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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_张宏杰【完结】(59)

  按方氏的说法,曾国藩又改了主意,没有以此充为部费,而是用于赈济。由于没有第一手资料,这笔钱最后到底怎么用掉的,现在无法提供确论。

  曾国藩在直隶总督任上待了不到两年,回任两江时,他发现自己积攒了“俸余三万金上下”。这笔钱他一部分要带进京中作为“别敬”及其他应酬费用,除此还有剩余。比如在直隶总督陋规项下,还有一项没花掉的钱,叫“盐吏占费”,大约一千多两,他也不打算纳入私囊,而是像以前一样以散钱为处理之法:“盐吏占费将余千金,余不欲以之肥私,可以四百捐育婴堂,余分给诸人。(五巡捕各五十,内戈什各三十,外戈什及上房仆婢酌分。)”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发现,曾国藩像每个帝国地方官员一样,建有自己的小金库。但是小金库中的结余,他并不像其他官员那样带走。

  至于养廉,则没有什么结余。在任总督的前几年,曾府内人口较少,每年花不掉的养廉银,曾国藩往往以之济助亲友,甚至素不相识之人,不做储蓄:

  曾公于故旧极有恩谊。仁和邵位西员外懿辰殉节杭州,妻子亡出,公招致安庆养之,并延师课其子。石埭沈怀卿明府衍庆殉节于鄱阳县任,与公实未面也。公念其忠义,岁馈金周其家。绩溪周志甫明经成,公聘任忠义局修志者也,既卒,公亦厚恤之,并教育其诸子。其他忠义之士,虽不相识,闻其贫,皆资助之。而所费则分廉俸为之,绝不用军需公款也。

  也就是说,曾国藩对旧人极重感情。朋友邵懿辰殉难后,他的妻子没有依靠,曾国藩把她接到安庆供养,并且请教师教其子。沈衍庆本来与曾国藩素昧平生,他殉职后,曾国藩感其忠义,怜其家贫,每年都给他家寄钱。周成是曾国藩下属忠义局的工作人员,死后曾国藩也厚加抚恤,并且承担起了他几个孩子的教育责任。做这些事,都用的是养廉和薪俸,绝不动用军需和公款。

  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曾国藩身后没什么积累了。

  五

  之所以拒绝将小金库余款和多余的养廉留给家人,是因为曾国藩从青年时代起就打定主意“不靠做官发财”,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

  在个人生活上,只有一项,曾国藩比较舍得花钱,那就是买书。在给曾纪泽的信中,接“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的下一句是“惟书籍尚思买耳”。

  一方面是自己嗜书如命,另一方面,曾国藩愿意把书作为遗产,传给子孙后代。他对曾纪泽说,“买书不可不多”。

  曾国藩一直不同意家中大兴土木,“造房起屋”,但是在曾国藩生前,他的兄弟和儿子却在家乡给他造了一座所费不赀的藏书楼。

  那是在同治五年,曾国藩打算辞官回家。在此之前,黄金堂故居前的池塘里连年淹死人,欧阳夫人以为此地不吉利。曾国藩遂命纪泽在富修理另一处旧宅,以备告老后定居。他要求曾纪泽节俭行事,尽量低调:“门外挂匾不可写侯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纪泽打算在宅中兴建一座藏书楼,曾国藩欣然同意:“家中造楼藏书,本系应办之事。”

  到了同治六年旧宅修好,曾纪泽向他汇报,说花了七千串铜钱。曾国藩一听,远远超出他的计划,大为恼火。二月十三日他写信责备曾纪泽和参与其事的曾国潢说:

  富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澄叔诸事皆能体我之心,独用财太奢与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实不清,尤为造物所怒……

  在日记中,他也大为抱怨:“是日接澄弟(指曾国潢)信,余家起造书房七间,而用钱至三千余串之多,彭芳六办事,实太荒唐,深可叹恨。”他甚至于提出要负责修楼的彭芳六、科二赔偿。可见此事如何出乎他意料之外。

  接到曾国藩的信后,曾国潢不慌不忙,回信加以解释。他说,花钱如此之多,是为了让藏书楼坚固永久:

  富厚堂造书屋七间,芳六、科二毫不荒唐半点,盖以地基昔系涝田,石脚砌丈余而后平土面,此中工间已占千余串:通体用青砖,料木多杉树,尤非可以寻常计算也……

  曾国潢深知,曾国藩别处都可节俭,唯于藏书舍得花钱。所以讲清楚这些钱是怎么用的,曾国藩肯定能理解。今天我们参观曾国藩这座故居中的藏书楼,会发现其设计和建造确乎有别于宅内其他建筑。虽然贵为侯府,但是富厚堂中的大部分建筑或外包青砖,内用土坯,或者前脸用青砖,其他部分用土坯,比土财主还俭省。只有这座藏书楼舍得血本,一楼外走廊全以花岗岩石为柱,以防白蚁;一至三楼通体用青砖,都修有专用上下书籍的通道。二楼四周有外走廊,可以晒书;书室全辟在三楼。整个藏书楼所用木料都是上好杉木。藏书楼高度均超过邻室,地处南端,顶层四周均开设窗户,四面通风,可避免藏书霉变腐败之弊。和宅内其他建筑比起来,这座藏书楼确乎别具匠心,花费了曾氏叔侄不少心力。

  果然,经曾国潢这样一番解释,曾国藩也不再批评了。这座藏书楼也成了曾国藩留下的唯一“豪华建筑”。事实上,它已经成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书楼之一,虽远不及苏浙“铁琴铜剑楼”、“天一阁”等有名,其规模则早已过之。只不过曾国藩告老还乡的愿望一直没能实现,因此到死也没能亲眼见到这座藏书楼。

  第六节 身后事:没有“富二代”

  前面我们说过,对于自己身后的打算,曾国藩早有打算。他说,存在江宁布政使衙门的一万多两养廉银,“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已极丰裕矣”。

  然而这笔他自以为“极丰裕”的养老钱,后来连办他的丧事都不充裕。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下午五点,曾国藩结束办公后,到总督府西花园散步。走着走着,突然脚步不稳。原来是突发脑溢血,一个小时之后曾国藩去世,终年六十一岁。

  曾国藩生前曾留下遗嘱,嘱咐孩子们给自己办丧事时不可收礼:“余若长逝,灵枢自以由运河搬运回江南归湘为便。沿途谢绝一切,概不收礼。”

  然而,一品大员、中兴元老的丧事,毕竟要办得体面风光一些,花费怎么能少。曾国藩留下家产如此之少,“仕宦三十余年,囊橐萧然。薄海妇孺莫不共见之而共信之”。如果动用曾国藩的遗产,曾氏后人的生活显然就要受影响。所以曾国荃建议曾纪泽,不要遵守此项遗嘱,因为“哲人既萎,身后应办之事实非巨万可以了”。所以,“此次大事,所费不訾,受赙与否,知吾侄必有至当之衡。交谊非至厚者,自以固却为是,然如少泉中堂,筱泉制府,昌岐军门之类,似亦可以酌受。外此如恩情有似此三人者,亦当以类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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