,别获真盗,都人方知我二人之冤。传入宫中,天子怒,仅夺大立官职,而调一忠、三锡于外。请问:凌迟重情,可是夺职所能蔽辜否?我故来此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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