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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_[英]阿加莎·克里斯蒂【完结】(40)

  “听我说,你随便邀请你的哪个朋友来,但是别请夫妇俩一起来,要是那样,我得花点时间应酬。”

  这事不大好办,因为大部分朋友都结了婚,邀请妻子而不请丈夫总不大合适。在森尼代尔我也交了些朋友,可森尼代尔的社交界主要由两种人组成:一种是中年人,热衷于园林,除此没别的话题;另一种是性情豪爽、爱好运动的富裕人家,他们举行鸡尾酒会,开怀豪饮,我不是这种类型的人,阿尔奇也不是。

  有一对夫妇可以而且确实和我们共度了周末,那是楠·华兹和她的第二个丈夫乔治·贡。乔治和阿尔奇打高尔夫球,楠和我闲聊,边谈边在女子球场随便打打高尔夫球。

  然后我们去俱乐部会同他们喝点饮料。至少楠和我会一饮而尽;半品脱用牛奶稀释的纯乳酪——就像从前在艾本尼农场那样。

  赛特的辞别使我们很难受。她一直尽心尽职,却总想着到国外找个工作。她很想以家庭教师的身份周游世界,见见世面。我赞同她的观点,恋恋不舍地同意她去比利时。

  这回我打算雇一个身兼秘书和保姆二任的人。我整理了许多封回复我征聘启事的信件,在适当的时候,我到了伦敦兰开斯特城门附近的一家小小的私人旅店去见夏洛蒂·费舍小姐。我一见费舍小姐就喜欢上了她。她高高的个子,棕色的头发,估摸二十三岁左右;曾照顾过小孩,看上去精明强干,得体的举止中一双秀目闪着光彩。她会速记和打字,喜欢在照顾小孩之余干点秘书工作。

  这样,夏洛蒂·费舍来给我当秘书,她姐姐玛利·费舍需要时也来帮帮忙,她俩和我做了多年的朋友,给我当秘书、保姆和佣人等等。夏洛蒂至今和我仍是好朋友。

  夏洛蒂,罗莎琳德一个月后叫她卡洛,她的到来像是出现了奇迹。她一踏进斯科茨伍德的大门,罗莎琳德就不可思议地又变成赛特时的乖孩子。简直像洒了圣水!鞋子穿在脚上再不用来砸人了,回答问题有礼貌,她和卡洛一起看来心情很畅快。

  生活又恢复了平静。罗莎琳德一上学,我就着手准备口授一篇小说。对此,我忐忑不安地一再推迟。我俩终于开始了工作:我和夏洛蒂面对面坐下,她手拿铅笔和速记本。我悒悒地望着壁炉,尝试性地咕噜了几句,听起来很不顺耳。

  我时断时续地说着,每句话都不自然。这样持续了一小时。

  后来,卡洛告诉我她自己开始创作时也发忧。虽然她学过速记课程,但没实际用过,她曾利用记录布道词来熟悉她的速记。

  创作经过这几乎夭折的开端,才有了进步。但采用普通写法或打字进行创作,我觉得更得心应手。听着自己的声音多么令人不自然,多么无法倾吐心声,真是荒唐。五六年后,我的右腕骨折无法继续用力时,我开始用口述录音讯。才渐渐习惯了自己的声音。然而使用录音机的不利之处是使你说话罗唆。

  毫无疑问,打字或文字方面的努力的确使我紧扣主题。

  用词简洁在侦探小说中至关重要。谁也不想听同一个细节颠来倒去。可是面对录音机,稍稍变换词语,重复同一情节倒很诱人。当然,事后可删改,可那样会影响情绪,而且会销蚀本应获得的如涌的文思。重要的是利用人天生的惰性以及除非言不及义而不多写一个字的天性。

  不容否认,什么事都有一定的限度。我自己认为一篇侦探小说的合适长度为五万字左右。我知道出版商认为这太短了。读者花钱买本仅仅五万字的小说也许觉得上当了,因此六七万字也无妨。如果你的书超过这个字数,你会发现字数少一些,书会更精彩。惊险小说的合适篇幅在两万字左右。不幸的是,这种篇幅的小说越来越没市场,作者的稿酬也不那么优厚。作者因此感到不如将其扩充为一部够篇幅的小说更好。短篇小说创作技巧用于惊险小说或许行,可对侦探小说则不适用。

  这时,休斯·梅西给我商定了新的出版商威廉·科林斯。我给他们写的第一本书《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无疑是我当时最成功的一部书。事实上,我至今仍记得这本书。我从中掌握了一个公式,这要归功于我姐夫詹姆斯。他多年前曾在看完一本侦探小说后,有些不耐烦地对我说:“现在侦探小说几乎人人最后都成了罪犯,甚至连侦探也是。我想看的是像华生那样的人物最终也被证明是罪犯。”

  这个想法很新颖,我长时间琢磨着。随后,事有凑巧,路易·蒙巴顿勋爵也把几乎同样的想法告诉我,他在给我的信中建议:让主人公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而最终他们被证明是谋杀者。

  这是个好主意,我思付良久。这样写自然有许多困难。

  一想到黑斯廷斯是个谋杀犯,况且要描述得天衣无缝是何等困难,我就犹豫不决。当然,许多人都说《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是胡编乱造;可仔细读过全书就不这么看了。那种情节需要有时间跳跃和模棱两可地一笔带过;而舍巴德医生自己如实地写下了部分事实真相,并以此为乐。

  这段时间,除了《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带来的烦恼之外,日子过得有条不紊。罗莎琳德上了学,成天兴高采烈的。我们有了漂亮的房子和花园,还有那辆大鼻子莫里斯牌小汽车;费舍是个好帮手,日子过得和和睦睦。阿尔奇昼夜迷着高尔夫球;他的胃口不错,神经性消化不良也好多了。真可谓事遂人愿。

  经过经济拮据的日子,不再为钱发愁是再惬意不过了,我们可能都有些昏昏然了,竟想买那些从不敢问津的东西。

  一天,阿尔奇突然告诉我要买一辆真正的跑车,这叫我大吃一惊。

  “但我们已经有了一辆汽车了。”我惶惶地说。

  “噢,可我指的是一辆不寻常的。”

  “我们可以再生个孩子。”我提醒他。我已经满怀兴奋的心情琢磨了许久。

  阿尔奇断然反对。“除了罗莎琳德我谁也不要。罗莎琳德是个绝对令人称心的孩子,这就够了。”

  现在他说:“要是有个儿子,就会搞得一团糟。况且,来日方长。”

  我同意来日方长的观点。勉强同意买一辆迪拉契牌的二手车。其实他早已看好并进行了讨价还价。这辆车使我俩很开心。

  “森尼代尔是个安居的奸地方,”阿尔奇说,“我想不妨买幢自己的房子。”

  这主意实在激动人心。虽然在斯科茨伍德住得还算舒服。可毕竟有种种不便。电线常出毛病;广告上说的随时供应热水只是说说罢了;维修更是难得有一次。自己弄一套住处的主意很对我心思。

  一两年后,我们已看过许多处房子——我总是把看房子当作消遣——终于初步选定了两处。一处要走段长路,房子不太大,有个招人喜欢的花园。另一处在车站附近;像是一套某百万富翁的邸宅搬到了乡下,不惜金钱地装饰了一番。房内有镶木墙壁,几处浴室,卧室内有盟洗等设备。这处房子近几年几经倒手,据说是处凶宅,在这住过的人到头来总是交不上好运。头一个房主丢了钱财,第二个死了老婆。第三个的结局不知如何,只知道分后了,大概是分道扬镳了。不管怎样,这处房子一直低价待售。它的花园景色恰人,庭园呈窄条形,草坪前烷翅着一条长满水草的小溪,再往前走是一大片长满各种杜鹃花的园子,那儿有一整块菜地,再往前是一片蔬菜的荆豆丛。至于买得起买不起是另一回事。虽然我俩收入还算丰厚。我的或许不大稳定,阿尔奇的则没问题,但糟糕的是我俩没有现款。我们以抵押方式买下了房子,挑了个日子就搬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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