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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青少年版)_张宏杰【完结】(37)

  只有道光二十四年初寄回家中的六百两银子,确实给家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有了六百两,曾家尚有数百两外债没有还清。可见数年乡绅排场代价之高昂。

  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所费之多,甚至引起了曾国藩的不满。他在当年家信中说:

  即买竹山湾,又买庙堂上,银钱一空,似非所宜,以后望家中毋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经济状况改善如此迅速,除了曾国藩寄回家中的六百两外,更关键的,则是由于他的弟弟曾国潢“生财有道”。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分,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接着他详述为某人办事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二十六日的家信中,他又这样讲自己如何替人逃避国税: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得意之态尽显。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鸡一只,总是求弟合伙。其合伙也,不要弟出一文本赀,万一要赔,不干弟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曾四老爷如此能办事,自然繁忙得很。他这样自述:

  湘乡近日之“曾四太爷”,神通亦颇不细,一到家中则蓝缕已极。尧师每来,常呼为“老长工”。

  当然,曾国潢很清楚他之所以如此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曾国藩这个靠山的作用。特别是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后又于二十九年实授礼部右侍郎之后,曾家在地方上影响力更是迅速增长。曾国潢在家信中说:

  我家若无兄创立在京,热热闹闹,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礼义频兴。

  确实,因为有了曾国藩这个靠山,历任地方官对曾国潢都毕恭毕敬,敬礼有加。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写给曾国藩的信中,这样洋洋自得地描述他在县令面前如何吃得开:

  又有数件上案,万万弄不清者,弟从中和息,自官以下莫不感激。弟与师令相见不少,说得亲爱之至,未有大不合者。渠亦目中止此一绅士,待举人进士,未如此珍重。……或有庸人妄人(想把持衙门),澄侯(曾国潢字)痛骂,自不敢不中止。

  曾国潢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信中这样描写他与县令交往的情态:“师令已填实授,弟今日拜会,道喜道谢(细毛虫事),谈的是京内升迁,外头调补,及粤东夷务已大半定等事,毫未及他。”你看,一个普通秀才,与县令谈的居然全是国家大事。

  传统时代巨绅势力对地方政治影响极大。咸丰元年八月十七日曾国潢的一封家书,透露出曾家确实可以左右湘乡县令的任期。在家书中,曾国潢向曾国藩汇报说,因为县令朱某深得曾家及其他湘乡绅士的欢迎,所以曾麟书在湖南巡抚路过永丰之际,专门拜会巡抚,要求他多留朱某在湘乡干几年。巡抚对曾麟书自称小侄,说:“小侄可保其三几年不调动。”

  有了这样的权势,曾国潢在地方上当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湘乡第一绅士”甚至“唯一绅士”自命。

  虽然曾国藩对曾国潢在地方事务中过于活跃十分不满,一再去信告诫,曾四老爷却不为所动。因为老曾家除了曾国藩一年往家寄点银子之外,他的这个本事就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了。事实上,老四把家管得确实不错。到道光二十八年,湘乡曾家已经“主仆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仆人已经十多名。

  此时的曾家,已经不是小地主曾家,也不是翰林时期的曾家,而是二品大员之家。一切举止做派,都已经是大族气派了。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曾的祖父出门去看新修的坟墓,派头已经十分威风:

  次日,祖父带红顶,穿呢马褂,绸夹衣,珠履,坐椅轿,用四夫,依然子扛,后面扛内用一人打一詹伞。父、叔偕弟等衣冠陪行,看祠堂,便看墓坟。三炮而出,三炮而入,颇属大观。

  当然,不论曾四老爷如何长袖善舞,他的经营成果只能满足湘乡曾家的日常生活排场需要,并无余力帮助在京为官的曾国藩。不过,道光二十七年之后,随着官职的升迁,曾国藩在京的经济状况也出现了一定改善。

  三

  曾国藩的京官生涯是一帆风顺的。在京期间,他十年七迁,傲视群曹,很快从一个普通进士迅速成为侍郎级(副部级)高官,这在道光年间是极为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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