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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青少年版)_张宏杰【完结】(38)

  道光二十七年六月,曾国藩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也就是说,实职是内阁学士,但享受“副部”级别,“跻身卿贰”。

  道光二十九年他升补了礼部右侍郎,又创造了一个新纪录:成为了清朝开国以来湘乡县出的第一个实职“副部长”。

  道光三十年正月,对曾国藩恩遇重重的老皇帝去世,新皇帝咸丰登基,对曾国藩仍然倚任不衰,屡任命其兼属他部。到咸丰二年正月,朝廷一共六个部,曾国藩一个人就兼了五个侍郎。

  如果不选择做清官,曾国藩其实是有大笔发财的机会。和地方上一样,清代六部其实也贪风横行,各部都例有部费收入,其中以户部为多。

  清代财政制度规定,所有财政支出,均由户部报销。为了报销顺利,不被户部找麻烦,各地申请报销的部门通常要给户部支付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叫作“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户部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不给“部费”,即使符合规定,户部也可以找个理由让你报不成。对此,雍正皇帝总结说:“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本内数字互异,或钱数几两不符,往来驳诘。”“而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可准予奏销。”

  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是易如反掌。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了坚守的。

  不想贪污,就只好寄希望于帝国体制内的收入渠道。好在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梦寐以求的差使终于又一次落到了他头上。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这期间最遗憾的是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北京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宿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四

  随着曾国藩抵达湖南,他的京官生涯正式宣告结束。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当年在京所欠债务,多年之后才还清。

  咸丰九年,第二次出山带兵的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余往年所欠京账,今冬拟托寄云还清,不知家中尚有清单否?可于此次寄来。”可见直到此时,他才有能力还掉七年前的旧账。

  而同治三年,任两江总督已经五年的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壬子丁艰后曾请毛寄云、袁午桥两公代为结算,止利还本,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可见咸丰九年曾国藩的财力只够还本,直到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才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第三节 不要钱的大帅

  一

  咸丰二年腊月十七日,离过年只有十三天了,外出的旅人纷纷归家。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却匆匆告别了荷叶,离家远行。

  几天前,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从此墨从戎。

  二

  在京官时期,虽然曾国藩立下了“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却有点放空炮的意思。因为他想发财也没有机会。然而,从这次出山开始,曾国藩的誓言要真正受到考验了,因为谁都知道带兵是最容易发财的途径。晚清国家军队高度腐败,军队中从上到下,都弥漫着“向钱看”的气息。特别是军官,几乎无一不道德败坏,拼命捞钱,营私枉法,无所不至。曾国藩曾经说过,晚清国家正规军已经成了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国藩历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想在军队这个大染缸里保持一尘不染,谈何容易。

  那么,晚清军队到底腐败到什么程度呢?这就要费一点笔墨了。

  我们先放下军官不讲,来看看普通士兵。

  晚清军营的一大怪现状是士兵普遍都有自己的第二职业,或者经商做买卖、或者种地、或者操持什么手艺。

  在驻防各地的八旗部队中,相当多的士兵私下经商。如太原驻防的普通八旗军人文英阿,就在武汉偷偷开了间旅店,而且还容留不法人员居住:“马甲文英阿,在汉城开设歇店(即旅店),凡宵小皆藏匿其中。”

  绿营兵此风更甚,而且明目张胆,不遮不掩。对许多绿营兵来说,做小生意或者手艺活儿是他们的主业,而当兵才是“第二职业”。他们的主要时间都用来开店摆摊,或者做木匠、裁缝等等,只有轮到自己值班时,才到营里去待上一天。

  据鸦片战争期间当过定海县令姚怀祥幕友的王庆庄透露,定海镇的绿营兵,有一半的真正身份是理发匠、修脚工、仆人等。

  这种情况甚至连皇帝也非常清楚。嘉庆皇帝在上谕中就讲过,士兵军事技术荒疏,就是因为绿营兵丁“或在外兼习手艺,训练生疏,营伍废弛,所关非细”。

  那么,原本以打仗为职业的军人,怎么会出现“小贩化”、“工匠化”呢?

  三

  这也是清代“薄俸制”惹的祸。原来清代的“薄俸制”不止限于文官,也施用于军队。

  清代绿营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银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我们要注意,这不是一个人的收入。因为军人还要承担养家糊口的任务,所以这是一个士兵家庭的总收入。清代绿营还有另一项让人啼笑皆非的规定,就是士兵的主要武器装备甚至军装马匹都要军人自己负担。

  清初物价很低,一个绿营士兵的月饷可勉强维持一家生活。但随着清中期后物价渐涨,这点军饷就不够用了。更何况,晚清绿营兵到手的军饷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大打折扣。因为他们还面临着军官们的层层克扣。

  和士兵一样,绿营军官的收入同样过低。正四品千总,一年全部收入不过一百五十多两。从一品的提督,加上养廉银,不足千两。这怎么能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费需要?何况许多军官的官职是花钱买来的,“花钱买缺,到任后自不能不克扣兵粮”。军官的搜刮对象远不如地方官那样广泛,无处不可拔毛。他们能剥削的对象只有属下的兵丁这一种,因此其搜刮方法也就更花样百出,甚至军官去拜见上司的门包也要摊入兵饷。清政府自己都承认:“各路带兵将兵,往往浮冒克扣,中饱私囊,甚至任意取携,毫无顾忌,致令行间士卒,不免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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